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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乡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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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金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6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69号)精神,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形成质量可靠、安全畅通、智慧绿色、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农村公路网络,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县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保障。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1.夯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县政府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制定相关部门、各镇街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履职尽责。全面推动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实施,明确农村公路管护机构,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2.明确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承担县级公路的管理、养护、运营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进行监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组织全县农村公路管护绩效管理工作。县公安局:打击破坏农村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县财政局: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省、市和县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县市容环卫中心:负责农村公路保洁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公路日常保洁长效机制,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农村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县生态环境局: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执法部门按职责对公路横跨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进行管理。3.落实镇村两级责任。各镇街要明确农村公路管护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做好辖区内的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居)委做好村道管护工作。要加大对乡村道管护资金的投入力度,补齐乡村道管护资金缺口,确保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村(居)委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设置公益岗位等形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二)强化资金保障。1.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县级政府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主体责任。县级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通过整合省、市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渠道,加大农村公路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质量。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对县道养护给予重点支持,在总额范围内,省、市财政资金以外的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解决。优化养护资金支出结构,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2.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坚持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鼓励将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其他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公路养护。鼓励采用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三)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1.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推动出台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措施,建立覆盖县、镇街、村三级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机制,实现“有路必养、养必良好,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确保到2021年底,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建立“路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统筹全县农村公路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级设置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分别由县、镇街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其中村道鼓励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担任。3.明确“路长制”工作职责。县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县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县、乡、村三级路长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四)建立管护长效机制。1.加快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分类有序地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择优选择专业化队伍,小修及日常养护鼓励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3.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绿色集约、融合发展、智慧创新等理念,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推进“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深入分析本部门、本辖区农村公路发展实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村公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评估机制,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指导监督,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各镇街、相关部门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开展情况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给予奖励或增量补助;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相关法律和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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