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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30日东营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地方史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行政管理的必要职责。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史志事业实现长足发展。县区第二轮志书编纂全面完成,续修《东营市志》、旧志编修加快推进,部门(行业)志和乡镇、村志出版数量质量全面提升,全市政府综合年鉴编纂实现“一年一鉴”全覆盖。东营市方志馆获批国家方志馆黄河分馆,市、县两级史志工作制度体系全覆盖,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成果丰硕。总之,全市史志事业取得了一定成绩,走在了全省前列,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为促进和指导今后五年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依法推进全市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市提供有力支撑。2.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东营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8号),史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3.坚持科学发展。突出修志编鉴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科学发展。4.坚持改革创新。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5.坚持质量第一。将精品意识贯穿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6.坚持修用并举。加快史志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推动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实现提速增效,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县两级方志馆全面建成,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二)主要任务。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力争2017年基本完成续修《东营市志》任务。健全完善志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志书质量不断提升,打造一批在全省有影响的精品志书。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研究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2.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出版。加强对开展年鉴编纂工作的行业、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动综合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缩短出版周期,市和县区综合年鉴力争上半年出版发行,增强为现实服务能力。3.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强开拓性、创新性,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建设新的载体平台,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4.加强方志馆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突出国家方志馆黄河分馆的黄河文化特色,深挖黄河文化内涵,充分体现时代特征,丰富展陈内容,创新展陈载体,实施精品文化工程,打造集传统与现代、自然与人文于一体的文化靓丽名片。加强县区方志馆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方志馆建设,充分利用全省志类成果交换平台,努力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扩大服务面,增强实效性,不断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5.深化方志理论研究。深入总结社会主义新方志和传统编史修志经验,用不断发展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学会的交流平台作用,活跃学术研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理论创新,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方志理论研究成果。6.强化史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史志资料力度,健全完善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按年度整理汇编地情基础资料。建立史志资料库,为修志编鉴和地情开发服务。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综合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等方法,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不断建立健全和丰富发展能够全面适应史志编纂、史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史志资料保障机制。7.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及时将旧志整理成果数字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方志文化影响。发挥史志部门优势,深入挖掘和阐发东营历史文化,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8.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开门修志,采用多种形式,加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引进一批市外藏东营地情文献资料,推介一批高质量的史志成果,增强东营文化和方志文化的影响力。三、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各级要把关心支持史志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切实解决人员、经费、必要工作条件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将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的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搞好任务分解落实。要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法治保障。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东营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8号)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时修订《东营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8号)及相关制度。建立修志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三)队伍保障。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培训的长效机制,分级实施对修志编鉴、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史志资料征集管理等不同层次的专项培训。利用地方史志学会平台,充分发挥史志专家和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史志工作,利用购买服务、课题外包、建立志愿者队伍等形式,拓宽人才渠道,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鼓励和支持业务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四)舆论保障。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史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新举措、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业绩、史志工作者投身美丽幸福新东营建设的新贡献。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设计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努力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宣传精品。本规划纲要由市史志办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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