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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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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养力度,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决定在全市推行“路长制”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以“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为中心,以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建立市、镇、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创建“实、安、绿、美”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交通支撑和保障。二、工作目标2021年,按照“权责明确、分级管理、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构建覆盖全市农村公路的“总路长+三级路长”管理运行体制,健全“上下贯通、多层推进”的工作协作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督导考评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公路综合管理机制。2022年起,实现我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体系制度化、常态化,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确保城乡居民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三、建立“总路长+三级路长”领导体制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建立农村公路“总路长+三级路长”领导体制。(一)总路长,由市长担任,统一领导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二)市级路长,县道市级路长由联系所属镇(街)的市政府副市长担任;乡道、村道市级路长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市级领导担任。工作职责:负责所辖农村公路的路长制组织、调度、协同、监督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审定镇级路长考评结果,问责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三)镇级路长,由镇(街道)镇长(主任)担任,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镇级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协调等工作;做好新建改建公路征迁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发生重大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市级路长汇报;负责乡村道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督导考评工作;负责村级路长履职考核工作。(四)村级路长,由村所属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或建制村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协助开展公路征迁、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发现路堤坍塌、桥梁损毁、涉路违章和污染公路等情况,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协助查处公路违法行为。四、健全“上下贯通、多层推进”的工作协作机制(一)建立市、镇(街道)路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市、镇(街道)、村级路长制工作机制顺利运转。1.市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设主任1名,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市级领导担任;副主任2名,由市政府办副主任、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制定路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市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办理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乡村道路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乡村道路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2.镇(街道)级路长办公室,由各镇(街道)设立,由镇级路长直接领导,接受市级路长办公室业务指导。镇(街道)路长办公室与镇(街道)公路养护机构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的镇(街道)级领导担任,具体组成人员和职责参照市级路长办公室确定。3.乡村道路专管员,在市路长办公室和镇(街道)、村路长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农村公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落实日常管养和问题整改,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专班,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如下: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助办理由市级审批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2.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市、镇、村级路长制实施相关经费,安排专项资金,将农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3.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级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镇(街道)“路长制”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相关工作,配合市政府对镇(街道)“路长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公路路政巡查,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会同市公安局开展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4.市公路局。做好辖区国道、省道公路与农村公路交汇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工作。5.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交通运输局开展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行动;打击破坏公路的违法犯罪行为。因交通事故造成公路设施损毁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通报。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以及农村公路沿线非法取土、采石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协调办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许可手续;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绿化指导。7.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按有关规定,督促做好农村公路沿线生态保护,开展排入公路控制区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8.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抓好沿路沿线秸秆禁烧工作。9.市水务局。加强农村公路桥梁两侧范围内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鼓励对农村公路沿线塘坝水库进行生态修复。10.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立项、施工许可、涉路工程建设许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等事项审批工作。11.市审计局:负责农村公路资金审计工作,严格监管财政投入资金。12.市文化旅游局。负责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农村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1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建立农村公路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1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主城区和集镇区域范围内农村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和占道经营行为管理,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监督公路路域环境卫生及日常保洁工作。15.市考评中心:负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督查和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16.市融媒体中心:负责路长制宣传、报道等工作。(三)实施全民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机制。建立市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相互联动的路产路权保护新机制。路政员是农村公路的执法主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公路路政管理与路政执法,及时查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保护路产路权。监管员是农村公路运行监管的重要力量。在镇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协助公路执法机构进行查处。护路员是农村公路保护的重要补充。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边坡和绿化;对发现的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对发现水毁等自然灾害损坏构造物问题,要及时报告镇(街)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修复。发挥农村公路沿线群众作用,利用服务监督电话、公众号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日常管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升群众监督程度。五、主要任务(一)推进农村公路管理系统化。在总路长领导下,各级路长、各协作部门统筹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将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地理信息系统、快速自动检测等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推广使用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系统APP,提高农村公路治理水平,确保管理科学化、系统化。(二)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巡查,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择优选择专业化队伍,推广低成本、易操作的标准化养护技术,建立“市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新机制,实现农村公路养护日常化、专业化、常态化。(三)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经费。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机制,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标准,由市财政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增加、技术标准提高和市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加大养护资金投入。采取镇村配套、企业捐资、群众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资金投入。(四)保护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生态文明。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公路清洁行动,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开展绿化美化工作,加快“美丽儒风农村路”建设,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五)提升农村公路应急管理能力。健全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农村公路应急预案,将农村公路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到各级路长、各协作部门、专管员,加强应急突发情况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反应、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六)实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以“美丽儒风农村路”建设为载体,打造精品示范线路,实现农村公路与产业、文化、旅游、物流、邮政、党建、乡贤、执法等有机融合,着力建设公路节点项目,完善公路安保、绿化,推动公路品质提升,实现“一路一品”,让群众“行在路上、如在画中”。六、保障措施(一)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通过设置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市、镇、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使路长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健全路长工作联系机制,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管理体系,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目标,确保农村公路处于良好运行服务状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三)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评估机制,采取督导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快路长制建设。将推行路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拨付挂钩,奖优罚劣,确保路长制工作顺利推进。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上级政策调整,将按新政策执行。本方案由市路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邹城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附件邹城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组长:杜庆节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刘书寅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郭建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左新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王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树睿市公路局局长陈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亮市财政局局长王永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凤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唐启征市水务局局长高胜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张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永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步士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分局局长郭目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张爱国市审计局局长张弘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韩召良市考评中心常务副主任董爱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相启跃峄山镇镇长何树涛看庄镇镇长秦仕儒香城镇镇长谢忠良张庄镇镇长宋庆湖城前镇镇长王冲田黄镇镇长李平大束镇镇长田慎建中心店镇镇长郑龙弟北宿镇镇长姜传军唐村镇镇长徐庆贞太平镇镇长时慧芬郭里镇党委书记孟宪忠石墙镇党委书记赵峰钢山街道办事处主任吴兵千泉街道办事处主任孟祥峰凫山街道办事处主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郭建新、王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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