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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23号)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省下达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一)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别为718万吨、713万吨和708万吨。(二)各县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各县区煤炭消费占比、煤炭消费压减成效、地区生产总值对煤炭的依赖程度、产业布局调整、绿色发展水平以及空气环境质量等因素,将全市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落实到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胜利油田(具体见附件1)。二、重点任务(一)严格耗煤项目审批管理,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一是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671号)规定,由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替代比例落实替代源、编制煤炭减量替代方案,由同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负责监督落实;二是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93号)规定,结合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要求,审查项目节能报告,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须包含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由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二)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减少煤炭存量消费。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减少低效煤炭消耗。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三)推进煤电等行业先进产能代替落后产能,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煤电行业布局,严格按照国家部署清理违规建设自备电厂,加强高耗煤项目监管,提高先进产能比重,以产业高端化推动发展绿色化。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特别是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四)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减少燃煤污染。在完成全市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五)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及县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5300万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根据本地区供热资源条件,结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2018年年底前,对全市具备条件的村庄接通天然气,完成以气代煤年度工程,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工程实施。(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提高煤炭品质,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加强散煤治理,积极推进洁净煤替代,大力推动“洁净型煤(型煤、优质无烟块、兰炭)+节能环保炉具”模式,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通过利用前端提高煤炭品质,改善中端燃烧过程,提升煤炭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提高燃煤安全性。(七)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扩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到202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八)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替代煤炭消费。坚持内外并重,构建多元化的天然气供应体系。积极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调整工业燃料结构,鼓励发展天然气直供大用户,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实现天然气直供。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7%左右。三、保障措施(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发挥好“决策参谋部”“落实推动者”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加强协调督促;煤炭消费压减量实施清单式管理,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胜利油田有关部门作为煤炭压减的责任主体,要发挥好“一线指挥部”“落实落地者”的作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将调峰生产方案细化到机组和生产线,督促乡镇和重点耗煤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实行挂图作战,防止出现“边减边增”“名减实不减”“有减有不减”等情况,确保完成煤炭压减和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二)强化监管,防止反弹。对2017年及以前清理关停的违规项目、落后产能和淘汰的小锅炉、小火电,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决防止复工复产、“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无合规手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立即开展专项整治,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防止“边清边上”等增加煤炭消费的问题再次发生。(三)强化监测,及时预警。在完善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数据联网直报系统的基础上,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提高煤炭消费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各县区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实施月度监测,定期通报,煤炭消费出现反弹的,及时发出预警。相关县区政府要根据预警情况,及时制定工作方案予以整改。(四)强化督查,协调推进。完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常态化调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度煤炭消费压减措施制定及推进情况,对各县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进展情况实施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定向督查,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全市,重大问题报告市政府。同时,定期召开有关会议,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五)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将煤炭消费压减成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强化指标约束和激励。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办发〔2017〕32号)等有关规定,对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追责问责。附件:1.2018-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表2.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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