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第一款的规定,需按照企业资质核定有关要求重新办理。四、工作步骤(一)修订办事指南。2019年9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完成告知承诺审批试点事项的办事指南、操作规程等审批配套材料。(二)完善审批系统。2019年9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完成告知承诺审批系统相应模块开发,并选择申请单位进行测试。(三)试行告知承诺审批。2019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发证和核查后公告的企业基本信息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或“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任务和工作步骤,精心组织实施。(二)鼓励探索创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创新风险防范措施。要按照《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对取得资质证书并通过批后核查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三)做好考核评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广泛收集群众和企业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我厅此前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在开展告知承诺审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请各市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的部门确定一名联系人,于8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李倩,电话:0531-82083291,87902747(传真),邮箱:jstxkc@shandong.cn。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范围2.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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