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东营区产业园区

山东东营东营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东营东营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9日东营市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促进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二)工作目标。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在2017年12月底前初步实现部门主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基础上,力争到2018年12月底前,通过“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12345”发展格局,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基本完成,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二、统筹一片云,加快推广应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一)统筹全市政务云建设。2018年2月底前,按照全省电子政务云统筹布局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我市政务云服务能力评估;2018年4月底前,结合全省政务云规范整合工作部署,启动我市政务云规范整合工作,争取将我市政务云纳入全省统一的云服务体系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网信办、市财政局配合)继续加强市政务公共服务云资源配套建设,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层次和运行质量,完成政务云商用密码应用基础环境建设,通过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安全审查。(市政府办公室、市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政务云服务商分工负责)加快推进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各类资源云化改造,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对我市行政服务域技术设施梳理工作,制定我市行政服务域技术设施整合计划;2018年3月底前,整合完成部门有关机房、计算、存储等资源,进一步增强市电子政务行政服务云支撑能力,为政府内部管理、监督、决策、协调等提供集约化应用支持。(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基于全省统一的政务云灾备服务中心,配套实现我市政务云异地灾备服务,2018年6月底前,初步实现与省政务云容灾、监管和运维一体化。(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政务云服务商配合)(二)加快部门业务系统迁移整合。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清理资源闲置、功能可替代的“僵尸”系统,整合设置重复、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统。2017年12月底前,摸清我市“僵尸”系统、“影子”系统情况,形成并上报待清理系统名单和具体清理计划;2018年3月底前,按计划完成“僵尸”系统、“影子”系统清理整合工作。整合各级部门分散设置的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电子邮件、即时通信等基础业务系统,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业务互通能力和资源使用效率。2018年3月底前,启用统一互联网邮件系统,完成人员、账号配置等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自建互联网邮件系统、即时通讯系统的数据迁移和关停工作,制定全市网络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应用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等系统整合应用工作。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有序组织部门各类业务系统分别向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或行政服务云迁移。除涉密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再批准部门新建或部署独立运行的业务应用系统。2018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主要业务迁移上云(适合迁移系统迁移比例不低于70%),未上云系统需说明原因并明确下一步上云实施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统上云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落实)三、规范两张网,建设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和电子政务外网(一)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全省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全市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实现与省内网平台的连接。依托市电子政务内网,分类梳理部门涉密业务,推进政府系统涉密业务向电子政务内网的迁移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务内网主管部门分工负责)(二)进一步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进一步优化外网网络结构,统筹外网公共服务域(原外网)和行政服务域(原专网)发展。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推动并规范基层政务部门接入,提高对业务量大、覆盖面广、实时要求高的业务应用支持水平。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到县区政务外网骨干线路升级;2018年6月底前,外网公共服务域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基本具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政府具体落实)(三)推进部门业务专网整合。按照“省市对应、上下一致”原则,全面整合全市各级部门各类业务专网(专线),2018年1月底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专网整合要求,制定全市各类业务专网接入外网(行政服务域、公共服务域)、内网实施方案和整合计划;2018年12月底前,除个别确需保留、经批准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各类业务专网完成向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的分类迁移整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落实)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统一接入平台,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互联网出口,实现统一互联网接入。2018年3月底前,完成市直各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2018年6月底前,完成县以下部门互联网出口整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四、建成三大体系,促进数据资源、政务服务和业务协同体系统筹发展(一)加快数据资源体系建设。1.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2017年11月底前,依据部门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来源、格式、更新、共享和开放等属性;2017年12月底前,根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一般规范要求,结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县区、各部门资源目录进行初步调整;2018年12月底前,结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及大数据管理工作推进情况,按照统一安排,对目录进行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加快推进实施政务数据库及资源整合共享项目,加强全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和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建立健全分工协作、动态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机制。2018年6月底前,建设完善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决策支持、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及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2.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加快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大数据平台的服务能力和交换共享功能,全面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相关基本信息,围绕社会信用、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生产等重点应用领域,组织开展跨部门信息资源综合应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组织开展本市内跨层级、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用试点;2018年3月底前,完成市、县部门自有数据归集渠道整合工作;2018年6月底前,全面开展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3.促进政务大数据创新发展。2018年3月底前,建成集数据采集、数据处理、预测预警、可视化呈现于一体的市政务大数据平台,加强安全管理和数据管控,为政府数据整合、资源共享、分析挖掘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善管理和技术措施,定期开展数据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数据违法行为,预防和严惩数据造假。2018年3月底前,依据全省有关检查和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我市实施细则。(市统计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建立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工作机制,开展与通信、供电、供水、安监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大数据资源协作应用试点示范,以政务大数据发展带动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促进大数据新业态、新业务、新服务快速增长和产业链成熟扩张。(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各县区政府、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配合)4.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根据全省统一标准要求,制定全市政府数据开放标准和开放计划,明确开放范围和开放领域,2018年3月底前,完成可开放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审核,依托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平台和开放网站,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市、县区政府不再单独建设数据开放平台,实现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与全省统一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网站的有效对接,确保开放数据方便获得。制定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数据增值服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配合)(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深化平台应用,提升服务水平。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公共服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政务服务事项在行政服务平台上运行,完成部门自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业务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配合完成省政务服务“中介超市”上线试运行有关工作,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应用试点;2018年6月底前,完成部门自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业务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完成部门热线资源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完成并联审批、物流平台、网上预约、第三方代办等政务服务试点;2018年12月底前,按照省统一部署,完成其他有关行政权力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完成面向公共服务的部门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配合完成并联审批、物流平台、网上预约、第三方代办等统一服务的实施部署和业务调整工作,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政务服务平台中的综合应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落实)加快全市政府网站群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府网站整合清理工作;2018年12月底前,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完成市及县区政府网站向省技术平台的迁移,基本完成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整合集中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推行统一身份认证,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山东政务服务网市级网上政务大厅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接口的升级改造;2018年6月底前,实现本市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市直部门网站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2018年12月底前,整合本市面向公众服务的互联网网站和业务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2018年6月底前,对面向公众服务的系统进行优化整合,按照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建设要求,建成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并完成前端整合工作;配合建立省市政务服务门户协同联动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以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为基础,整合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务信息系统,完善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各类热线服务资源、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服务融合,提升在线服务效率和质量。(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落实)(三)推进业务协同体系建设。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以全市协同办公系统为基础,实现政府内部办公、监督、决策、协调等业务系统的整合应用,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业务协同平台。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协同办公系统与省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电子公文交换;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内部办公业务系统梳理并制定向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整合、迁移方案;2018年12月底前,根据要求完成会议、督查、政务信息、档案、应急管理等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迁移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移动办公网络和终端的安全管理,完善配套制度,推动非涉密办公业务的移动应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现有各类移动办公业务系统梳理工作;2018年3月底前,根据前期梳理情况,制定全市移动办公业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平台对接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移动办公系统与全省一体化移动办公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五、强化四个支撑,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供内生动力(一)政策支撑。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及省市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衔接,2018年3月底前,完成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有关规划调整完善和现有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进一步健全我市电子政务、大数据发展有关政策体系,为电子政务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供制度规范,2018年12月底前,依据全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东营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东营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等配合)(二)产业支撑。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做大做强一批服务于政府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的互联网服务企业,引进国内知名软件企业落户东营发展,推动培育我市企业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研发和应用。运用互联网理念,构建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用高效整合的技术产业集群,催生信息技术产业新的增长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三)标准支撑。着力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地方标准规范,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为稳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供标准和依据。按照全省制定的标准规范,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在政务工作中的应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四)安全支撑。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市国家保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统一政务信息平台安全防护,切实保障信息和数据安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完善个人隐私保护措施。(市网信办负责)六、落实五项保障,确保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顺利推进(一)体制保障。调整完善电子政务和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将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电子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发展要求,整合市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数据管理及各类平台设施,组建大数据中心,着力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规范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完善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发挥大数据中心作用,推进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市编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及市直有关部门配合)继续完善电子政务项目归口管理,建立并实行市级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全口径备案制度,凡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必须履行规划审核和项目报批程序,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国家及省有关工作部署在我市的落地工作,凡涉及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必须进行市级统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工负责)(二)财力保障。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中需要搭建的系列公共基础平台建设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投资,运行维护工作经费纳入各级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对涉及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的项目,优先安排立项和建设运维资金。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模式在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领域的应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三)智力保障。充分发挥高校和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在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和整合共享中的作用,加强与各技术先进第三方的合作,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工作。2017年12月底前,组建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家库。(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进一步优化电子政务、大数据等方面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对特殊岗位、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四)监督保障。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专家评价、媒体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加强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五)审计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从2018年起,根据建设情况和工作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市级电子政务项目,适时安排绩效审计,逐步建立信息化项目—建设—审计的常态化审计制度。(市审计局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会同有关方面逐项明确工作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把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按照本方案和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安排专门力量,在本方案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本县区、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附件:《东营市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山东东营东营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img_loading
智能检测中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