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泗水县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泗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政策文号:泗政办字〔2019〕37号
有效性:有效
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审批服务帮办代办窗口,全面推开帮办代办工作。全面推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7.强化事前告知服务。10月底前,按照统一标准,将办理要素精细化、办事场景颗粒化、办事材料图表化、审查要点可视化,完成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调整。通过多种渠道,让企业和群众提前了解办事相关事宜,在办理前做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推行企业和群众办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高“一窗”办结事项比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8.畅通政策互动渠道。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政策传导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方便企业和群众掌握利用。2019年年底前,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平台,搭建政策服务“中央厨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9.推行群众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以办好群众和企业眼中“一件事”为标准,推动实现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对标先进,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成效。2019年9月底前,梳理形成《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目录》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目录》;年底前,涉及群众出生、上学、就业、婚育、退休以及企业在登记开办、项目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事项,按照“一次办好”标准,推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实现企业和群众“一件事”全流程“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法院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县直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10.加快事项标准化梳理。2019年8月底前,组织指导县直部门按系统纵向梳理规范权责清单,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省市县“三级四同”。(牵头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11.梳理规范实施清单。2019年10月底前,积极与省市部门对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市域办理环节和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统一。(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四)持续减权放权、减证便民12.精准同步放权。全面承接实施“市县同权”事项,深入实施“县镇同权”,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凡基层有实际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一律下放至镇(街道)级实施。根据县镇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工作需求,下放一批让“链条”完整起来的事项,确保全链条办理事项能够在同一层级办结办好。2019年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年检、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13.建设“无证明泗水”。借鉴浙江金华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严格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通过风险评估,实行六个“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镇街或村(社区)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部门间会商核查或实地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2019年9月底前,公布证明材料清单目录(证明材料是指群众和市场主体未持有、由县内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盖章类材料,不包含各类证照、审核意见、公证文书、诉讼证据、泗水县外相关单位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年底前,通过直接取消、个人承诺、部门核查和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证明材料。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调整优化证明材料取消后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不能因为取消证明材料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不便利。对群众和企业在外地办事确需我县出具的证明材料,要做好服务。各相关单位不得以取消证明为由放松监管责任,要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等多种方式,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五)开展中介服务专项治理14.依法规范各类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8月底前,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曝光。(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15.培育发展涉批中介服务市场。积极引进外地优质中介机构落户我县,着力培养一批资质强、业务广、服务优的本地中介服务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超市,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16.做大做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一步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功能,健全运行、服务和监管机制。2019年年底前,按照“应进必进”要求,集中推动“中介服务进超市”,为各类市场主体购买中介服务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六)深入推进公正监管17.实施信用监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应用,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将企业信用纳入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把告知承诺事项纳入信用监管的内容,对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及时将信息推送行政审批部门。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行”的失信惩戒格局。2019年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人行)18.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对企业的所有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逐步取代日常原有的巡查制,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处罚结果通过信用济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19.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统筹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2019年起,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七)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20.深入推动事项上网。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全面推动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提高网上办理深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19年年底前,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21.提升核心服务能力。继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着重提升全县统一身份认证等关键服务,推动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广泛应用,支持企业和群众通过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基层5个“一窗”便捷获取服务,2019年年底前,再推出一批“全县通办”事项,逐步实现“异地可办”“全县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22.强化基础数据支撑。加大基础数据归集力度,2019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数据库。2020年6月底前,完成应急管理、社会综治、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工作,提高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数据开放共享的深度、广度,推动深层次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23.加快既有系统改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加快部门确需保留业务系统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有效对接,克服申请人“多头申报”、工作人员“重复录入”、数据业务“两张皮”难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八)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24.落实政务服务“群众评”。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运用服务评价器、满意度评价表、短信回访系统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请服务对象作出评价,倒逼落实服务承诺。(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25.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对照世界银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健全营商环境评价体制机制,建立科学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改革成效评价精准度。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化督导检查,按季度进行排名通报,倒逼营商环境提升。(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26.强化政策效果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运用调查问卷、大数据等形式,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储备和预研。2019年年底前,组织开展改革成效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组织、协调和实施。要建立工作台帐,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细化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效能。(二)强化制度供给。坚持立改废与改革有效衔接,对涉及改革的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订,将涉及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改革扫清制度性障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机制,厘清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县直部门、单位要畅通与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沟通联络机制。(三)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工作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四)强化宣传引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发掘更多的改革“一招鲜”“土特产”。建立以正向激励为主的政务服务工作管理机制,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