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改革提速:济南探索资产证券化与混改新路径
国企改革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山东省新一轮国企改革聚焦资本运作与机制创新,通过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等举措,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济南作为改革核心区域,将重点探索上市公司平台整合与市县联动机制,同时以员工持股试点为突破口激活企业内生动力,为全省招商引资提供新动能。
一、资本运作升级:构建多层次上市梯队
山东省明确以境内外资本市场为依托,推动优质企业首发上市及存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济南市属国企将率先试点主业资产整体上市,重点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企业登陆科创板;青岛、烟台等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将探索跨区域再融资合作,通过发行可转债、定向增发等工具引入战略投资者。省国资委计划建立动态上市后备库,对拟上市企业实施分阶段辅导,全年力争新增3-5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二、重组整合深化:打造专业化产业集团
针对省属企业同质化竞争问题,山东省将通过市场化并购重组整合化工、交通、商贸物流等板块。济南已启动两家能源类国企的合并前期评估,拟组建年营收超千亿的省级能源集团;潍坊、淄博等地将试点"上市公司+非上市资产"注入模式,推动3-5户市县国企通过资产置换实现业务聚焦。值得注意的是,重组过程将严格遵循"一企一策"原则,确保职工安置与债务处理平稳过渡。
三、激励机制突破:试点多元化激励工具
山东省将首次在任命制企业负责人中探索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方式。济南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自主选择股权激励或项目跟投机制;烟台、威海等地上市公司可运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核心团队,激励总额度最高可达总股本的5%。此外,全省将统一规范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明确企业缴费部分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不超过4%。
四、混改模式创新:扩大员工持股覆盖面
在前期13户省属混改试点基础上,山东省新增5-10户员工持股试点企业,重点面向新材料、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济南轨道交通集团等企业将探索"混改+上市"双轮驱动模式,允许员工通过持股平台持有不超过30%的股权。针对市县国企,鼓励采取"战略投资者+管理层参股"方式,对污水处理、供热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优先放开49%以下股权。
五、风险防控体系:筑牢资本运作防火墙
山东省将建立国企证券化项目合规性审查机制,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法律、财务、行业"三重尽调。济南市国资委已组建专项小组,重点监控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行为;青岛建立混改企业评估体系,设定资产负债率、营收增长率等6项否决性指标。省国资委强调,所有改革举措需同步配套审计监督方案,确保国有资产流转全程留痕。
此次改革方案突出"资本运营"与"价值管理"双主线,通过制度创新释放国企活力。随着济南、青岛等试点城市率先突破,山东省有望形成可复制的国企改革经验,为全国国资体系提供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