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创建国家水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7日
政策文号:枣政字〔2017〕34号
有效性:有效
为做好全市创建国家水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质量主导、创新驱动、标准引领、产业提升”的工作思路,通过上下联动、示范带动、整体推进,促进全市水泥产业在产品质量、产业结构、经济效益、发展潜力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培育水泥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新引擎,打造水泥区域产业集群,实现水泥产业成功转型升级,顺利通过国家水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验收。通过创建国家水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使水泥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7%以上,吨水泥耗电量降低5度以上,水泥产量控制在5000万吨左右,熟料生产能力控制在2800万吨左右,行业销售收入突破200亿元。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一)全面摸底、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6月—2017年9月)。做好摸清底数、动员部署等工作。(二)综合施策、全面提升阶段(2017年10月—2019年3月)。整合力量,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三)巩固提高、迎接验收阶段(2019年4月—2019年5月)。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持续改进提升,确保通过“国家水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验收。三、工作措施(一)提升质量技术基础工作水平。建立质量责任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优化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资源配置,强化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产业集群内企业开展企业标准和执行标准自我声明承诺。引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支持全市水泥企业成立产业标准联盟,根据我市产品地域特点,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联盟标准,在全市水泥行业内推广使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进水泥企业全面筑牢质量技术基础,力争全行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完成率达到90%以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完成率达到70%以上。(二)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支持水泥生产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产品档次,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适应多样化需求的水泥产品项目,拉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积极推动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等活动,积极应用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等绿色环保技术,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模式。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能耗管理体系,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强化员工节能意识,不断改进工艺装备,优化工艺指标,推进节能降耗。充分发挥水泥领军企业对中小水泥企业的引领提升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在产品品种、质量档次等方面积极实施差异化战略、成本领先战略,提升专业化协作与水平,促进产品升级,全面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将质量提升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水泥企业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和运营效益。(三)加强质量监管和综合服务。质监等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开展全面诊断,对企业装备、生产设施、工艺、人员培训、执行标准、产品质量检验、过程质量管理、对比验证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帮扶企业查找产品质量问题和差距,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扎实开展水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和专项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监督抽查,省、市监督抽查和水泥检验能力验证以及建设工地水泥产品质量抽查等工作,全面掌握全市水泥产品质量整体状况,对区域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发现苗头性、倾向型问题,及早研判,及时处置。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通过废渣、废弃物、污泥的使用,降低生产成本,获得优惠政策扶持。对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在贷款贴息、品牌培育、名牌申报、对外宣传等方面给予优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针对企业提出的服务需求,对水泥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四)开展质量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每年召开一次质量提升推进会,邀请省有关专家、学者讲解水泥产业发展趋势和产业发展路径。每年组织1—2次同类企业现场交流学习,召开1—2次水泥企业质量技术交流研讨会,研讨产品质量面临的问题,及时交流产品质量提升方面的经验做法。借鉴外地市产品质量提升的成功做法,解决质量提升中遇到的问题。鼓励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技术引进等合作,积极寻找“一带一路”新商机,实现水泥行业质量效益新增长。对水泥企业分管生产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定期开展质量技术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化验室技术人员等第一线员工的工艺规程和操作技术的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五)整治水泥行业生产秩序。组织开展水泥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发现无证无照的小水泥企业,坚持分类处置、规范发展的原则,对于具备必备生产条件和检测设备、符合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积极帮扶企业办证,推进其合法生产;对无证生产、条件简陋、无法满足取证必备条件的,当地政府要统一组织经信、公安、市场监管(质监)、环保、安监、电力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和执行行业标准、维护水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建立完善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制度,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质量诚信问题企业的曝光力度。加强售后服务管理,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处置和反馈投诉举报。四、加强组织领导(一)强化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枣庄市创建国家水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协同配合,把创建工作同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要求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二)强化督导调度。将创建工作纳入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市里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组织协调,及时掌握有关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全市水泥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品牌观念,提升创建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附件:枣庄市创建国家水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枣庄市创建国家水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张成伟(副市长)副组长:朱世宏(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史峰(市质监局局长)成员:褚洪涛(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梁家和(市重点项目办主任)裴允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调研员)张洪建(市公安局副局长)赵立(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王新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孝营(市商务局副局长)朱颖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马洪军(市工商局副局长)沙雪斌(市质监局副局长)薛宝政(市环保局副局长)龚旭(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孙中洲(市地税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史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公布。文件文字版:枣政字〔2017〕34号.doc文件PDF版:枣政字〔2017〕3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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