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汶上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2日
政策文号:汶政土字〔2023〕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汶上县人民政府2023年2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汶上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为加强土地管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等有关规定,编制2023年度汶上县土地储备计划。一、土地储备的规模和结构根据汶上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综合确定2023年度土地储备总量为6319.72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4091.55亩,存量建设用地2228.17亩(含批而未供用地)。充分保障全县重点工业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商品住宅和回迁住宅建设项目等储备用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储备房地产用地1537.81亩,商业用地414.28亩,工矿仓储用地2279.4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66.87亩,交通运输用地1085.2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6亩。二、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目前土地储备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财政拨款和土地储备债券资金,2023年度土地收储需用资金预计12.20亿元。三、储备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对纳入储备的土地,为达到供应条件,应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四、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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