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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5日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挂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牌子)的通知》(东政字〔2016〕59号),设立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挂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牌子),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和生态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以下简称生态旅游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二)负责编制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宣传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科普宣传教育。(四)负责集中行使自然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旅游管理、价格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依法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措施权和执法监督检查权。(五)负责资源保护和管理,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六)负责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负责组织生态保护项目的建设、管理;组织动员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区建设。(七)负责制定科研计划,组织实施科研课题;组织开展科学实验、科研合作、教学实习和科学考察活动。(八)负责组织开展巡护监测,开展珍稀濒危动植物的调查研究,掌握资源变化规律;负责珍稀动植物资源的引种、驯化和保护,拯救濒于灭绝的物种。(九)依法科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开展生态旅游。负责生态旅游区内旅游秩序和旅游市场管理;组织旅游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旅游安全、旅游投诉等工作。(十)负责自然保护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入自然保护区进行建设施工等活动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十一)按照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体制,承担自然保护区内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十二)负责自然保护区博物馆陈列展示的监督管理工作。(十三)负责自然保护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挂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牌子)设4个职能科室。(一)党政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督查、政务公开、信息、精神文明、安全保密、计划生育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及有关群团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二)财政局。负责编制自然保护区财政预、决算;负责各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负责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财政评审,并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财税、审计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三)资源管理科(法制与安全管理科与其合署)。负责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组织动员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自然保护区建设;指导、协调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资源管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海域的保护和利用管理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报批;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及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事项的清理、规范和监督工作;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四)旅游管理科(挂规划建设科牌子)。负责编制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负责生态旅游区内旅游秩序和旅游市场管理,组织旅游宣传和推广活动;负责生态旅游设施的保护管理;负责旅游市场调研、预测和信息统计;负责对生态旅游区内从事旅游经营的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负责组织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三、人员编制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挂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牌子)行政编制15名。配备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四、部门职责分工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挂东营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牌子)负责依法提交作出原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及行政复议答复材料,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五、附则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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