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利津县陈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政策文号:东政字 有效性:有效
利津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修改利津县陈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利政字〔2018〕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原则同意修改利津县陈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增建设用地82.154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6.552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6.215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9.3860公顷。局部调减建设用地52.7686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6.552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36.2158公顷。局部调增的29.386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占用省级下达的省及省以上立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你县要根据本批复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占用耕地,并严格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足额补充耕地;要将各项规划指标落实到位,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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