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1日
政策文号:东政办发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全面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4号文件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到2018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我市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2020年,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为更好地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提供载体。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合理规划布局。根据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情况,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绿色共享等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建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的区域,不得建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处所;如与其他设施联体合建,须开辟专门出入通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选址、规划设计及功能安排等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二)明确建设途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新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重在完善提升,对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对尚未达标的进行提档升级。因乡镇(街道)规划建设需拆除综合文化站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必须按规定择地重建;在作出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及重建决定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征得所在县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同意。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在盘活现有存量,依托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在明确产权归属、保证服务接续的基础上进行集合建设,并配备相应器材设备。政府出资建设的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三)落实建设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省定贫困村及户籍人口300人以下的村建设综合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其他村(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具备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培训教室、管理用房和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满足基本功能需求;内部设备配置应具有图书、报刊及培训桌椅,信息网络传输设备,开展文化活动必需的设备,灯光、音响等设备,文体活动健身器材等。省定贫困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应配套安装数字科普显示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套建设乡村剧场、儒学讲堂、道德文化讲堂和历史文化展室(乡村记忆博物馆)。(四)加强文体广场建设。按照人口规模与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宜、与地域条件相协调、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相配套的文体广场。乡镇(街道)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村(社区)文体广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文体广场应建设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善行义举“四德”榜、文化墙(廊)、公益广告牌、健身路径等设施,配备灯光、音响等设备,有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及时更新内容。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的乡村(社区)剧场,配备LED大屏、音响、播放器、舞台灯光等设备。积极建设数字文化广场,向群众提供无线WiFi服务。三、明确功能定位(一)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按照《东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由县区政府结合自身财力和群众文化需求,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围绕书报阅读、影视观赏、戏曲表演、普法教育、艺术普及、科学普及、广播播送、互联网上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教育培训等,制定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二)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终端平台优势,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公共文化和服务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到2018年,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和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进公共图书资源共建共享和一体化服务,以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为平台,整合农家书屋资源,设立乡镇(街道)分馆、村(社区)基层服务点,打造“黄河口悦读书社”服务品牌,实现图书借阅服务“一卡通”,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开展。推进文化艺术资源共建共享和全民艺术普及,以全市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为平台,设立乡镇(街道)分馆、村(社区)艺术普及工程示范点,提供优质文化艺术服务。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服务。推进基层体育健身工程,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加强文化体育设施综合管理和利用,提高使用效益。(三)开展基层党员教育工作。结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发挥“灯塔——东营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四)拓展一站式综合服务。按照功能综合设置的要求,积极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行动、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孝道”为至美的道德教育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法律意识。与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配合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青少年维权、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简化办事流程,集中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提高服务供给水平(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采取政策解读、专题报告、百姓论坛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使群众更好地理解、支持党委和政府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加快推进乡村文明行动、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创建、乡贤文化建设,组织举办道德模范展览展示、巡讲巡演活动,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发挥村(社区)儒学讲堂、历史文化展室(乡村记忆博物馆)等阵地作用,完善功能布局,丰富活动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综合素质。(二)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团体、社会文艺团体和庄户剧团,开展“进千村乐万家”文化惠民巡演活动。依托文体广场、乡村剧场、数字文化广场,积极开展群众性广场文体活动,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打造基层文化品牌,形成“一镇数品、一村一色”的特色文化格局。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吕剧之乡等建设。支持群众自办文化,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组建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健身团队以及个体放映队等,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文艺健身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三)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实行错时免费开放,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根据功能要求制定服务目录,设置文化产品及服务“菜单”,开展“订单式”“众筹式”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结合公共文化机构总分馆制建设,设立流动文化服务基层服务点,建立城乡“1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施“情暖黄河口”文化关爱行动,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需求,量身打造特色服务项目,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人群均等。大力推进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完善“文化东营云”数字服务平台,推动无线网络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服务。推广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壮大文化志愿者和城乡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对口帮扶机制,推动市级骨干文艺团体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结对子”。五、创新运行管理机制(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各县区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把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上来。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公共文化体育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制定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建立完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市、县区统筹规划,乡镇(街道)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围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绩效考核、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实现设施良性运转和可持续发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鼓励群众参与建设管理。积极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加强群众自主管理和自我服务。健全民意表达机制,依托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充分听取群众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文化能人、各类乡贤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法人治理结构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理事会治理制度建设,激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发展活力。把文化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建立由文化管理员(指导员)与文化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构建专兼结合、多元共治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四)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探索不同投入主体合作共建的管理运行模式。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六、加强组织实施(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要把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结合乡村文明行动、新型城镇化、农村社区建设、扶贫开发等工作,尽快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加快推进实施。(二)加大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拓宽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渠道,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东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有关要求,落实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保障。推广文化管理员(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经验,鼓励志愿服务。继续实施“千村万人文化培训工程”,定期开展培训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体育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四)健全考核督查机制。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探索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中群众满意度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附件:东营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试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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