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垦利区胜坨镇等5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政策文号:东政字 有效性:有效
垦利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修改垦利区胜坨镇等5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垦政字〔2019〕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胜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120.950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4.97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1.9448公顷,公路用地1.6328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2.3963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120.9506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4.97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1.9448公顷,公路用地1.6328公顷,管道运输用地2.4814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2.3793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7.5356公顷。二、原则同意修改郝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138.213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36.249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1.9461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138.213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36.249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01.9461公顷。三、原则同意修改永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390.096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26.770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5.1497公顷,公路用地12.3150公顷,民用机场用地48.0690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57.7926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220.599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57.273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45.1497公顷,公路用地12.3150公顷,民用机场用地48.0690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57.7926公顷。增加的169.4970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占用省级下达的省及省以上立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四、原则同意修改黄河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334.2683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24.229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4.9213公顷,港口码头用地29.8780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65.2391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334.2683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24.229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14.9213公顷,港口码头用地29.8780公顷,风景名胜设施用地65.2391公顷。五、原则同意修改董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规模74.4173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0.25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0.8939公顷,公路用地0.3488公顷,管道运输用地12.9246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规模74.4173公顷,其中包括城镇建设用地0.2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60.8939公顷,管道运输用地8.053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5.2195公顷。你区要根据本批复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占用耕地,并严格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足额补充耕地;要将各项规划指标落实到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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