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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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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7日 有效性:有效
为加快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建设,推动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加快整合现有政务服务资源,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并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大力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政务服务的网络化、移动化、智慧化,努力形成全市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2016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将行政许可事项(涉密的除外)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平台管理,同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工作;自8月起,在市及部分县区开展互联互通试点;10月底前,各县区及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迁移到全市统一平台上试运行,并努力实现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12月底前,正式运行。二、重点任务(一)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1.整合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鲁政办字〔2015〕109号)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整合现有市、县区、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资源,充分利用政务云设施,集约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县区、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互联互通。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原则上不再建设独立的政务服务平台,利用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开展本地政务服务应用。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方案编制。(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2.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应用向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迁移。在规范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2016年重点完成行政许可(含部分重点并联审批涉及事项)互联互通,实现省、市、县三级业务联动和协同。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电子政务专网)和公共服务域,实现市内政务服务应用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二)规范梳理行政权力事项。1.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同步更新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数据,形成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库。(责任单位:市、县区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2.梳理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利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本级行政许可和并联审批涉及事项进行梳理,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各级办理环节、内容、时限等要素,满足市、县区、市属开发区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需要。(责任单位:市、县区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及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三)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1.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大力推进行政许可事项、重点并联审批涉及事项上网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强化网上运行监管,防止系统外循环。加强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建设,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建设的同时,推进部门自建系统向平台迁移。(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等部门,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2.推进网上并联审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梳理需要跨部门联动审批的事项清单,明确牵头办理单位,优化办理流程,推动网上协同办理,实现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审结。2016年重点推进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等重点并联审批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3.加强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加强全市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设。利用电子监察手段,对上网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动态监察。提高视频监督能力,加强对实体大厅服务窗口的监督。建设和完善法制监督系统,对上网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和监督。(责任单位:市、县区监察局、法制办;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四)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1.加强政务服务网建设。根据山东政务服务网通用框架,整合现有政务服务网站资源,采用“市级主站+县区子站”的站群模式,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建立与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互动机制,指导各县区做好网站的整合对接工作,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2.规范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栏目设置、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统一身份认证的要求,规范市、县区、市属开发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规范网上咨询和投诉办理,提高网上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3.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介超市”。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引入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提供配套服务的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规范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加强中介机构入驻管理,建立健全准入和淘汰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0月底前)(五)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1.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县区、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快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编办,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2.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建设,应用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代办系统,实现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基本覆盖,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在证照验证、代收件、代收费等方面的优势,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六)加强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建设和运行管理。1.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各项标准规范,加强全市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提升为重点,着力做好政务服务应用框架、数据共享交换及政务服务质量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编办;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2.加强平台运行管理。建立平台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平台管理人员和资金,充实平台运维队伍,提高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构建平台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利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平台系统及基础支撑体系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保障平台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三、组织保障(一)成立东营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市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其主任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抓好组织推动、督查落实、监督考核等工作;研究建立情况交流和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二)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安排工作力量,确保按时完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任务。加强经费保障,按照“统一平台、集约建设、开放共享、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各责任单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和时限抓好有关任务的落实。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市属开发区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互联互通工作。要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统一和办理流程梳理等方面搞好指导,保持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和办理流程的一致性。要支持县区、市属开发区简化、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四)加强督查和问责。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度跟不上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重视、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推进的,约谈其负责人,视情依纪依规进行问责。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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