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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一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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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枣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7日 有效性:有效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33号)要求,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15项,其中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承接60项、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承接55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衔接落实,于8月底前完成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的交接工作;要及时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及时对接协调事项办理和数据查询所需的信息系统;对委托下放事项,要依法签订委托协议。事项承接后,要及时调整相应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因事项调整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要抓紧按程序修改。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承接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市直有关部门和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对相关事项的管理职责,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交由市审批服务局承接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市审批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关于“进一步明晰审管职责边界”和“优化审批服务协调联动机制”的要求,合理界定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促进协调联动,确保无缝衔接,保障审批和监管工作质量。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衔接落实情况,于8月25日前报市政府。附件:1.枣庄市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115项)2.枣庄市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落实情况表枣庄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枣庄市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115项)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承接意见1市发展改革委辖区内省管价水利工程向本市供水的价格制定(不含跨市调水水利工程)其他行政权力承接省发展改革委下放事项2市教育局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民办高等学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行政处罚受省教育厅委托实施3市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民办高等学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行政处罚受省教育厅委托实施4市教育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处罚———民办高等学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行政处罚受省教育厅委托实施5市科技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标的额1000万元以下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行政确认受省科技厅委托实施6市公安局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许可行政许可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7市公安局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行政许可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8市公安局保安培训机构设立许可行政许可受省公安厅委托实施9市民政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民办高级技工学校的印章及银行账户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民政厅委托实施10市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活动等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处罚、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行政处罚受省民政厅委托实施11市民政局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民办高级技工学校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处罚行政处罚受省民政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1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审批———高级技工学校设立审批行政许可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实施1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资质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乙、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审批(乙、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审批(乙、丙级)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1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批———测绘资质审批(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基本信息变更(乙、丙、丁级)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1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勘查矿产资源审批———省级职责范围内探矿权延续登记、探矿权保留登记、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注销登记、探矿权转让审批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1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采矿产资源审批———34个矿种以外的中型矿床划定矿区范围批准、采矿权新设登记、采矿权延续审批、采矿权变更(扩大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变更(缩小矿区范围)审批、采矿权变更(开采方式)审批、采矿权变更(采矿权人名称)审批、采矿权注销审批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17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1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吊销乙级、丙级、丁级资质证书的处罚行政处罚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1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处罚———吊销省级核发的采矿许可证的处罚行政处罚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2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证书的处罚———收缴或者吊销乙级、丙级资质证书的处罚行政处罚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21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除跨市的项目外,《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中明确的项目、2019年生态环境部下放的9类项目及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许可承接省生态环境厅下放或委托事项2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2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2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资质的延续、变更、遗失补办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2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2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27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延续、变更、增补和丙级、劳务资质许可;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延续(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消防等方面除外)、变更、增补和丙级、丁级许可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2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乙级资质延续、变更、增补,丙级资质,工程监理事务所许可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29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重新注册、延续、变更、增项、遗失补办、注销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3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3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行政处罚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32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行政处罚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3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行政处罚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34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备案———除跨设区的市以外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审查其他行政权力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实施35市交通运输局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行政许可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实施36市文化和旅游局已建立馆藏文物档案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交换馆藏文物批准其他行政权力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37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未经批准进行文物征集活动的处罚行政处罚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38市文化和旅游局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科学研究等借用馆藏文物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39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征集批准其他行政权力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40市文化和旅游局博物馆变更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41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征集情况报告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42市文化和旅游局发现文物后提出处理意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中发现新文物提出处理意见其他行政权力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43市卫生健康委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项目的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行政许可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实施44市审批服务局导游证核发行政许可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45市审批服务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民办高级技工学校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修改章程核准行政许可受省民政厅委托实施46市审批服务局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47市审批服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资质延续、变更、遗失补办行政许可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48市审批服务局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总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变更、遗失补办;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变更、遗失补办;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三级资质、特种工程许可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49市审批服务局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许可行政许可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50市审批服务局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行政许可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51市审批服务局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举办展览许可行政许可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52市审批服务局公司(企业)登记———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行政许可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53市审批服务局股权出质登记行政确认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实施54市审批服务局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省级登记公司(企业)其他行政权力55市农业农村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一级种畜繁育场和从境外直接引进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行政许可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56市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兴办动物隔离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行政许可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57市农业农村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及精液、胚胎、种蛋审批行政许可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58市农业农村局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59市农业农村局兽药广告审批行政许可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60市农业农村局进口兽药通关单审批行政许可受省畜牧局委托实施61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8公顷以上的审批行政许可受省政府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62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占用集体建设用地8公顷以上行政许可受省政府委托实施63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占用集体建设用地8公顷以上行政许可受省政府委托实施64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国有土地租赁审批———占用国有建设用地及国有未利用土地8公顷以上的审批行政许可受省政府委托实施65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行政许可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实施66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燃气火电站(含自备电厂)项目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行政许可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实施67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非跨设区的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不含汽车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其他行政权力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实施68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实施69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稀土的冶炼分离和深加工项目核准、黄金的采选矿项目核准、火电站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变性燃料乙醇项目核准行政许可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70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处罚———省级负责的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71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处罚———省级负责的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文件的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实施72枣庄高新区管委会采伐林木许可———省和设区的市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省属国有林场除外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73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测绘资质审批———测绘资质审批(丙、丁级)、测绘资质基本信息变更(乙、丙、丁级)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74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占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但涉及Ⅱ级以上保护林地和国有林场项目除外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75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临时占用林地审批———重点国有林区内的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76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国有林场行政许可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77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从事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服务机构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实施78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评审备案———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评审和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评审其他行政权力受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实施79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除跨市的项目外,《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7年本)》中明确的项目、2019年生态环境部下放的9类项目及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立项的海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政许可承接省生态环境厅下放或委托事项80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81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82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乙级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83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84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85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变更、增补、注销和丙级、劳务资质许可;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此前三项的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和变更、增补、注销以及丙级、丁级许可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86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乙级、丙级资质和事务所资质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87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88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89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资质行政许可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90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行政处罚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91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行政处罚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92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对二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处罚行政处罚承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放事项93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聘用单位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行政处罚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94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其他行政权力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95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96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拍卖业务许可行政许可受省商务厅委托实施97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受省商务厅委托实施98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商务厅委托实施99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的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商务厅委托实施100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商务厅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101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公司(企业)登记———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登记的公司;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行政许可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实施102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行政许可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103枣庄高新区管委会食品生产许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104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股权出质登记行政确认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由被授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实施105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省级登记公司(企业)其他行政权力106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保健食品备案———除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食品外其他行政权力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107枣庄高新区管委会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食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序号承接单位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备注108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和包装标签备案其他行政权力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实施109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受省人防办委托实施110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设计资质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受省人防办委托实施111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审批行政许可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委托实施112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行政许可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委托实施113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对民间融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民间资本管理或者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处罚行政处罚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委托实施114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医疗器械广告审批行政许可受省药监局委托实施115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和批准证明文件的补发和注销其他行政权力受省药监局委托实施附件2枣庄市承接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落实情况表××(部门):(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责任部门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承接落实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承接落实方案、与省对口部门签订的委托协议、业务交接材料、编制公开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审管联动机制文件等)备注备注:对于审管分离事项,审批服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填报审批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文件文字版:枣政字〔2020〕16号文件PDF版:枣政字〔2020〕16号相关解读·解读《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一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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