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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 有效性:有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依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主线,以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为目标,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突出科学精神引领,坚持系统协同推进,完善共建共享机制,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达到16%,各区域、各人群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学素质建设长效协同机制不断完善,科普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科普主体多元化、工作社会化、设施体系化、手段信息化、活动品牌化的工作体系日趋健全;“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机制探索取得有效进展;热爱科学、尊重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科学文化软实力持续增强,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二、提升行动(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完善中小学科学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培养青少年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发现和培育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配备向农村倾斜。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融合发展,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市教育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和科普工作。鼓励支持大学生参加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深入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科普创作大赛、大学生科技节等系列活动,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创业训练和实践项目,培养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科技教育人才和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探索实行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模式,对有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举办青少年各类科技性竞赛,扩大赛事规模,搭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平台。(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校内外科技教育合作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全国“‘科创筑梦’助力‘双减’科普行动”试点城市工作,实施馆校合作行动,鼓励引导中小学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资源,广泛开展“科技馆+”助力“双减”科教融合行动,开展科普大篷车、科普巡展进校园等活动。组织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开发开放优质科教资源,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安全健康等宣传教育。举办科技节、科学营、科学体验、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争当小实验家等科学教育活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树立科学理性的思想观念。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活动,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内容,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科普中国”等线上平台优质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通过知识竞赛、有奖竞答等方式,开展农民网络知识竞答活动,传播科学的生产生活理念。(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聚焦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技能水平,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开展农村妇女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妇女的科学致富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引导科技企业、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科技小院、农科驿站、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技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创新“三下乡”工作内涵,深入开展“订单式科普”、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活动,组织动员有关专家、科技志愿者等举办科普讲座、报告和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农业新技术,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落地应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最美职工”等培优选树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技能兴枣行动。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加强技工院校名优专业、市级技师工作站等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组织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实施“鲁班工匠”选树活动,创办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五小”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和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加大急需紧缺职业、先进制造业、锂电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发挥“科创中国”等平台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支持老科协、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联合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点)、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中心、网络运营商等机构,普及智能手机应用等实用技术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银龄科普行动。依托健康教育系统,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科学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积极发展老科协等组织,支持老科学家(老科技工作者)科普报告团开展活动,发挥好老专家在决策咨询、科学普及、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科学素质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科学素质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将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中体现科学素质内容,在公务员培训、军转安置中强化科学素质工作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重点工程(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科普展教、图书出版、旅游、动漫等科普产业发展,形成体系化、规模化、有影响力的科普品牌。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工作考核,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的参考依据,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创新平台、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大众传媒、科技联盟、专业科普组织合作联动,及时宣传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培育打造一批高质量、有影响力的科普品牌。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分类制定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实施学会科普品牌建设计划,支持学会打造科普品牌活动。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激发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科普的活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社会化科普工作大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优秀科技工作者、最美科技工作者等评树活动,弘扬崇尚科学、实事求是、鼓励创新、开放协作的良好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在各级科协组织换届中,将政府、高校、企业科协组织的科技工作者,特别是“三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充实到各级基层科协组织中,增强科协组织的平台枢纽作用,加强与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促进创新创业。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理论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提升科普创作能力。深入开展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赛事活动,开发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征集遴选奖励一批优秀科普原创作品、科普宣讲人才。探索科普创作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科学传播数字化水平,推动“科普中国”等资源落地应用,持续发展壮大信息员队伍,多渠道、精准分发和推送科普信息内容。推进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强化与新媒体平台合作,优化精品科普栏目资源,打造品牌科普栏目,完善科普信息服务功能。(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加强“互联网+科普”建设,做强“枣庄科协”官网,构建层次丰富、良性循环、持续发展的科普生态。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推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共融、立体式传播,推进科学传播提质增效。(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和指导。健全完善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社区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规范、标准及分级评价制度。探索利用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性科普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促进各级各类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广场、电影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开展“‘科技馆+’助力‘双减’科教融合行动”,利用三至五年时间,实施“科技馆+校园”阵地建设、“科技馆+云课”课程开发、“科技馆+柔性人才”人力共享、“科技馆+科创大赛”实绩展示等四项行动,构建馆校合作、资源汇集、人才培养、互促融通的新体系。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推动市科技馆管理运营提档升级,面向公众免费开放,推进区(市)科技场馆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专题科普场馆并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社区科普馆、校园科技馆等建设力度,拓展延伸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等,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加强科技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和工作绩效评价,提升科技馆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全省科普教育基地,实施市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完善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实践等基地,支持在公园、广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建设户外科普宣传设施,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等公共科普服务设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库、专家库,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规划和协调机制。健全应急科普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应急广播、移动APP等平台,广泛宣传应急科普知识。加强部门间、媒体间的沟通协作,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和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发展科技场馆、科普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新媒体单位等领域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建立各级科普志愿者组织(协会、联盟、服务队),动员具备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科技工作者、科普爱好者加入科技志愿队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科普品牌活动影响力。实施青少年科普教育330工程,开展中小学三点半课后科普教育服务,打造多元、立体、可持续的科普服务品牌。立足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着力打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品牌,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实施主题科普联合行动,打造贯穿全年的科普工作经常化链条。创办广播电视品牌科普栏目,举办科学讲堂、科普创作、科普宣讲等重点活动,推进科普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民参与科普的局面。(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负责本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总体部署,将相应任务目标列入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推动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科协牵头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完善科学素质工作内容,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二)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国家和省促进科普工作发展、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政策法规,完善我市科普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力度,及时足额将科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拓展科普资金来源渠道,探索发挥市场在科普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兴办科普事业,促进科普事业发展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我市科普统计和监测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开展本《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测分析、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将人均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等指标纳入科技创新发展等评价体系,把监测分析和评估结果作为推动全市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强化标准建设,落实国家、省制定的科普产品和服务标准,推动构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多维标准体系。积极推动科普交流合作,丰富交流合作内容,拓展交流合作渠道,提升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水平。文件文字版: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doc文件PDF版: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pdf相关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李兵解读《枣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图解】:《枣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专家解读】:《枣庄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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