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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泗水县农村供水维修保障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0日
有效性:有效
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汛情期间的供水安全,县卫健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在汛期要加强对取水池(口)的保护,防止地表水进入池内,一旦地表水污染取水池(口),应立即关闭该取水池(口),对取水池进行消毒处理,在水质检测合格后启用。(6)设置临时供水点。一是使用运水车拉水在行政村设置取水点,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二是使用农村浅层水源消毒进行应急使用。3.3.5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在突发供水事件时,公安机关负责开展社会舆情监测。信息发布由县委宣传部配合涉事主体部门统一组织发布,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对应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3.3.6响应终止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经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同意后可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应急终止后,应根据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和评价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供水现状,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4应急保障4.1组织保障各镇(街道)、供水公司相应成立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4.2通信与信息保障充分发挥“116”水利服务监督电话作用;通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突发性事件后的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各镇(街道)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提供准确、权威的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正确引导社会舆论。4.3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核拨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供水突发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4.4抢险物资保障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应对突发供水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的需要,提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应的应急规划,做好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4.5其他保障(1)医疗卫生防疫和水源水质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保障预案,负责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和突发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及时采取监控措施。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制定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2)治安保障县公安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预案。组织协调重大、较大突发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3)供电保障国网泗水县供电公司负责制订供电保障预案,负责水源突发事件抢险现场的供电保障。(4)抢险队伍及后勤保障县应急局负责组建抢险突击队,制订重大、较大供水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和后勤保障预案,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城区供水抢修队伍由泗水县泗河水务有限公司和泗水县泉源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组建;镇街抢修队伍由各镇(街道)牵头组建;村级抢修队伍由村委会牵头组建。各供水抢修队伍名单汇总至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当饮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抢修队伍要互相支援,听从县应急保障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与抢修任务。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5后期处置5.1调查与评估发生供水安全事故后,由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调查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意见。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街级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应向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造成的损失、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5.2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5.3事故处置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供水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6附则6.1预案修订和更新本预案由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修订,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6.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6.3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泗水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附件泗水县农村供水应急保障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指挥长:赵鑫县委副书记、县长副指挥长:罗明颖县政府副县长成员:刘贵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清应急局局长吴茂君县水务局局长惠令峰县财政局局长冯甲新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叶磊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林晖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局长蒋廷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林发义县公安局副局长郑兴军县民政局局长薛峰县气象局局长张健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王彬济宁圣源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军国网泗水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张伟县移动公司总经理刘忠来县联通公司总经理查晓光县电信公司总经理郑军泗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魏东柱济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涛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褚建华星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宋涛柘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蔡键杨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乔梁中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超高峪镇二级主任科员孔祥慧苗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彬金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尚志泗张镇人大主席刘洪刚圣水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蒋玲华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吴茂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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