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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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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有效性: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提高全县职业卫生监管效能,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确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切实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效能,督促用人单位加强职业病防治自我约束,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二、目标任务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鲁卫监督字〔2023〕1号)要求,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方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方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方法》,全面落实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逐步破解基层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与用人单位数量多,监管任务重的矛盾。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三、实施步骤(一)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4月底前)1.健全管理体系。各镇(街道)、泗水经济开发区要明确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健全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履行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管理职责。(牵头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2.准确摸清底数。各镇(街道)、泗水经济开发区全面摸清辖区内现有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统计上报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牵头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各用人单位)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镇(街道)及泗水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学习《山东省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学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法、职业病危害层级控制基本知识;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自查内容、报告方法、途径与时间,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管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督的内容与重点。(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各用人单位)4.全面组织申报。根据各镇(街道)、泗水经济开发区提供的辖区内用人单位名单,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涉及矿山、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陶瓷、耐火材料、机械制造、煤炭加工、胶合板制造、制鞋、印刷、电子、射线、纺织、服装、医药制造、酒类制造、皮革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制造、土砂石开采、塑料制造、农副产品加工、零售业等各种经济类型。(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各用人单位)(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至10月)1.用人单位分类。通过公告、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按照《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自查,向县有关部门提交《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县有关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等资料,将纳入监督的用人单位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其中甲类风险最低、丙类最高。用人单位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重新调整分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分级。根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类别评估,将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同时按照《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对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情况进行用人单位自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级。各镇(街道)、泗水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3.示范引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经济类型、规模大小、风险评估和分级情况,在矿山、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陶瓷、耐火材料、机械制造、煤炭加工、胶合板制造、制鞋、印刷、电子、射线、纺织、服装、医药制造、酒类制造、皮革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制造、土砂石开采、塑料制造、农副产品加工、零售业等领域,选取能够代表该行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打造,树立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带动本行业用人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意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各用人单位)4.互学共促。组织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单位相互交流学习,充分发挥样板企业作用,全面引领辖区内、行业内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各用人单位)5.加强监督。一是对分类用人单位的监督采取基础监督、“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与诚信管理等措施。基础监督中充分利用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约谈机制,对不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实现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非现场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丙类用人单位抽查率100%、乙类抽查率高于丙类的标准进行随机抽查。二是对用人单位自评的监督采取现场监督方式。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年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公示自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自觉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可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现场监督执法参考依据,核对用人单位风险等级,重点治理高危级别用人单位的严重职业危害隐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责,降低用人单位职业病发生风险,争取实现风险降级、降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各用人单位)6.加强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县用人单位划为14个网格,各镇(街道)职业健康管理负责人为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巡查,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和巡查汇总表,于次月的5日前(发现违法行为也可立即上报)将巡查结果报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根据上报情况,进一步调查处理。(牵头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各用人单位)(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0月底前)总结全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形成书面工作报告。同时迎接省市卫生健康委检查验收。(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泗水经济开发区,各用人单位)四、工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是新时期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防治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泗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各类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法律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认识,改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提高职工健康意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典型,以点带面,提高整体水平。(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参与配合。各镇(街道)、泗水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认真做好本领域的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落实政府、监管部门、用人单位三方责任,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综合分析,定期收集、公布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达标名单,坚持信息公开,对故意泄露、篡改分类结果或利用分类信息谋取私利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附件:1.泗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泗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3.各镇(街道)、泗水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名单登记表附件l泗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王洪强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邵英歌副县长成员:冯甲新泗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局长李庆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波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玉辰县教育体育局长王玉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郑兴军县民政局局长刘伟县财政局局长张晓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宋涛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局长张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林晖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王清县应急局局长雷国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孙立金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单继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韩超县医保局局长陈富强泗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单继伟济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涛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宁星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东兵柘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蔡键杨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龙中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祥慧高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孟珏苗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彬金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国鼎泗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令达圣水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星炯浩华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林晖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泗水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部门职责分工一、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并汇总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现场调查;负责对各镇(街道)、泗水经济开发区日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定期对县域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开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宣传;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情况。二、县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组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合同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和职业病危害告知,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相关劳动争议仲裁,做好职业病病人社会保障等工作。四、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开展救助。五、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负责辐射环境管理、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牵头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六、县总工会:负责依法对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其纠正并采取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依法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七、其它县直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所管理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八、各镇(街道):保持和稳定基层职业健康监管网络,保持原有的职业健康管理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管理情况;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告知公布情况;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职业病患者、疑似患者报告、生产现场职业危害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九、泗水经济开发区: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管理情况;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告知公布情况;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职业病患者、疑似患者报告、生产现场职业危害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附件3各镇(街道)、泗水经济开发区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名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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