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新路径
农业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山东-济南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9日
山东省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性地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这一改革举措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同时,也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有效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改革核心聚焦经营性资产股份化
山东省明确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收益分配依据。区别于传统集体产权制度,此次改革突出"确权到人、发证到户"原则,通过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确保资产量化公开透明。值得注意的是,非经营性资产不纳入折股范围,维持原有管护机制,体现分类施策的改革思路。
二、股权静态管理机制创新突破
改革方案提出对量化股权实行静态管理模式,即股权配置不因人口变动而调整。新增人口通过继承或分享家庭既有权益获得集体成员身份,这种制度设计既保障了现有成员权益,又避免了因人口变动导致的频繁股权调整。实践表明,静态管理有利于形成稳定的产权预期,激发成员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三、严守集体所有制底线不动摇
方案特别强调改革必须坚持集体所有制性质,股份合作仅限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这种封闭运行机制既防止了外部资本侵占,又保留了集体资产的社区属性。在济南、潍坊等试点地区,通过制定成员身份认定标准,建立股权交易平台,实现了集体资产"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的管理目标。
四、构建市场化集体经济新机制
按照规划,山东省将在2021年前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青岛西海岸新区等地已率先探索"股份经济合作社+专业运营"模式,将量化后的资产交由市场主体运营,农民按股分红。这种制度创新既保留了集体所有制优势,又引入了现代企业管理模式。
五、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从枣庄、临沂等先行地区实践看,股份合作制改革显著提升了集体资产运营效率。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农民转变为"股东",参与决策和监督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部分村集体年分红增长超过三成,有效解决了集体资产"人人有份、人人不管"的治理难题。
山东省农业农村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体系,重点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和风险防范,确保改革红利真正惠及农民。这项改革对于盘活农村沉睡资产、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具有重要意义,将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