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利津县北宋镇等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0日 政策文号:东政字 有效性:有效
利津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局部修改利津县北宋镇等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利政字〔2019〕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北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19.2251公顷,其中城镇用地7.952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2731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116.5356公顷,其中城镇用地7.952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8.5836公顷。二、原则同意修改盐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0.5920公顷,其中城镇用地0.133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0.4587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157.2508公顷,其中城镇用地0.133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57.1175公顷。三、原则同意修改陈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25.1182公顷,其中城镇用地2.546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7525公顷、公路用地10.8192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24.6385公顷,其中城镇用地2.546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7525公顷、公路用地10.3395公顷。增加的0.4797公顷公路用地,占用省级下达的省及省以上立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四、原则同意修改汀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35.1460公顷,全部为城镇用地;局部调减建设用地27.0183公顷,其中城镇用地13.193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3.8249公顷。增加的21.9526公顷城镇用地,占用省级下达的省及省以上立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五、原则同意修改明集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28.5467公顷,其中城镇用地11.1213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9.580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8448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179.2334公顷,其中城镇用地4.2059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16.496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58.075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4563公顷。六、原则同意修改刁口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52.6248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局部调减建设用地52.6248公顷,全部为农村居民点用地。你县要根据本批复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足额补充耕地,将各项规划指标落实到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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