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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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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5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7号)要求,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一、考核基本情况2016年,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举措,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取得一定成绩。经考核,垦利区、广饶县为完成等级,东营区、河口区、利津县、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为未完成等级。(一)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强化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协调职能,定期召开节能工作调度分析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分解落实节能目标。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将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和重点用能企业,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三是实施问责和考核奖励制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调度节能工作进展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节能目标完成好、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奖励。(二)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一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2016年,共审查备案能评项目227个,同时加强对第三方能评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审查意见质量。二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有序发展风电和生物质发电,新能源装机容量达140.9万千瓦,占地方装机容量的35.18%。三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服务业发展全面提速。2016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4.3%,比2015年提高2.4个百分点。四是稳步实施产业升级。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继续培育新兴产业。(三)组织实施重点工程。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引导。争取国家节能示范项目2个,省示范项目8个。市级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950万元,支持重点示范项目12个、先进单位7个。二是积极淘汰改造落后产能、装置。按照化解过剩产能的总体要求,各县区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全市229家企业退出化工生产领域。垦利石化、利华益等6家重点地炼企业淘汰常减压装置1017万吨,实现节能量16.22万吨标准煤。更新淘汰落后电机2634台,累计节电700万千瓦时。三是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加快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其中通过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燃料等改造工业锅炉609.5蒸吨,实现节能量17.17万吨标准煤。淘汰工业燃煤锅炉792.3蒸吨,实现节能量74.53万吨标准煤。(四)推动重点领域节能。一是加强工业节能。完善节能信息系统,强化节能预警调控机制。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考核。45家企业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通过认证或评价。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1个产品入选省能效领跑者名单。二是推进建筑节能。2016年,全市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7.61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19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建设164.2万平方米。三是加快交通节能。2016年,全市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较“十一五”下降9%,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0.7%;燃气公交车占在运公交车辆达到92%,一直位居全省公交行业前列;投放公用自行车2800辆,全面引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四是强化公共机构节能。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管理,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均完成了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同比下降2%的目标任务。(五)实现循环化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据《东营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对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谋划和宏观引领。东营开发区作为国家首批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单位,获得国家扶持1.335亿元。2016年,在此前工作基础上,又有2个省级开发区制定了循环化改造升级方案,不断提升经济发展循环化水平。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2016年,2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35个项目列入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完成投资10.65亿元,年可减排二氧化硫5178.8吨、氮氧化物4349.4吨、烟粉尘2968吨、挥发性有机物1.07万吨,节约标准煤2.98万吨。三是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我市已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6家,年综合利用产值24亿元,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8%,年可利用工业固体废物129万吨、废水1345万吨、废气9848万立方米。(六)全面落实节能政策。一是发挥价格杠杆政策作用。继续对限制类、淘汰类落后产能实施差别性、惩罚性和阶梯式电价。落实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电价制度,继续推行供热计量价格改革。二是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协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年可减免税额9000万元。三是大力推广节能新机制。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全市通过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15家。2016年,实施了胜利油田东辛采油厂永一联合站污水余热回收利用项目等6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现新增供暖面积27.96万平方米,年节约标准煤1.43万吨,提高了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企业节能投入风险。(七)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设备,突出能耗限额标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重点,坚持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完善节能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2016年,开展专项节能监察7次,查出6家企业应淘汰电动机96台、共计5169.3千瓦,高耗能淘汰落后用能设备140台(套),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督促企业自主更新淘汰落后电机2634台,累计节电700万千瓦时。(八)不断强化基础能力。一是强化重点企业能源计量管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建档率达100%,能源计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二是加强节能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节能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宣传,树立节能先进典型,弘扬节约风尚,倡导绿色消费,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节能工作的良好氛围。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县区、市属开发区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人员配备不足。二是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耗高的传统产业在我市占主导地位的现实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三是我市新建火力发电项目在为缓解全省电力供应紧张作出贡献的同时,也造成能耗的大幅上升,保障电力供应与节能降耗的矛盾突出。四是节能任务繁重,挖潜空间逐步减小,能耗约束越来越突出,煤炭消费减量任务艰巨。三、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6〕7号)规定,对考核等级为完成等级的县区政府,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本通报下发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书面汇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抄送市政府节能办。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下一步,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更好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出实招、下功夫,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升级,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附件:2016年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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