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区产业园区

山东东营东营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东营东营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专项提升方案的通知(东政办...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有效性:有效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保障其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安全为目标,按照科学统筹、摸清底数、规范建设、强化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专项提升工作,全面排查地下管线现状,完善地下管线信息,找准问题短板,加强建设管理和安全隐患治理,全面提升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2021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详实准确的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档案;根据隐患排查结果梳理整改清单,制定整改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逐步消除安全隐患;理顺城市地下管线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建成协调顺畅、运行有效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体制。2022年6月底前,建成全市统一完善的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提升地下管线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完善相关数据信息。1.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或补测补绘方案,对城市建成区供水、排水、电力、燃气、供热、照明、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生产等各类地下管道及线缆和城市建成区外的重要长途输油(气)、供水等管线进行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地下管线走向、长度、管材、管径、埋深、运行年限、管道属性等基础信息,建立普查成果档案,及时录入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普查成果统一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水务、文化和旅游、油地校融合发展等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管线权属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年底前,中心城及各县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全部建成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明确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对现有的信息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统一技术和数据标准,与中心城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2022年6月底前,建成全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城市地下管线竣工资料、补测补绘资料等信息及时更新。推广智能感知技术应用,运用5G、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实现城市运行数据资源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和管理分析。(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3.建立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强化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与专业管线信息系统衔接,确保信息及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需要。探索构建以保密、标准、政策为支撑的数据共享机制,利用逐步成熟的脱密技术及离线共享方式,实现中心城区域内地下管线信息资源共享。涉及国家秘密的地下管线信息,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二)强化地下管线规划管理,依法规范建设行为。1.加强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结合城市未来发展需要,加强与地下空间、道路交通、人防建设等规划的衔接,科学确定城市地下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设施布局。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对各类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作出具体安排,原则上不允许在中心城区规划新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其他地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得在穿越其他管线等地下设施时形成密闭空间,且距离应当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2.严格建设管理。将所有地下管线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管理流程,落实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监理等制度,2021年6月底前各行政审批部门或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审批或审核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严格地下管线工程规划核实,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探索实行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统筹设计,在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道路与地下管线统筹协调的施工图。新建地下管线应当尽可能布置在绿化带、人行道的下方,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道、慢车道的检查井数量。强化管线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铺设管线进行强度、气密性等试验,试验合格前不得进行土方回填。(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3.规范档案移交。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竣工测量纳入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联合测绘环节,在工程竣工备案时查验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移交证明或意见。对不按时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竣工测量成果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管线权属单位及时将管线竣工验收后的档案信息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实行档案资料建设单位终身负责制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三)开展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做好地下管线普查的同时,开展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查清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和影响油气安全运行的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建立隐患台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油地校融合办;责任单位: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2.全面整治安全隐患。改造超出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地下管网。按照燃气、热力老旧管网改造规划,加快对材质落后、违规交叉、高压管线穿城等影响安全的供热、燃气管网的改造。加大油气管道违规占压清理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电缆通道进行专项治理改造,积极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加强城市道路窨井盖管理,落实窨井盖权属单位日常维护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井盖破损、丢失应当及时更换,避免事故发生。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隐患整改计划,逐步消除安全隐患。要理顺规范隐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定期组织排查,持续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油地校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四)加强既有地下管线保护,确保运行安全。1.强化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须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地下管线信息,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未纳入审批程序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组织既有管线权属单位进行现场详查。实行联合会签制度,将联合会签表、施工保护协议、施工路段既有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列入开工前检查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加大看护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责任,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完善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检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或综合执法部门)2.加强维修养护。督促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建立地下管线巡护和巡检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配备专门人员对管线进行日常巡护,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强化监控预警,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处理。对地下管线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定期对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各类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制定应急防灾综合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事故防范、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责任单位: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3.广泛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地下管线安全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城市地下管线保护意识,提高建设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主动落实各项保护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完好和运行安全。充分发挥专职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举报私自穿越、挖掘城市道路等行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成立东营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专项提升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12月)。1.理顺地下管线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2.6月底前,各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完善审批或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限。3.9月底前,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计划。4.12月底前,开展地下管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工程建设管理、应急处置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集中整治,逐步消除安全隐患。开展专家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月底前)。进行年度评估总结,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将年度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提升工作情况报送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优化升级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全市统一完善的信息系统。对未纳入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城市道路及重要片区地下管线进行补测补绘。修订《东营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四、保障措施(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专项提升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也要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及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二)强化监督评价。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原则,细化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专项提升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湿地城市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考核范围。(三)密切协调配合。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建管理、交通运输、水务、文化和旅游、应急、行政审批、油地校融合发展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共同研究制定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四)加强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要将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地下管线隐患排查和维修维护。附件:东营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专项提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东营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专项提升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韩利学(副市长)舒华文(副市长,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组长:徐晓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崔建华(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局长)成员:刘树波(市委宣传部副县级干部)刘占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炎(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古金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能源局局长)罗雪(市公安局副局长)黄继东(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于汇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县级干部)曹立民(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三级调研员)王圣国(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民(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李树茂(市应急局副局长)王健(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盖双河(市油地校融合办副主任)陈锐(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孟凡馥(市非税收入征收服务中心主任)唐永国(市水务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董藏收(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主任)蒋峰(东营区副区长)成宾(河口区副区长)董强(垦利区副区长)张江圣(广饶县副县长)王乃全(利津县副县长)王海生(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主任)郭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县级干部)鞠武(胜利油田分公司发展规划部副经理)刘法光(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崔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曹立民、陈锐、于汇洋、盖双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山东东营东营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