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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邹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有效性:有效
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居(村)委会为主导,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党员、志愿者、居民骨干等共同参与的基层社区防控架构。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培训和演练,按照平战结合、运转高效的要求,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不断提升应急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各镇街)(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1.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市疾控中心全面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职能,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优化市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推动疾控与临床密切结合,提升对全市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管理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指导评估,市疾控中心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确保2年内建成使用,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加强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设置负压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PCR实验室、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全自动细菌鉴定实验室、等离子光谱仪/质谱仪检测室(ICP/MS室)、消毒产品检测室(含百级实验室和空气检测室)等。强化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能力。2022年,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覆盖;镇街层面实现饮用水监测全覆盖。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标准要求,持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街)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1)加快推进薄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环境提升、医疗设备配置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2020年底前新建6处公共卫生服务楼完成建设任务。到2021年,实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全部符合标准,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提升疾病发现和诊断水平。(2)加大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力度,提升改造村卫生室100处,新建村卫生室200处,进一步优化15分钟医疗服务圈。镇街要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3)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到2022年,通过“市管镇(街)用”等方式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4)将学校纳入防控重点场所,支持学校卫生室建设,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各镇街)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全域创卫,依托各级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管理秩序。2021年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到2022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25%,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1.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树立全员、全程、全院防护理念,补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在2020年10月底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2020年年底前具备病原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加快推进邹城市妇女儿童应急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到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街)2.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加快推进邹城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改扩建工程,按照不低于100张传染病病床的标准进行设置,提高在疫情发生时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的能力。扩增重症监护病区(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床位,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街)3.提高应急救援能力。2020年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器10台。2021年年底前,按照每5万人口配置1辆急救车的标准,建成“15分钟”急救圈。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血液应急保障能力,2022年前,建设1—2个规范性固定采血点(流动采血车),每个镇街预留流动采血车停放位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镇街)4.加强中西医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制定符合中医药规律的医保政策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持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年底前,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专科医院标准,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投入力度,打造12家精品国医堂,中医诊疗量占比持续增长。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开设中医药文化课程,持续做强做优王叔和中医文化品牌。加强中医人才梯队建设,引进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一批中医药业务骨干,储备一批中医药后备人才,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设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基地,在中医师职称晋升中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5.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落实省市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政策,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落实省市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政策,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控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今年年底前,完善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六)改革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2020年年底前,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市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建立以市、镇(街)两级政府储备为支撑,以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物资保障资源,提高物资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七)改革完善人才队伍建设体系1.健全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机构科学核定编制,加强补充人员力度。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公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实施疾控人员岗位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首席专家工作制度,并按照“建制化、单元化、模块化”思路,分类建设传染病、消毒与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寄生虫病控制、食品与饮水卫生、精神卫生、核生化等专业应急处置“战斗队”。开展现场流行病学人才培养,用3年时间对全市公共卫生人员轮训一遍,确保每个专业有2名以上技术骨干。(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各镇街)2.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机构专业队伍培养、考核、评价、流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保障机制。在“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级学科带头人”等人才工程评选中,对公共卫生人才单独核定名额,并优先推荐参评“泰山学者”“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等,打造一批高层次人才队伍。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政府根据综合预算原则给予有力保障。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激励,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市直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提取的激励资金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具体提取比例根据收支结余情况确定。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公共卫生机构特点的薪酬机制,探索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3.健全公共卫生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4.加强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面向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及科研单位、医药企业广泛征集与我市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疗装备、医养结合、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密切相关的创新需求和重大科研项目,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三、强化保障措施,为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在体系建设、队伍培养、机制改革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机制,保障任务落地。(责任单位:各镇街,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纳入预算保障,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水平,加大对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能力。对完成卫生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执法、健康教育、慢病预防等重大任务所必须的基本建设、人员防护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三)强化舆论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健康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全民文明健康素养;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重大疫情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向引导,依法打击处理借机造谣滋事者。(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邹城市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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