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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开展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精神,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办事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聚焦简政放权,实施布局重构(一)推进“市权再放”。按照“应放尽放、放无可放”的原则,确定“市县同权”、授权、下放事项清单。重点推动市和东营区、垦利区、东营开发区“同权审批”,能够下放的事项全部下放,暂时无法下放的采取市直部门窗口前移、下沉办公等方式,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区级大厅办理,市级不再办理。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分类梳理“一链办理”事项清单,根据“同一层级闭合办理”的要求,提出权力事项需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变相审批集中清理整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二)推进“服务再沉”。坚持“一放到底”,制定下放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通过县区减权放权、“全市通办”等方式,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办理,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服务。探索与邮政、金融、通信等网点合作模式,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开展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三)推进“窗口再简”。优化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完善审批专区,设立企业服务专区,整合便民服务专区,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进驻。根据企业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变部门窗口为综合服务窗口,企业和群众由“找部门”变“找政府”,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窗出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二、聚焦关键环节,重塑业务流程(一)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两年三减半”。按照“两年内办事环节减少一半、提交材料减少一半、办理时限减少一半”目标,将仅需形式审查的核准事项改为即办件,依法取消影响办事效率的中间环节,核减后期监管可以解决的前置环节,合并内容相近、重复设置的审批环节,取消法律法规规章有具体规定之外的和重复提交的申报材料,推进市级涉企审批事项100%容缺受理,实现审批流程再造。按照“三级十同”要求,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以办好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的要求,推出面向企业和群众的100项主题式服务流程标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二)实现民生服务事项“简办快办”。聚焦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民政救助、户籍办理、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7个重点领域和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等5类重点人群,选取100个高频民生服务事项,集中开展流程优化,推行告知承诺、预约办理、延时办理等服务,实现“简办快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等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三)实现一批服务事项“秒批秒办”。梳理证明类事项、身份认证类直接办理事项、信息确认备案类事项,制定“秒批秒办”事项清单,先期在社保医保领域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24小时自助办理区,配备专门帮办人员,通过自助办理终端实现“秒批秒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三、聚焦“一网通办”,打破“信息孤岛”(一)实施部门业务系统“互联”。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近百个部门业务系统,制定部门业务系统对接负面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后,推进负面清单之外的部门业务系统全部对接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按照多码融合模式,推动电子社保卡系统、医保结算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9月底前实现电子社保卡与电子居民健康卡“融合支付”。完善升级电子证照服务,对接国家电子证照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互认互通,支撑“一网通办”。推动人口、户籍、婚姻、社保、医保、公积金、低保、退役军人等信息数据向市大数据平台归集,加快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归档,推行证明材料在线获取、申请材料跨部门复用,实现“一处填报、全网通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二)实施政务服务事项“上网”。依托百个业务系统“互联”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推动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三)实施高频服务事项“e通”。拓展网上受理办理渠道,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提供预约挂号、服务指南查询、办理进度查询等服务。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医保社保参保登记、公积金提取等办件量较大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纳入“掌上办理”,年内推进30个电子证照“亮证”应用、20个高频事项“掌上办结”。(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等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四、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三大行动”(一)开展营商环境优化行动。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政策,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实行“承诺预办、先建后验”,确保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内。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简化水气暖报装、简化获得电力、便捷获得信贷、优化不动产登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开展,2019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二)开展政务服务升级行动。组建市县乡实体化运行的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和城乡运行综合管理中心,推进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全面实时掌握城乡运行各类体征指标,建立国内一流的城乡运行综合监管平台,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建立“吐槽找茬”机制,线上线下设置“找茬”专窗,鼓励群众企业“吐槽、挑刺”,并与民生服务热线、企业直通车等平台有效衔接、综合应用,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完善帮办代办机制,为企业、群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帮办服务。畅通“非工作时间政务服务”和错时、延时服务等群众办事通道。建立窗口无权否决机制,实行对企业和群众申请说“不”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建立服务动态优化机制,主动调查分析企业、群众潜在服务需求,动态调整优化服务流程、时限、方式,主动推送个性化、定制化专属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开展)(三)开展监管效率提升行动。强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应用,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联合激励、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对企业行政检查均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进行,2019年“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不低于5%,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不低于总抽查数的10%,2020年实现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部门、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推进各领域“系统对接、平台对接”,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部门、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五、聚焦制度保障,推进机制创新(一)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健全各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理顺协调小组办公室设置,完善协调小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各专题组、保障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在协调小组领导下由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及时汇总通报有关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健全协同运行机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借助“外脑”资源,优化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明确牵头科室,实行“一口对外”、限时办结。通过提前服务、容缺受理、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打破部门边界,构建跨部门横向连通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健全跨层级纵向联动的服务模式,对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实行集中办公、上下协同、专班推进及会商例会等方式,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平行办理。(责任单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三)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出台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制定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规划(2020—2022)的意见措施,保障改革系统、连续实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11月底前出台,其他事项2020年3月底前完成)组织清理一批滞后流程再造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四)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线上线下评价,面对面、背靠背,一事一评价一回复,形成以用户评价为主的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机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9年11月底前)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倒逼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新闻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放管服”改革考核评估、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靠后的县区和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正向激励,对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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