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泰安产业园区

山东泰安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泰安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工人技师评聘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解决某项生产工艺或技术难题,经批准在一定范围内挑选所需要的技术工人参加技术攻关。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技能津贴制度。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社会工资水平或参照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政策,自行设定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同时在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技师评议、推荐、聘用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委员有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者,由人社行政部门作出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委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的,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不良行政行为暂行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八条对申报技师人员违反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申报资格。第十九条本办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CreatedwithRaphaël2.3.0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