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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有效性:有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济宁市构建“1+10+N”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23〕24号)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泗水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构建,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县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3年10月底前,建成高标准县级心理健康中心;县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中小学校均完成心理服务站点建设;县内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成心理服务站点不少于40处;有条件的社区、村(居)设立心理咨询室或“心灵驿站”。县心理健康中心、各心理服务站点均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融入全市信息化平台,并覆盖县内所有心理服务站点。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活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心理健康意识。二、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县心理健康中心建设。2023年10月底前,参照济宁市心理健康中心建设模式,依托泗水县精神病防治院,建成高标准县心理健康中心,提供心理科普、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评等各项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加快推进心理服务站点建设。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负责各自范围、各自领域心理服务站点建设。1.加强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服务。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均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条件较好的学校可建设心理测查、团体活动、沙盘游戏、绘画涂鸦、音乐放松、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开展心理指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牵头单位:县教体局)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2023年10月底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增设心理门诊,县精神病防治院增设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提供心理健康诊疗服务。14家镇街卫生院全部增设心理咨询室,配备具有精神科执业资格的医师至少2人,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科普等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3.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健康服务。各镇街综治中心分别负责建立心理咨询室1处。有条件的社区、村(居)可设立心理咨询室或“心灵驿站”。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设立心理服务站点,全县年内建成不少于40处。或者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针对性干预。县卫健局联合县总工会筛选16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县心理健康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由县心理健康中心提供团体心理体检、心理辅导、个体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等服务。(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卫健局)4.加强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在看守所、拘留所、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危机干预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三)加快推进全县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心理综合服务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并实现多层级关联,提供线上预约、线上评估、线上心理咨询及线上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开通24小时免费心理服务援助热线,开设“泗水心理健康”微信公众号。(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四)加快推进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心理学、社会学专业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通过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委托高校培养专业人才等,增加精神科医师数量,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水平。以心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操作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心理健康人才培训,年内培训200人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人社局)(五)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六进”活动,年内开展100场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增设心理健康知识专栏,倡导“健康心理、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意识,营造心理知识“人人知晓”,心理健康“人人关心”,良好心态“人人培育”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六)强化突发事件危机干预服务。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提供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分管领导任主任,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泗水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班,统筹推进全县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同时设建设推进组、政策研究组、专家指导组3个工作组,负责心理健康中心、心理服务站点建设以及提供精神卫生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专业指导与工作建议。(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班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行业、各自领域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县卫健局牵头负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县教体局负责完成各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县财政局负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其他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三)加强督导考核。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专班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导。专班办公室负责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周调度、月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或进展偏慢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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