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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枣庄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8〕1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世界眼光、国家标准、山东优势、枣庄特色,围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发挥标准化在打造乡村振兴的枣庄样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公共服务保障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依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完善标准化政策措施,夯实标准的技术基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为全省标准化工作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二)基本原则1.改革引领,健全体制。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完善标准化领导机制、创新机制、实施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建立政府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标准供给结构,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协调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2.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标准化综合改革要求,建立各领域管理、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能力,用创新成果提升标准水平,实现创新成果与标准应用的良性循环。3.法治保障,完善制度。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形成支撑标准创新及应用实施的人才、政策、服务和法治保障体系,为标准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支撑。4.突显优势,创出枣庄特色。充分发挥枣庄标准化优势,突出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公共服务,高标准规划、高水平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显著增强经济质量优势,推动枣庄转型创新持续发展。(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建立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标准化综合协调推进机制;健全完善有利于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政策;初步形成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国际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枣庄标准体系;打造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标准化创新基地、创新平台、推广应用平台和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体现枣庄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研制更多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1.乡村振兴领域。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坚持产业链相加、价值链相乘、供应链相通“三链重构”,突出农村电商和乡村旅游“两大重点”,推动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四型发展”,形成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第一产业接二连三、向后延伸,第二产业接一连三、双向延伸,第三产业接二连一、向前延伸,产生乘数效益,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方面,培育形成一批打造乡村振兴样板的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和试点示范项目,为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制定省级农业团体标准2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9项;建设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山亭区徐庄镇)、省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市级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村10个;建设省级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标准化试点1个、省级农业标准创新平台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5个、市级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2个,建设省级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2.新旧动能转换领域。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围绕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九大”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突出高端装备、高端化工、大数据、锂电、光纤、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充分释放标准化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门槛效应、催化效应、引领效应、倍增效应,倒逼落后产能加快化解淘汰、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支撑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引领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壮大。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争取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技术组织落户枣庄。到2020年,制造业领域,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基本消灭无标生产现象;在我市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参与制定国际标准2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制定省级团体标准4项、市级团体标准10个;设在我市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或工作组(WG)达到3个;设在我市的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6个;建成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枣庄高新区)、省级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市级制造业标转化试点项目7个、省级现代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6个,自主技术转化为各类标准的项目30个,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2个;3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达到30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的企业达到30家,培育标准化专业人才300人。现代服务业领域,制定枣庄市地方标准4项、市级团体标准7项,建设市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55个。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领域,建设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4个。3.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服务行业标准化人员培训,建设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示范样板和服务品牌,标准化的政策工具和治理手段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创新创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枣庄大学生创业创新标准化试点),建成省级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3个,建成市级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30个。二、主要任务(一)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1.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依法实施标准化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高效运行、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管理全市的标准化工作,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指导市直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市直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承担、组织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草拟枣庄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任务,组织本部门、本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依法深化标准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政府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标准供给体系。加快推动地方标准向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公益类标准过渡,为培育壮大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预留空间。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有效供给,服务“四新”“四化”发展。支持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实施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和联盟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取消企业标准登记、备案制度,全面推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市质监局牵头,市民政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二)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1.建立先进标准培育机制。建立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引导企业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高端化的创新路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先进标准培育机制,培育一批国内、行业、省内领先标准,推动质量品牌高端化。支持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创新型企业,在优势领域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2.创新标准实施机制。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制度,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重要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探索建立标准化统计指标体系,纳入企业统计制度。推广“标准+认证”模式,推动先进标准实施。加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培育一批标准化实施精品项目。支持全市重点制造业集群和农业主产区(市)及有关企业,建设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和标准化培训实训基地,加强标准的发布解读、宣贯培训和示范推广,推动标准化信息公开共享和分析使用。(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3.完善标准监督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监督,保障标准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信用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的执法监督和质量信用评价,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地方标准监督,确保地方标准实施效果。(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三)构建新型标准体系1.加快对标国际标准。积极对接“一带一路”行动任务,指导企业加强对日韩、欧美等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标准化战略、标准体系和重要标准的追踪研究,及时将上级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信息传递给企业。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活动,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在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医药、数控机床、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物联网、高端化工、纺织服装和农产品等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以标准“走出去”带动装备、技术、服务、品牌“走出去”。支持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部门及枣庄高新区、滕州等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2.制定更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攻坚行动,重点在煤化工、精细化工、机床、水泥建材、橡胶轮胎、纺织服装、食品、农副产品加工、造纸等传统产业领域和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信息、节能环保五个新兴产业领域,瞄准国际标准培育先进标准,积极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服务产业集群发展。(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市质监局、市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区<市>和枣庄高新区配合)3.加快培育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发动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动全市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农产品发展。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服务标准,由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通过标准自我声明服务平台主动发布公开,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加强对团体标准、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在装备制造、高端化工、消费品、环保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广泛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分行业领域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实行精准指导,培育一批体现枣庄优势、代表先进水平的领先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和品牌高端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4.加快制定市地方标准。依法推进地方标准管理改革,强化地方标准的公益性、基础性定位,提升地方标准质量水平,严格将地方标准控制在履行乡村振兴、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公共职能需要的范围之内。建立实施重要地方标准立项、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地方标准全文免费公开,实现地方标准即时可查可用,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公共服务领域基础通用标准的需求。(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四)强化标准化基础支撑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标准化列为企业家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企业家标准化联盟。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开展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支持枣庄学院、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等高等院校加强标准化学科或标准化专业建设;支持校企联合、外地院校与本地院校的联合,加快建立标准化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加强对企业技术人员的标准化培训,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加强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等的合作与对接,推荐我市技术专家和科技人才到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机构交流任职,培育一批标准化专家,培育壮大标准化人才队伍。推动将标准化理论、政策纳入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标准化意识和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枣庄高新区等区<市>配合)2.加大标准化投入力度。市级统筹标准化建设和相关领域资金,积极支持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各项标准化扶持、资助、奖励政策。市财政对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的,主持制定团体标准、参与山东省制造业团体标准建设试点项目涉及的团体标准制定的,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获得国家、省标准(科技)创新贡献奖的,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称号的,获得国家、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的,获得4A级、3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具体奖励办法按《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4号)执行),区(市)也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支持实施标准化战略和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市财政局牵头,市质监局配合)3.完善标准化扶持政策。落实财税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土地、项目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将标准化信息纳入枣庄市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标准化实力强、水平高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市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质监局和枣庄银监分局配合)4.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放开标准化服务市场,大力发展标准服务业,培育新型标准创新组织和服务机构,形成以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为导向,覆盖全领域、全链条的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支持标准化科研机构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拓展市场化服务业务。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标准化创新和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研制、推广实施、比对评价等工作。(市质监局牵头,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5.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依据新的《标准化法》,加快修订《枣庄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办法》等枣庄市标准化管理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国家省市三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团体标准管理、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管理等纳入市里相关政策、规定,为标准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市质监局、市法制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配合)三、重点工程(一)实施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1.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依托农业主产区(市)或企业,在小麦、玉米、大米、果品、蔬菜以及水产、畜牧、特色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领域制定枣庄市农业基础通用地方标准,培育支撑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团体标准,积极制定优势农产品生产标准,推动农业标准化、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围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亟需标准的研制,推进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循环农业、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促进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等农业“新六产”发展。开展园艺作物、畜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升农产品标准竞争力。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制修订,严格规范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和抗生素、激素类药物使用,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和示范,加强滕州马铃薯标准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枣庄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的转化。加快建设枣庄农产品技术标准创新、制定良种选育、疫情疫病防治、质量监测、质量等级划分、产品追溯、储藏运输等方面的基础通用地方标准,培育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特色农产品产业标准体系。积极主导或参与农产品种苗繁育、种植加工、分类定级、经营交易、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加强枣庄农产品品牌标准建设,制定完善“沙河崖萝卜”“邳庄大米”“峄城石榴”“阴平大枣”“山亭火樱桃”“店子长红枣”“洪门葡萄”“徐庄板栗”“山亭花椒”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标准,实现一个特色农产品一套标准,打造标准高、品质优、效益好的枣庄农产品品牌形象。培育一批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提升枣庄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优势。(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牵头,市质监局、市粮食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2.实施系列标准化培训行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培训行动,依托枣庄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滕州马铃薯标准创新平台等,加大农业标准化推广服务力度,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的标准化水平。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标准化实训行动,充分利用农业标准化培训实训基地,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标准化实训,引导新型职业农民以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农村专业人才标准化培育行动,依托枣庄学院、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加强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的标准化专业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既懂专业技术知识又懂标准化知识的复合型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开展小农户标准化普惠行动,充分发挥农科大讲堂、“庄户学院”、农民讲习所的平台作用,让优秀致富能手、“土专家”“田秀才”等现身说法,提高农民的标准化意识。实施乡村就业创业标准化促进活动,制定乡村创业创新平台建设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提升乡村创业创新平台的服务功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市质监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3.发挥标准规范作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围绕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优秀乡村文化、推进移风易俗等方面,加强标准化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快提升红色教育规范化水平,推进红色教育标准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农村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强化农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实施爱诚孝仁“四德工程”,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加强乡村文体设施建设标准化工作,提升各类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按照《全省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评选,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加强殡葬改革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学习推广“汶上模式”,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日报社、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市人民银行和薛城区、山亭区等区<市>配合)4.深化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严格执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及治理技术指南,按标准完善村庄道路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农民自建住宅建筑样式、基本形式、结构构造等标准工程,支撑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快推进改路、改电、改校、改房、改水、改厕、改暖等农村“七改”工程领域标准化,推动以标准化理念推进建设、使用和管理,实现农村“七改”标准全覆盖。加大农村新型社区标准化建设力度,实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社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与环境要求、公共服务保障、运营管理、综合评价等各环节的标准化。推广山亭区等创建国家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精品项目的经验,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市委农工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水利渔业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枣庄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和有关区<市>配合)5.探索乡村治理标准化,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指导各地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探索开展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推动农村党支部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完善基本制度、开展基本活动、强化基本保障,努力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学习临邑、汶上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经验,在产权流转交易、农业生产托管、农田深耕、生产资料供应、疫情疫病防治等领域,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精准扶贫标准化建设,保障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种养殖业技术扶贫等产业扶贫和扶贫车间、村级扶贫专岗等就业扶贫及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的有效供给,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标准保障。(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市质监局、市畜牧兽医局配合)(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1.全面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紧密衔接《〈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突出工业强基和智能制造,供给先进适用标准,以标准引领“枣庄制造”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围绕发展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绿色制造、高端化工产业等,推动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鼓励掌握自主创新技术的企业将关键共性技术、专用性技术和产品技术转化为先进标准,推动提升为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快培育形成新动能。支持橡胶、造纸、纺织服装、水泥、煤化工、机床等传统优势产业,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引导重点产业集群制定实施高水平的团体标准,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形成新动能。围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培育和提升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形成支撑新旧动能转换的标准化典范。引导企业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国家政策和标准,研究制定淘汰低速电动车产能工作方案。创新绿色发展机制,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健全环保倒逼企业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严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实施全链条水污染防治。开展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争取纳入国家、省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名单。(市质监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2.切实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高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标准化水平,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沧浪人家旅游民宿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重点在精品旅游、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住宿餐饮、文化创意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标准化监测评价。围绕促进旅游业与上下游产业相融合,开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健康养老、会展旅游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重点打造一批旅游服务、重点景区、宾馆酒店、旅游购物、旅游餐饮等标准化示范项目。围绕医养结合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试点示范,提升全市康养服务水平。(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3.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快健全支撑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形成服务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的标准倒逼机制。围绕煤炭、煤电、玻璃、水泥、轮胎等行业领域去产能,实施化解过剩产能标准倒逼工程,推广造纸行业以标准倒逼产业升级的做法,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等污染物排放、能耗限额和安全生产标准,强化质量、安全、环保、能耗等标准的硬约束,倒逼过剩产能加速化解和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严格执行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等节水地方标准。围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实施安全生产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在全市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安全生产、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生态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推动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利渔业局、市质监局、市节能办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4.着力推动标准化与品牌建设深度融合。树立“好品枣庄”“好客枣庄”“食安枣庄”等枣庄公共品牌,形成系统、协调、完善、科学的品牌评价体系,有效支撑品牌高端化发展。打造集品牌大数据、品牌孵化、品牌价值评价、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展示交流、品牌服务机构与人才培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品牌建设平台,为品牌高端化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标准品牌化工程,鼓励和引导企业制定实施先进标准,打造标准品牌,以标准的影响力增强品牌的生命力,提升品牌的含金量和美誉度,实现标准化与品牌高端化深度融合。(市质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三)实施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1.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围绕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环境,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强化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按照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打造“一次办好”工作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强化依标准实施管理,引导各级政府部门通过实施标准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能。推进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主线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模式。(市编办牵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质监局等部门配合)2.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教育区域布局、学校办学条件、督导评估等标准化研究,培育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示范项目。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质监局等部门单位配合)3.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把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融合到社会治理之中,以标准固化和推广社会治理的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在高效回应群众诉求方面,学习推广“济南12345市民热线”服务标准化经验。在特殊人群帮教方面,在学习“济南历下区”“济宁嘉祥”“日照五莲”“烟台招远”社区矫正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服务标准化试点。在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方面,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GB/T34300-2017),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网格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水平。(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4.扎实做好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在学习青岛、威海、邹城、临沂市河东区等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人文城市建设等领域实行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筑成套技术标准要求,将标准化贯穿于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的全过程。突出经济效益和生产、生态、生活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差异化建设特色小(城)镇,促进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形成新经济增长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负责,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四、实施步骤(一)全面启动,深化改革阶段(2018年)。制定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标准化人才、经费、政策、服务等保障措施,推进重点标准制定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二)全面推进,深入实施阶段(2019年)。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等一系列标准化的实施与建设。(三)全面完成,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标准化体制机制高效运行,标准化制度政策保障有力。培育出一批体现枣庄优势、支撑枣庄发展的标准化样板项目。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枣庄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市标准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建立标准化综合改革协调推进、调度考核机制,研究推动标准化工作制度措施,统筹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和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质监局负责)(二)完善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完善各领域标准化工作配套措施,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化项目建设,各区(市)也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研究制定强制性和社会公益类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和企业加大标准化工作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市财政局负责,市质监局配合)(三)加强督导考核。开展标准化改革工作的调度、督查和考核评价,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建立科学规范的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评估体系,确保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后要向市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备。(市质监局负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配合)(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枣庄标准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树好标杆示范,宣传好理念方法,讲好标准化故事,广泛宣传在标准化综合改革中涌现出的“干事创业好团队”、“担当作为好干部”,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为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日报社、市质监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枣庄高新区配合)文件文字版:枣政字〔2018〕32号.doc文件PDF版:枣政字〔2018〕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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