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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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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有效应对水资源供需矛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抓住用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五水统筹治理规划,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聚焦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地下水超采区用水等重点领域,健全政策机制,分类靶向施策,推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3.0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1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400。到2022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3.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1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低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定在0.6402。到2035年,全市用水总量达到峰值,控制在14.8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农业用水控制在7.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用水控制在3.63亿立方米以内、城镇公共用水控制在0.7亿立方米以内、居民生活用水控制在1.6亿立方米以内、生态用水控制在1.5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利用与产业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全国、全省先进水平。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1.组织水资源供需分析。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各有关部门、黄三角农高区对各自负责领域水资源供需情况开展年度分析,摸清供需底数,对下一年度水资源供需进行研判预测,为开展节水工作提供依据。每年年底前向市水务局报送下一年度行业用水供需分析。(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严格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依据水资源禀赋、生态用水需求等因素,建立黄河三角洲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健全市县两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开展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每年在省下达我市控制指标1个月内,分解下达县区、市属开发区控制指标。(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3.推进节水标准实施。推进农业、工业用水定额,城镇公共用水、居民用水、绿化用水标准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方面节水标准的利用工作。严控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4.开展节水评价。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节约〔2019〕136号)要求,在项目规划和建设前期开展节水评价,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节水评价审查,重点审查与取用水相关的水利规划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需办理取水许可的建设项目及从城市公共管网等取水的高耗水建设项目。(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5.加强取用水全过程管理。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健全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从严控制新增取水审批。各供水企业要根据批复的取水许可水量,在确保留足居民生活用水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再接受其他新增用水申请;新增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需经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取用水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严格取用水计量统计,加强用水计量器具管理,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城镇用水计量率。(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6.健全水价形成及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全面落实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政策,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施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健全农村生活用水价格管理机制,切实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7.强化节水监管。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管,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新增用水管理,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水平衡测试作为新增计划用水的依据。2020年年底前,水资源超载地区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园区或企业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市、县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具有专业管理机构的大型灌区和5万亩以上的重点中型灌区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2021年年底前完成60%,2022年全部完成。(市水务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二)加快推进农业节水。1.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加快大中型灌区干支输水渠道衬砌及建筑物改造,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0-2021年重点实施大中型灌区干支流的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构建新型智能化现代灌区,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2.推进田间工程节水改造。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加快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改造,配套建设田间用水计量设施,推进农水利用与监测管理平台、水量数据监测终端建设。有条件的县区大力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农业墒情监测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和技术,2020年建成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5万亩,2020-2022年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配合)3.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在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因地因水选择种植作物,积极推广耐旱耐盐碱农作物新品种。在农业用水不足的县区逐步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2022年年底前完成压减高耗水作物面积3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4.推广节水型养殖方式。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模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和废水再生循环利用等技术和工艺。发展节水渔业,推广循环节水养殖技术。(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市科技局、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三)着力推进工业节水。1.严格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制定和明确工业各领域节水标准,加强石化和盐化、造纸、橡胶轮胎、纺织、电力等高耗水行业取水管理,加快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严控扩建、新建不符合本地区水资源条件的高耗水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2.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园区和企业建设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提高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率,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2021年年底前,东营滨海新材料园区、东营港化工园区等7个化工园区创建节水标杆园区,华泰集团、利华益集团、垦利石化集团等63家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的用水大户创建节水标杆企业,2025年年底前循环水利用率达到9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配合)(四)深入推进城镇节水。1.推进城市公共领域节水。加强城市园林绿化节水,选栽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应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2025年年底前,中心城及各县区建成区实现园林绿化分质供水。鼓励公共区域和居民小区开展用水器具改造,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逐步淘汰高耗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全部安装灰水利用设施。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利用再生水设施,推动中水回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2.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特别是对使用材质落后、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线进行更新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推进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到2020年年底前,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配合)3.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持续推进服务业节水技术升级改造,在洗浴、游泳馆、洗涤、宾馆等行业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或设施。积极推广应用中水和循环用水技术和设备。洗车、人工滑雪场等行业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2022年年底前实现循环用水。(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配合)(五)大力加强节水开源。1.加强雨洪资源开发利用。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实施中心城水系综合治理及河道拦蓄、湿地等雨洪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配套建设提水泵站、水系连通等工程措施,充分利用已有水库库容空间、蓄滞洪工程、河道拦蓄等,加大雨洪水存蓄利用力度。(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2.削减地下水超采区开采量。严控地下水超采,采取“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年底,广饶县现状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合计压减1095万立方米。全面推进地下水水源置换,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到2025年,广饶县浅层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基本遏制,地下水生态明显改善。(市水务局、广饶县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3.扩大再生水回用及海水利用规模。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建设城镇再生水利用配套工程,扩大再生水在绿化、生态景观、道路清扫、工业生产等领域的使用比例,鼓励用水大户使用再生水。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按照规划水资源论证要求,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等配套设施,2022年起逐步达到使用条件,2030年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5%以上。加快推进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项目建设,推广海水代用和海水淡化技术,扩大海水利用规模。支持海水淡化水厂发展。沿海区域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和工业园区,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4.节约利用生态水。生态环境用水、景观用水优先利用中水、再生水。加大生态水循环利用,通过加强水体流动、生物处理等,有效改善水质,提高生态水的利用率。2021年年底前,中心城及各县区建成区50%以上水面实现上述目标,并逐步提高占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黄河河口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六)开展节水示范建设。1.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2020年,河口区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东营区、垦利区、广饶县、利津县启动创建工作;2021年,广饶县完成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2022年,东营区、垦利区、利津县完成创建工作并通过国家验收。(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2.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巩固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推进黄河流域节水型社会示范城市建设,开展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园区、节水型公共服务机构、节水型校园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节水型载体,积极培育水效领跑者,提高节水型载体覆盖率。到2020年年底,全市50%以上的市级机关、30%以上的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三、支持政策(一)支持节约用水。将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各县区及市属开发区新上项目时,申请新增用水许可的重要依据。将长江水现有空余指标作为动态管理控制性指标。(二)支持利用再生水、海水资源。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利用再生水,高耗水行业优先利用海水资源。再生水厂及配套工程建设,优先使用发债资金指标。对淡化海水可由政府购买,地方财政也可对淡化海水与当地市政供水水价差额部分进行补贴。(三)支持利用生态水。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水环境生物处理项目,通过节水收益分成等方式,财政将节约的水费资金及时兑付。(四)支持闲置水库开展雨洪利用。配套工程优先列入相关规划,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优先使用发债资金指标等。(五)支持建设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对三年(2020-2022年)节水综合评定位列前3位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三年节水综合评定位列前2位的工业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资金奖励。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节约用水主体责任,加强工作力量,制定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东营市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全市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责任部门方案要于2020年11月底前报送市水务局。(市委编办、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二)强化监督考核。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节水责任追究,把水资源节约主要指标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区域、节水型园区、节水型机关、节水型校园及重点企业每年开展节水载体考核和评定工作。建立市级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年底前各责任部门、各县区结合职能分工,做好相关领域节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局配合)(三)保障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引导作用,增加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财政每年列支节水专项经费。各责任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节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策划编报政府专项债项目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建设市、县级水情教育基地等节水宣传教育实践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采用动漫、科普、公益短片播报、有奖竞猜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市情水情和节水知识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市水务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配合)附件:东营市节约用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东营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东营市节约用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总召集人:韩利学(副市长)召集人:徐晓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步科(市水务局局长)成员:古金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召华(市教育局副局长)杨学武(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许建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韩伟(市自然资源局正县级干部)李月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东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聂绍果(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副局长)赵兰海(市水务局正县级干部)隋振明(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王舜增(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孙玉峰(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朱秀辉(市统计局副局长)王芳(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王进河(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裴明胜(黄河河口管理局局长)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赵兰海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行文。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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