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组建东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政策文号:东政字 有效性: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东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鲁编〔2016〕6号)精神,经研究,整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职责,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规格,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定”规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另行印发。东营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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