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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有效性:有效
为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补齐城市管理工作短板,市政府确定,从现在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十大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城市管理“十三五”规划要求,围绕我市城市垃圾分类滞后、路网不完善、门店招牌设置混乱、空中“蜘蛛网”较多、污水管理不到位、照明节能不够、公厕数量不达标、道路保洁水平不平衡、道路公园水系林荫化率低、命名保护缺乏等问题,深入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实现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目标。二、目标任务(一)城市街区容貌综合整治行动。对城市街区容貌进行综合整治,尤其加强城市建成区内商业街区容貌整治,主要任务是整治门店招牌,规范防盗窗、卷帘门、空调外机设置,清洗外立面,拆除侵占公共空间的建(构)筑物,维修店前铺装。1.整治门店招牌。制定出台技术规范,根据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拆除遮挡门窗、墙体上的招牌,改造不符合标准的招牌,达到门店招牌、建筑立面、展示橱窗、景观围墙焕然一新的效果。2.拆除商业建筑前各类违章侵占退让空间、公共空间的建(构)筑物和设施,拆除依附建筑的违章搭建、破旧广告,整治违规破墙开店。3.清理商业街区占道流动摊点,对整治的街区实行24小时固守看护。4.整治、规范晾衣架、防盗窗、遮阳棚、卷帘门等设施,整理、归并和隐藏设置建筑外墙各类线缆,整修各类建筑外墙、围墙,迁移或景观遮挡沿街外露空调外机。5.外立面清洗。清理墙面、门窗玻璃上的乱涂乱画,清洗粉刷外立面。6.店前铺装。对破损的店前铺装进行维修改造,大修、新建的使用柏油路面,禁止使用大理石铺装。7.对重要街区整体规划,搞好城市设计,改造沿街门店招牌、建筑立面、展示橱窗,提升文化内涵,凸显商业活力。(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二)杆线下地行动。按照空间净化、设置有序、安全可靠的原则,对城市建成区内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及住宅小区内的各类架空管线、私拉乱接、跨街飞线、废弃杆桩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线缆、管线支架等进行整治,净化城市空间景观。1.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按照专项规划,全面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市政工程建设附带的强弱电排管建设。结合道路建设改造,加快强弱电排管建设;制定管理运营办法,减少社会重复投资建设,减少道路检查井数量。3.下地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景区、湿地110KV及以下的强电架空线、弱电架空线、跨路供暖管线进行下地改造;市政工程建设计划通报杆线产权单位,实现杆线下地与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建设同步实施。4.整理归并依附于沿街建筑的管线,规范线盒位置、种类和颜色。5.对各类配电箱、接线箱、变压器、控制箱进行改造,优化位置、小化设备、绿化遮蔽、美化处理。6.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铁塔、基础等设施设备。7.治安监控、交通信号等线缆穿线下地,预留建设过街管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三)污水纳管行动。城镇规划区、工业聚集区内餐饮行业、医疗行业、建筑行业、屠宰行业、洗车修车、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工业企业等有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1.市政雨污分流建设改造。按照2018年全部完成的总体要求,全面搞好市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其覆盖的小区、单位雨污分流改造。2.市政雨污分流管网覆盖区域内的餐饮行业、医疗行业、建筑行业、屠宰行业、洗车修车行业、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内部都要建设单独的污水连接管、符合国家规定的预处理设施,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排放口有明显标记。3.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除安装计量设备外,还必须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城市管理部门的数字城管平台联网。4.所有排水户均依法办理排水许可证。(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自来水公司,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四)垃圾分类行动。2018年,在中心城及各县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城市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年底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1.在详细调查垃圾成分的基础上,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垃圾分类收集主体、分类运输主体、分类处理主体和分类监管主体。研究探索补贴机制,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长效运行。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配套分类垃圾桶,结合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再生资源收集站,每个县区建设1处再生资源分流中心,垦利区、广饶县加快推进垃圾处理场建设和完善提升工作。3.结合实际,建设完善垃圾分类类别、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机制。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商务部门负责监督可回收物,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有害垃圾的投放、暂存、收集、运输和处置。(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五)城市管理环保行动。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对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影响环境质量的问题进行整改,着重抓好道路湿法保洁作业、建设(房屋拆除)施工扬尘、建筑垃圾治理、污泥处理及中水回用、油烟整治、城市供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以气代煤改造。1.全面推行城镇道路湿法保洁作业。城市建成区道路按照全车道洗扫,每日洗扫2遍、洒水3遍,每周冲洗2遍、护栏清洗1遍的要求,洗扫车作业时车速≤8公里/小时、有效作业时间每天4小时,洒水车作业时车速≤20公里/小时,冲洗车作业时车速≤10公里/小时,护栏清洗车作业时车速≤3公里/小时的标准,配备车辆。国、省干线公路按照洗扫路沿石侧和护栏侧,每日洗扫1次、洒水1次的要求,配备车辆。按照环保要求,优先推广使用纯电动机械设备。城市建成区道路尘土量控制在5克/平方米以内,国、省干线公路控制在10克/平方米以内。2.持续整治油烟污染。整治露天烧烤,确保全部入室经营,对辖区内的所有餐饮饭店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全部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达标排放。3.切实抓好污泥处理和中水回用。按照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中水回用达到25%的目标和环保督察要求,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原则,各县区加快污泥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4.持续抓好施工扬尘治理。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抓好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整治,建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处理场,完善收集、运输、处理机制。5.全面开展异味治理。定期进行公厕、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厂)、污水处理厂异味检测,有针对性地采取异味治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6.完成城市供暖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以气代煤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六)绿色照明行动。按照2020年比2015年节能10%的目标,抓好功能照明和城市景观照明节能工作。功能照明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8%,高效光源应用率不低于90%,城市景观照明高效光源应用率达到100%,智能控制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县区要按照2018年智能控制覆盖率达到60%的目标,列出需要进行智能控制改造的道路明细。中心城景观照明以构建城市夜景照明骨架、提升城市节点形象、呈现中心城区“河、湖、城、绿”特色风貌为目标,促进文化、生活、休闲、旅游等多元化融合,形成平面与立面交相辉映、画面饱满的东营城市夜景形象。(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七)城市绿荫行动。城市建成区90%的主次干道建成林荫路,85%的公园、游园建成林荫公园、游园,70%的停车场建成林荫停车场,60%的庭院小区建成林荫庭院小区。1.林荫路建设改造。新建城市道路按照《山东省城市林荫路评价标准》及相关标准设计建设,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林荫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机动车道林荫覆盖率双向四车道达到60%、双向六车道(含)达到30%。原有城市道路按照林荫路进行改造,分车绿带在不影响交通、不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以及治安监控设施的前提下种植冠大荫浓的乔木,鼓励行道树双排或多排种植,行道树和路侧绿带宜选用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的乔木。2.林荫公园广场建设改造。公园、游园内车行道、人行道两侧补种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的乔木;拆除现有公园、游园过多的硬化铺装进行绿化,绿化面积达到公园总面积的70%以上,乔木面积不低于绿化面积的80%。各类广场绿化面积不小于25%,且保证足够的乔木遮阳。3.林荫停车场建设改造。新建停车场按照《山东省林荫停车场评价标准》及相关标准设计建设,同时考虑公厕、充电桩、智能管理设施等设施配套。现有非林荫停车场,鼓励改建林荫停车场。4.林荫庭院小区建设。庭院小区的车行道、人行道两侧种植冠大荫浓的乔木,内部设置的健身广场、游园四周有大规格的乔木覆盖。大力推进拆墙建绿,将单位庭院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实现共养共生。5.立体绿化。对城市桥梁桥柱、供热厂房、单位、小区围墙等进行立体绿化。6.裸露土地绿化。结合检测结果,对城区内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绿化,减少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八)路网优化行动。按照全省到2020年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8.8%,支路里程占比超过一半的要求,修订完善道路交通规划,将符合市政道路功能的道路纳入市政道路体系。1.打通断头路。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断头路,拆除单位院墙和占路的违法建设,列入工程建设计划,全面打通断头路。2.渠化拥堵的交通路口。对交通流量较大的路口,在精心测算后科学设计,对路口进行渠化疏导。3.搞好市政设施移交。结合油地“四供一业”、市政设施移交,理顺管理体制,对破损的背街小巷进行维修改造,对道路出入口进行排查整修。4.道路命名。由民政部门牵头,城乡规划部门配合,对排查的无名背街小巷全部进行命名并设置道路标志牌,对未建的无名规划道路进行命名。5.推广使用球墨铸铁井盖。在道路新建、大修、改造以及日常养护中,车行道、人行道、停车场推广使用达标的球墨铸铁井盖。6.建设公共停车场。完善停车场专项规划,结合市政工程建设,在交通拥堵的学校、医院、商圈、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公共停车场,支持利用学校操场、公园绿地建设地下停车场,切实做好环卫、园林停车场建设,同步配套充电设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九)“公厕革命”行动。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3-5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的要求。1.全面改造提升不达标的社区公厕、加油站公厕、园林公厕、农贸市场公厕及其他公厕,提高女性厕位比例,完善无障碍设施,改善通风、采光、除臭条件;优先选用自动感应冲水装置,采用节水、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完善公厕导向标志牌;美化公厕内外环境。2.建设一批精品公厕,升级繁华场所、旅游景点、主干道周边等位置的公厕;设立第三卫生间,方便特殊群体如厕。3.加强应急设施公厕建设,在大型广场、减灾避险等场所预留应急公厕供水、排污管道接口。结合游园、绿地、广场、步道系统等,在人流量大、如厕需求突出的区域,补充设置一批活动式公厕。4.加强信息化服务,完善公厕标识、导识系统,利用智慧城管APP,实现手机地图找厕所、用厕所、评厕所。5.推行公厕星级管理,制定管理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以异味治理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公厕管理水平。责任分工: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负责督导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厕建设管理;商贸园区管理单位负责督导园区内部公厕建设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汽车客运站、码头、机场公厕建设管理;商务部门负责督导大型商场(超市)、旅游餐馆公厕建设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公园、道路、广场公厕建设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督导文化场馆公厕建设管理;体育部门负责督导体育场馆公厕建设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导农贸市场公厕建设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督导医院公厕建设管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导加油站公厕建设管理。(十)湖泊水系公园命名保护行动。开展湖泊水系公园命名活动,委托专业机构征集名称,征得当地地名管理部门同意后对外公示,设置地名标志牌。采取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对全市辖区内的湿地予以保护,建立湿地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实施公园提升计划,突出公园文化内涵,积极建设主题公园,增强公园亲民性。开展十大最美湖泊、十大最美湿地、最美公园评选活动。责任分工:水系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命名;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水域由市林业局组织命名,其他城市湖泊、水域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命名;城市公园、游园按辖区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县区政府组织命名。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市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行动。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辖区和东城区域的城市街区容貌综合整治行动、杆线下地行动、污水纳管行动、垃圾分类行动、城市管理环保行动、绿色照明行动、城市绿荫行动、路网优化行动,分别由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杆线下地行动、污水纳管行动、垃圾分类行动单独制定实施方案,其他专项行动明确具体项目及完成时限。“公厕革命”行动和湖泊水系公园命名保护行动按照本方案安排由各有关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实施项目化运作。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围绕十大专项行动,分别列出具体任务项目清单,尽可能将其列入工程建设项目。(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担当联络员,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建立周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推进十大专项行动中的问题。(四)强化宣传引导和督导考核。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电子广告屏、宣传车、宣传单、告知书等载体,设立十大专项行动专栏,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将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强化日常检查,科学考核评价,促进工作开展。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将所辖乡镇一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范围。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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