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6日 政策文号:东政字 有效性:有效
为扎实推进我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各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一市(校)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部署,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建立产教深度融合、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密切对接、与加快教育现代化要求整体契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二、重要任务(一)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坚持市级统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趋势、产业需求、人力资源规划、人口结构和生源数,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确保职普比大体相当。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布局五年制高职教育学校,统筹发展初中后五年制和高中后三年制专科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职业教育。2022年实现高职教育基本普及,使城乡新增和现有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市教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二)结合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围绕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对接我市“5+2+2”产业体系,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文化旅游、新材料、医养健康等领域重点打造一批专业(群)。着力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相关专业,重点建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培育优势特色专业,扶持涉农专业。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建设教学创新团队,健全教材选用制度和教学用书目录,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鼓励职业院校参与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开放精品课程开发。积极创建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等9个以上全省高水平中职专业(群),化工技术、现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护理等4个以上全省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提升专业(群)服务产业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各职业院校负责)(三)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把中等职业教育确立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培养基本劳动者和一般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一定技术技能基础的合格生源。协同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支持市中专等院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2020年6月底前将市技师学院纳入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市中专、垦利区职业中专、广饶县职业中专等学校积极创建全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支持东营职业学院“双高计划”建设、积极创建全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在石油化工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群)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积极争取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专业硕士。市政府与蓝海集团合作共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打造高水平职业院校,2022年底前启用新校。支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纳入山东省“十四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尽快升格为本科院校,2021年完成整体搬迁。推动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扩大中职与高职“三二连读”办学规模,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开展“3+4”对口贯通培养,实施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等长学制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市教育局牵头,各高职院校、市技师学院负责)(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通过“订单班”“冠名班”等方式,校企共建一批专业、一批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支持我市职业院校、企业参与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试点。东营职业学院石油石化装备与技术职教集团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市中专、东营区职业中专、市化工学校等院校要积极创建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采取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依托市技师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建设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逐步发展成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和企业培训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2020年,市技师学院在现有基础上增配智能仿真设备,完成实训基地建设。(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职业院校负责)(六)建设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招聘专业专任教师优先录用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首席技师、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等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的,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核拨财政经费。建立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的双向流动机制,在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在企业设立名师工作室。企业人员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纳入其业绩考核评价,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加强各级职业教育教研工作,聘请一批优秀教师、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研员,形成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教研员队伍,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教研体系。充分利用国家、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开展教师培养培训,把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与教师在职培养结合起来,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的素质和比例。东营职业学院、市技师学院等院校要积极创建省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1年市域内“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5%,2022年达到70%以上。到2022年全市推荐、培养30名以上省级教学名师。(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各职业院校负责)(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做好1+X证书制度试点,为学生升学、就业多样化选择和多路径成才搭建成长渠道。落实职业院校育训并举法定职责,建立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培训的体制机制,明确职业院校培训规模和目标,发挥好职业院校在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培训的作用,提高职业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能力。东营职业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等院校积极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校;东营职业学院、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市中专、垦利区职业中专等院校积极创建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校。加快渤海工匠学院建设,搭建人才培养发展平台,培育壮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2020、2021、2022年社会培训规模要分别达到8万、9万和10万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各职业院校负责)(八)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由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制度。探索由学校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各职业院校负责)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5倍。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培训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要加大职业院校内部绩效分配改革力度,不断提升绩效工资占比。2020年6月制定相关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各职业院校负责)(九)建立经费长效稳定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适当放宽学费标准,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允许通过PPP模式、融资贷款、土地置换等途径筹资,构建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投资办学格局。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提升基本办学条件,2020年全市8所院校达到国家标准,2022年新增3所院校达到国家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职业院校负责)(十)积极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德国、瑞士、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院校交流,在师资培训、学生访学、学术交流、技能大赛等方面开展合作。积极引进国(境)外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或知名企业到我市办学,支持河口区建设中德“双元制”职业院校。对接企业发展战略及外部市场实际需求,服务企业“走出去”,通过建设海外培训基地、订单培养等方式,加强企业海外员工培训。(市教育局、河口区政府牵头,各职业院校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东营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和本方案确定重点任务的推进工作。发挥市委教育工委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院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二)加大推进力度。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领导小组工作专班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项任务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研究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作用,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职业院校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将职业教育纳入督查督导范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进行督导调度。(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讲好职教故事,传播职教声音。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政治地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代会代表等的人选。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试点建立技术创新创业示范园和项目,在资金、场地、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中,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附件:1.东营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2.东营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东营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一、领导小组组长:赵志远(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贾瑞霭(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刘美华(副市长)成员:曹永湖(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全民(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崔相国(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郭顺先(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孙红军(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杜振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师辉(市财政局局长)石循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剑钧(市国资委主任)张伟(市税务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孙红军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二、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曹永湖(市政府副秘书长)孙红军(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专班成员:路伟(市委党员教育中心副主任)王圣锋(市委编办副主任)杨周(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德强(市教育局副局长)刘文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隋向村(市财政局副局长)李长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巩春波(市国资委副主任)刘景涛(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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