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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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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东营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7日东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2014〕30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营市旅游局更名为东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通知》(东政字〔2016〕60号),设立东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增加的职责。承接省旅游发展委下放市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二)加强的职责。1.加强综合协调,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2.加强旅游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和旅游市场监管,推进旅游联合执法。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旅游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负责监督检查旅游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二)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统筹协调各类资源的旅游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三)负责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加强旅游交流与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出国旅游和赴港澳台旅游政策;推动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四)发展全域旅游,推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优化全市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协调和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假日旅游、生态旅游工作,引导休闲度假。(五)组织实施旅游业地方标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推进旅游联合执法;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对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六)协调推进部门合作,推动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服务功能,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培训工作。(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发展委设4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投资促进办公室与其合署)。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安全、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委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旅游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投资促进方面工作。(二)产业促进科(挂综合协调科牌子)。研究和推进全市旅游综合改革;统筹优化全市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旅游新业态;引导支持旅游商品、旅游购物、旅游演艺、旅游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指导旅游投融资工作,培育旅游市场主体;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旅游扶贫。协调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协调相关部门优化卫生、安全、秩序、生态、交通等旅游环境,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类旅游交通的衔接工作;协调推进红色旅游工作;协调推进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引导城乡居民休闲度假;承担假日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维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协调建立旅游大数据;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数据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三)规划发展科(市场开发科与其合署)。组织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统筹协调各类资源的旅游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旅游项目的策划和审核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及旅游品牌体系建设;负责重点旅游产品的市场营销;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推进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旅游交流与合作,开拓旅游市场;协调推动旅游包机及国际航线相关业务;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活动;承担旅游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四)监督管理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全市旅游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推进旅游联合执法,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受理与处理旅游者投诉;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与改革工作;负责旅游标准化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对旅行社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全市旅游业产业政策;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负责旅游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四、人员编制市旅游发展委机关行政编制12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五、部门职责分工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旅游发展委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六、其他事项工勤人员编制。暂保留工勤人员编制2名,今后随自然减员逐步收回,空出一个收回一个。七、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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