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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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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为推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千方百计稳就业1.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19〕3号),严格执行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减免滞纳金、稳岗返还等政策,确保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2.加强重点企业用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密切关注经营困难企业特别是濒临破产企业、国际经贸摩擦受影响企业、产能整合企业就业失业情况,统筹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着力稳岗位、促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配合)3.搭建油地用工和人才融合发展平台,通过联合举办产才融合、劳务对接等洽谈活动,吸引油田员工、职工子女通过劳务输出、项目合作等方式扩大就业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油地校融合办配合)4.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和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创业服务月”等活动,做好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5.积极参与省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五年培育计划,用好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支持建设市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挥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政策效应,缓解创业融资难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6.统筹制定2019年全市外出招聘计划,与市内优质企业、省内外高校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长期人才招聘合作交流机制。制定实施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二、转换动能稳金融7.深入实施金融动能转换三年行动计划,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稳妥推进风险企业处置,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服务重点行业和企业发展,促进贷款余额适度增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人行、东营银保监分局配合)8.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及时向银行机构推介新旧动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企业资金需求,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开展“送金融政策上门精准对接”“银行行长走进百家企业”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业务咨询、政策宣讲等精准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行、东营银保监分局配合)9.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普及度,鼓励引导更多民营和小微企业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自主填报融资需求。(市人行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东营银保监分局配合)10.加快实施上市挂牌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年内30家企业上市挂牌。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上市挂牌企业开展定向增发,鼓励具备发债条件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进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年内完成改制100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11.制定知识产权质押等风险补偿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收费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通过省市县财政与金融机构共担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精准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积极扩大业务规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人行、东营银保监分局配合)12.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对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加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业务监管,严控增量风险;督促银行机构通过争取不良资产核销额度等方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人行、东营银保监分局配合)13.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银企互信名单制管理,督促企业履行诚信承诺,银行机构保障资金供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牵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东营银保监分局配合)三、精准施策稳外贸14.制定鼓励企业出口业绩回流工作方案,推动橡胶轮胎、电解铜、汽车配件等出口货源回流。制定吸引外市企业在东营报关出口优惠政策,做大出口总量。发挥易瑞跨境电商、瑞基闲置油气设备共享平台作用,探索开展整合全国石油装备进出口资源工作,挖掘石油装备出口潜力。(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行、东营海关配合)15.积极参与全省“境外百展+”计划,实施市级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组织参加华交会、广交会等展会,引导企业深耕欧美日韩等细分市场,拓展“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16.开展“外贸政策送万企”活动,稳步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汇总征税和银关保业务。帮助企业争取上级外贸专项资金,加快兑现市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密切关注中美经贸摩擦进展情况,做好外贸运行监测,及时制定实施应对工作预案。(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行、东营海关配合)17.帮助东营综合保税区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尽快做大进出口总量。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利用展会平台扩大进口。积极争取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和进口允许量,力争2019年达到3200万吨。(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东营海关配合)18.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力争全年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减10%。推进“单一窗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完善外汇管理窗口服务,实现“一次办”“马上办”。开展口岸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受理、查处口岸收费违法行为。(市口岸办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东营海关配合)19.深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开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编制东营综合保税区五年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区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发展,吸引外地生产企业、贸易企业到区内注册落地。(市商务局、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牵头)四、“双招双引”稳外资20.精心筹备组织招引活动,加强与“选择山东”云平台对接,制定出台与世界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合作行动方案,大力开展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参与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国际友城合作发展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组织参加日韩山东周、德国山东周等招商推介活动。(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外办、市贸促会配合)21.完善外资项目推进机制,发挥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重大外资项目线索直报制度,开展精准对接,充实重点外资项目库。(市商务局牵头)22.健全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活动,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牵头)23.完善“双招双引”考核办法,提高引进外资考核权重,适当延长考核周期、降低考核频次。将重大招商活动项目签约及推进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牵头)五、抓实项目稳投资24.围绕市重点项目、财政投资项目、水气土污染治理项目、民生实事项目,落实“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专员、一跟到底”的项目落地推进机制。推动项目审批和手续办理提速,对市级办理事项,每周进行梳理汇总,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联审联办,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部门会商、特事特办、快速高效的绿色通道。(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25.加强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调度推进,按要求做好拟入库项目筛选推荐工作。定期调度和动态调整第一批144个市级优选项目,论证好第二批优选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26.集中梳理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和限下项目,加快手续办理,保证项目开工后及时列统,形成有效投资。(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配合)27.研究制定民营炼化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加快推进东营威联化学200万吨/年对二甲苯等项目建设;加快橡胶轮胎企业整合,吸引外企强企参与,集中打造5-6家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认定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化工、橡胶产业升级项目尽快开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28.聚焦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领域,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编制补短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定期推介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29.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统筹考虑各县区财力状况、债务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根据政府债券发行投向新要求,严格筛选项目,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发行顺利。(市财政局牵头)30.组织做好能耗调查,研究企业能耗控制强度与能耗调配空间、新上项目需求的关系,结合省出台能耗指标调配机制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适时出台我市能耗调配实施细则。(市发展改革委牵头)31.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发改综合〔2019〕181号),鼓励消费新业态发展,优化投资结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六、强化引导稳预期32.强化经济形势研判,落实好经济运行分析会商“三项机制”,跟踪监控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核算支撑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加强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监测,抓好煤电油气运等要素调度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牵头)33.落实好政府服务企业直通车制度,开展“百名局长服务百家企业”等活动。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实行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实施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集中抓好首批35家企业培育发展,打造一批成长快、竞争力强的明星企业。(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34.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开展治理房地产乱象等专项行动,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进一步优化调整土地供应量,合理确定宗地面积、容积率和楼层高度。合理确定土地起拍价格、最高价格,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35.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科学制定“纳新”考核机制,每月梳理“准四上”企业名单,及时“纳新”入库。建立“四新”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四新”经济增加值核算工作,夯实基础数据。开展企业指标分类统计,制定生产性服务业剥离时间表、路线图,及时将剥离数据纳入统计范围。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既要去伪、去假、去虚,严禁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也要解决少报漏报、底数不清等问题,推进应统尽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配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落实年”和市委开展“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大竞赛、大比武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各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逐条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对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每半年调度一次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区域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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