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6日
政策文号:东政办字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决策部署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要求,市政府确定,全面启动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为确保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按照“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的目标定位,以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土地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三区三线”评估调整工作,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2020年年底前,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市国土空间规划以2019年为规划基期,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东营市行政辖区全部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市域、主城区及外围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其中,市域是指东营市行政辖区全域,包括陆域面积8243平方公里和海域面积6000平方公里;主城区包括东营区、垦利区行政辖区,外围城区包括河口区(含东营港开发区)行政辖区和黄三角农高区。二、重点任务按照国家顶层设计目标,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既是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主平台,也是编制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依据,是从战略性规划到实施性规划的重要节点,在空间规划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一)落实国家、省、市区域重大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立足长远发展,以高标准建设全国石油基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核心,把握东营融入国家高铁网络的战略机遇,充分展现黄河入海人文魅力,凝聚全社会发展共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增强国家、省、市级战略功能的承载能力,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为“打造山东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提供保障。(二)构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现状数据库。充分利用第三次土地调查、地理国情普查等各类现状调查成果,整合现有城乡规划、发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林地、湿地、水利、海洋、人口、房地产等各类现状数据库,摸清国土空间现状情况,建立统一的规划编制基础数据和工作底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三)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统筹规划实施评估、各专项及专题研究成果,明确2035年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划定“三线”(即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建设用地规模管控及结构调控要求,优化主城区空间结构、功能分区及底线管控要求。(四)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管控机制。统筹湿地水林田湖草整体格局,明确森林、河湖水系、耕地、湿地、海洋、矿产等各类资源底数、保护与利用目标、空间布局以及相关管控要求,明确自然保护地布局和名录,明确各类自然资源分区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建立全域全要素整体管控机制。系统开展以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为重点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合理安排水环境治理、土壤环境治理、矿区整治等整治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研究确定与各专项规划、下层次规划相衔接的管控要求,建立规划纵向传递和横向传导的管控机制。(五)统筹优化要素配置。落实战略定位和空间格局要求,统筹优化生态环境、综合交通、绿地水系、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安全、公共服务、城市文化等各类要素配置,以人为核心,保障安全、便利出行、完善公共服务、增绿提质,传承文脉,推动更新,塑造具有东营特色的人居环境。研究形成衔接指导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配套标准、重大问题治理方案和分解任务等内容。(六)构建科学高效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体系。建立责权清晰、科学高效、多层次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实施、监督体系。对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监督实施,将规划的核心内容分解到各个行政区,建立市区合一的分区规划指引。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维护”的滚动实施机制,做好定期体检和评估工作。(七)构建“1+19+N+1”成果体系。“1+19+N+1”即1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9个专项规划、N个专题研究、1个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全域和城镇功能控制区两个层次,以及战略目标、区域协同发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城镇功能结构优化、乡村振兴发展等方面规划内容。19个专项规划,包括资源环境承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现状国土空间数据库建设及多规协调、现行国土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等专项规划。N个专题研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提高规划编制科学合理性的目标定位与指标体系、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文化传承与发展等15个专题研究。另一类是科技、文化、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区(市属开发区)基于自身空间需求的专题研究。建立1个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提升国土空间大数据集成能力、规划编制智能分析能力、监测评估精准能力,强化规划实施管控,构建完善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实施评估模型体系,全面提升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进度安排(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9月底前)。编制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展开现场踏勘、部门座谈和资料收集,同步启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需要,开展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二)规划编制阶段(2019年8月-2020年6月)。1.2019年8月-9月,开展国土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结合最新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各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同步开展。2.2019年10月-11月,完成“双评价”(即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方案,明确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自然资源保护要点、市域国土空间结构性布局、主城区结构性布局、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要点及专项支撑等核心内容,初步划定“三区三线”,明确向下传导的核心内容。各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完成初步方案。3.2019年12月-2020年3月,广饶县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各区及市属开发区完成分区专项规划大纲。通过市、县(区)上下统筹协调,深化细化开发边界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核心内容,对初步方案进行完善修改,报市委、市政府审定。4.2020年4月-6月,形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完成各专项规划(含县区分区规划大纲)、各类专题研究和规划信息平台建设等初步成果。在各区分区规划大纲和市县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同步开展乡镇规划研究,适时启动规划编制。(三)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审批阶段(2020年7月-12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含各专项规划、各专题研究和规划信息平台建设)形成报批成果,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完成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利津县按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单位的时限要求组织编制工作。四、工作组织(一)党委领导,政府推进。构建领导小组—专责小组—专项小组三级工作机制。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协调工作,对规划编制、报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专家咨询组、公众参与组和资金保障组等4个专责小组。工作小组主要承担统筹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协调、审查、报批、宣传等工作;专家咨询组负责重大问题技术把关,组织参与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组负责规划编制和报批过程中的意见征集、宣传互动、公众号建设等宣传工作;资金保障组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经费和平台建设经费筹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9个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建规划工场及督导协调等事务性工作;专项工作小组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研究各行业专项发展及空间需求,并参与多规协调工作,为总体规划编制提供支撑。(二)专家领衔,科学决策。建立开放式的编制工作方式,委托高层次、多层面、宽领域的专家领衔进行专题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前沿视野和科学基础。确定一家技术力量强、水平高的专业机构作为总牵头单位,土地、海洋、石油、产业等多方面的专业机构支撑,地方专业单位配合,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率。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分别推荐1名熟悉本行业情况、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分管领导,负责领衔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并做好衔接工作。(三)部门协同,市县互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牵头负责19个专项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监督全过程的协同力量。同步编制区县国土空间规划,通过市级统领、市县上下互动,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真正发挥统领全市国土空间发展的纲领作用。(四)数据支撑,智慧规划。结合我市数据现状,按照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数据建库工作方案,并由各责任主体完成数据资源的整合建库,最终实现本市数据资源的统一调用、统一管理、统一运维,保障涉密数据的使用安全,为科学规划、精确规划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发挥专业机构、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作用,通过媒体宣传、公众意见征询、规划公示、公众号建设等多样化的方式实现公众全过程参与,形成政府与社会联动机制。五、有关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把其作为推进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的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的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要强化经费保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不含分区规划大纲)编制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分区规划大纲由县区和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财政承担。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确保各成员单位按时限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及时报道规划编制工作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附件:1.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专责小组参与单位及职责分工3.专项工作小组参与单位及职责分工附件1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第一组长:李宽端(市委书记)组长:赵志远(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李永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恩言(副市长、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利学(副市长)杨同更(市政协副主席)毕建明(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副主任)成员:常淮诚(东营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郭新民(市政府秘书长)牟清海(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燕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李寿凯(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郭顺先(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杜振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郭立安(市民政局局长)李宗洲(市财政局局长)陈荫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丁建民(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崔建华(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局长)宋迎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步科(市水务局局长)燕浩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善东(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局长)宋家敬(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王峰(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田兵兵(河口区委副书记、区长)马保文(垦利区委副书记、区长)宋学华(广饶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晓彬(利津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同贤(东营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郭子江(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投资发展处处长)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对外正式发文。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附件2专责小组参与单位及职责分工一、工作小组组长:韩利学(副市长)常务副组长:陈明海(市政府办公室正县级干部)李寿凯(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荫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副组长:牟清海(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燕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郭顺先(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杜振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宗洲(市财政局局长)郭立安(市民政局局长)丁建民(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崔建华(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局长)宋迎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步科(市水务局局长)燕浩林(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张善东(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局长)宋家敬(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袁永鹏(市油地校融合办主任)郭子江(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投资发展处处长)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气象局、黄河河口管理局、市水文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工作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战略、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重要内容的制定、日常工作对接和协调。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总体工作统筹及规划成果编制、协调、报批、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建设等方面内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十四五”计划制定、统筹产业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方面内容;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统筹民生保障方面内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统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内容;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统筹保障性住房、市政设施方面内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统筹综合交通方面内容;市水务局负责牵头统筹河流水系、防洪排涝、用水总量等水资源保护利用方面内容;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分别负责牵头统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乡村振兴与村庄发展、海洋规划及陆海统筹保护方面内容;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牵头统筹旅游和文化建设方面内容;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负责牵头统筹战略研究方面内容。二、专家咨询组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承办,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团队组建国土空间规划咨询专家库,对全市国土空间规划重大问题把关。三、公众参与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东营日报社、市自然资源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活动中心等部门、单位参与,负责召集全市报纸媒体、展馆及新媒体等,进行多渠道宣传。四、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有关单位配合,分别制定经费解决方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实行市、县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共担。附件3专项工作小组参与单位及职责分工一、资源环境承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项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结合国土空间实际特征、数据可获得情况等优化技术方法,分析资源环境条件,开展全要素综合评价,明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分区,为科学划定“三线”,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提供支撑。形成资源环境承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2035年专项规划。二、现状国土空间数据库建设及多规协调专项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整合现有城乡规划、发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林地、湿地、水利、海洋、人口、房地产等各类现状数据库,形成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平台,并针对各类国土空间数据的冲突进行协调。三、现行国土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专项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梳理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国土空间类规划,基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操作导向,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安全等六个维度,比对原有规划目标、国家标准要求和先进城市标杆,评估城市发展体征、实施绩效和机制建设情况,并对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建议。形成现行国土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专项规划。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项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结合县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双评价”结果,深入研究城镇发展阶段和空间格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并优化统筹“三线”之间的关系,化解“三线”之间的矛盾图斑。形成城镇开发边界划定2035专项规划。五、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项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明确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目标、战略、策略和关键指标,通过系统整治、保护和修复,防治地质灾害,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提高人与自然的和谐度;研究推进农村全域综合整治、城市更新的路径和前景。提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重大项目。形成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2035专项规划。六、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小组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确定自然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和网络,明确湿地、水、林、田、湖、草和矿产资源(石油除外)等自然资源要素空间范围和保护要求,落实市域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空间管制线。形成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2035专项规划。七、海洋保护与功能区划专项小组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对现行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加强海岸线梳理,对海岸线、海洋及海岛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进行规划,提出海洋开发利用的方向和策略,明确海洋功能区划的格局,提出分类分级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形成海洋保护与功能区划2035专项规划。八、综合交通规划专项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基于现状分析、既有规划评估、交通发展趋势和交通需求分析,明确交通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战略举措,提出规划方案和近期实施计划、交通发展政策、保障措施与规划传导机制等。形成综合交通2035专项规划。九、产业发展与布局专项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局、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投资发展处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梳理现有产业的发展基础和问题,明确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策略路径,提出产业布局优化的方案,划定产业发展地块线,提出产业发展的负面清单。形成产业发展与布局2035专项规划。十、园区布局与产业发展优化专项小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梳理现有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问题,梳理现有工业用地的绩效,明确产业尤其是石化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提出工业园区绩效提升和布局优化的方案,明确产业功能区内工业用地调整为其他用地的规则。形成园区布局与产业发展优化2035专项规划。十一、乡村振兴专项规划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制定全市乡村振兴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乡村振兴的方向和总体思路,提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策略,提出乡村地区分类分区振兴的策略,明确田园综合体等特色村庄建设的列表,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整治重点项目规模及分布,为促进乡村振兴和指导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形成乡村振兴2035专项规划。十二、文化挖掘与旅游发展专项小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加强石油工业文化、黄河文化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保护和发掘,塑造具有东营特征的文化品牌,创新发展现代东营文化,实现文化与创新、旅游、生态、生活等功能融合发展。突出东营黄河入海湿地特色,谋划全市面向2035年的旅游发展目标与规模、发展重点、发展策略以及发展布局,加强区域合作,突出全域旅游,完善近郊休闲,积极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努力建设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并重点研究全域旅游发展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形成面向2035年的全域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十三、油气资源保护、利用与设施调整优化专项小组由市油地校融合办和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投资发展处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加强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储藏区域、开发区域、管控范围等梳理,对接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划定石油天然气资源保护和开发范围,明确采矿、运输、存储等各类设施用地的现状、规划需求,制定合理的规划用地优化方案。形成油气资源保护、利用与设施调整优化2035专项规划。十四、分区规划大纲报告专项小组由各区县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形成县区分区规划大纲2035专项规划。其中,东营区、垦利区、东营开发区、河口区(东营港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分区规划大纲2035专项规划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广饶县、利津县分区规划大纲2035专项规划融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利津县按照省试点单位开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十五、能源安全及节能减排专项小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系统梳理本地能源资源情况、现状生产和消费等情况,根据未来东营市发展建设需要,确定未来能源发展定位与目标,进行能源需求预测和供应结构分析,提出电力、天然气、油品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和选址选线需求,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提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要求。形成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节能减排2035专项规划。十六、水资源及重大水务设施专项小组市水务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黄河河口管理局、市水文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加强对多年平均及不同水文年本地水资源、过境水资源、非常规水资源的时空分配情况、可利用量等梳理,厘清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用水效率与效益、重大引调水工程和水务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对接实际生产生活需要,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合理确定水资源的规划需求,明确本地、过境和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策略、水源结构,制定保障水资源供需平衡的规划配置方案,确定重大水务工程和设施的规模、走向、布局、保护范围等规划内容。形成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及重大水务设施调整优化2035专项规划。十七、生态资源环境专项规划小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保障生态安全,提升生态功能,提高资源效率”为目标,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系统梳理区域内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环境质量,结合承载能力评估成果,识别生态敏感区域,明确生态资源环境主要问题,构建安全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生态功能分区、生态控制线与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环境治理、资源保护与生态优先要求,并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相应的篇章内容。形成生态资源环境2035专项规划。十八、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小组市应急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结合灾害评价成果,评估防灾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确定综合防灾体系,制定针对洪水、内涝、地震、地质、海洋、气象等各类灾害的防灾措施,明确城市综合应急防灾减灾设施的布局,制定城市防灾国土空间规划。形成综合防灾2035专项规划。十九、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与利用规划专项小组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投资发展处等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分析与评价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和利用现状,对地下空间资源开展调查和适建性分析,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和利用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战略,对人民防空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地下交通等设施进行规划和整合,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总体规模和布局,确定建设要求,提出利用方案。形成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与利用2035专项规划。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