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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在全面达到省政府规定的时限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2019年年底前,各级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全市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非涉税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1个工作日办结。政府统一组织的不动产登记不在2个工作日限时范围内。二、主要任务(一)优化登记业务流程。取消违规设置的前置审批环节,将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合并,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建设,在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登记便民服务点,抵押人可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时一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加强金融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融合,逐步推进房屋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关联事项一次申请、同时受理审核。2019年10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完成流程图优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税务局、东营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二)压缩登记办理时间。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根据不同登记类型特点,分类梳理业务办理流程,强化登记过程管控,在申请材料和登记程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确保2019年年底前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补正时间、非公证继承核查时间以及不动产登记公告时间不计入登记办理时间。首次登记及界址发生变化的变更、转移登记申请应在受理前完成权籍调查落宗。(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税务局)(三)精简登记申请材料。要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资料,统一对外公布申请材料目录,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不得让群众重复填表、重复接受询问。不得要求重复提交能通过备案方式一次性收取的开发商及金融机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调取已有的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等测绘图纸,严禁利用已有的测绘调查成果收取费用。开展抵押、变更、转移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受理与审核、依序登薄的登记模式,减少申请人申请次数,提高审核效率。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预告登记,推行各类预告登记转本登记单方申请。对规划核实现场查看、首次登记现场查看等可以合并办理的环节一律合并,减少项目实地查看次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税务局)(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托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等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构建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随地可申请。2020年6月底前,要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财政、税务部门要推进移动客户端税费缴纳,实现契税、不动产登记费等在线支付。(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五)拓展登记服务内容。积极推动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2019年年底前中心城实行抵押登记“同城通办”,全市所有不动产登记大厅实现信息自助查询功能;力争2020年年底前实现中心城转移登记、查(解)封登记、信息查询等业务“同城通办”。2020年年底前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全方位延伸至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进不动产登记大厅配置法治工作室工作,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法治服务进大厅,为办事群众提供政策讲解和答疑服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六)推进数据信息互通共享。2019年年底前,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大数据局等有关部门建立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信息主要包括:法院的司法判决信息和判决、调解书;机构编制部门的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信息;公安部门的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户口登记地址和照片、房屋坐落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遗体火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等信息;司法部门的继承公证信息;财政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等政府非税收入缴费业务信息;住房城建管理部门的新建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网签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的企业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海洋发展和渔业部门的海域审批信息;自然资源部门的林权审批、规划、土地出让、土地审批、闲置土地等信息;税务部门的税收信息及推进移动客户端缴税业务信息;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信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东营仲裁办、市税务局、东营银保监分局,协调市法院配合)(七)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推进不动产权籍调查过程中的土地、房屋等联合测绘,实行用于规划核实的测绘和用于不动产登记的测绘整合,降低政府和企业的成本。在登记受理环节获取的测绘成果,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同时办理信息入库,能够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要求当事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存量数据整合,持续开展城镇地籍测绘等补充调查,完善土地房屋登记信息,提升存量数据质量。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加强对不动产测绘的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开展,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权籍调查、信息化建设以及便民服务设施配置需要。(二)提升服务能力。不动产登记工作政策性强,对工作人员素质要求高。要认真研究解决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聘用人员多、薪酬低等问题,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对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鼓励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三)搞好督导检查。市自然资源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及时宣传报道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积极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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