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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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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9日 政策文号:鲁政办发〔2019〕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清查时点开展大清查工作。3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做好粮食库存统计数据分解登统、检查人员动员培训、检查器具配备、文件资料梳理等准备工作。4月底前,各市、县(市、区)政府组织督导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含中央、地方企业),严格按照大清查各项要求进行自查。5月底前,各市政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对库存粮食逐仓逐货位进行全面检查。6月底前,各市政府要将本市粮食库存清查结果和工作报告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粮食和储备局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在大清查过程中,省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自查和普查情况进行指导,并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抽查工作。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各项要求。省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山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协调小组,协调推动大清查工作深入开展,市、县级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落实逐级分工负责制,实行检查结果责任追究制,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附件:山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山东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王书坚(副省长)副组长:宫志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伟华(省粮食和储备局局长)任金祥(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成员:梁文跃(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高剑锋(省财政厅副厅长)林国华(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汉臻(省统计局副局长)李伟(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时祝华(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诸葛宁军(中储粮集团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和储备局,王伟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伟、诸葛宁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全省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结束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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