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产业园区

山东济宁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济宁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开展 2024年济宁市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1日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畜牧中心,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太白湖新区农业服务中心:为深入推进重点动物疫病监测净化,提高规模养殖场管理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稳定控制到净化消灭转变,按照国家级、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的要求,我中心将组织开展2024年济宁市动物疫病净化场(以下简称“市级净化场”)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按照“自愿申请、统一标准、科学评估、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市级级净化场创建,确保评估的客观公正。二、评估范围(一)评估种类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口蹄疫、非洲猪瘟、禽白血病、鸡白痢、新城疫、支原体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主要疫病。(二)申报条件及范围有两年以上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经验,符合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2023版)》(疫控综〔2023〕49号)要求的必备条件和现场综合审查条件的种畜禽场及规模养殖场。重点为国家级、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一级(祖代)以上种畜禽场,规模奶牛场。三、组织形式及工作安排(一)组织申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动物疫病净化场将是畜禽核心育种场、种畜禽场审验、核验工作的重要条件,市中心将从市级净化场中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净化场,请组织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上报。(二)材料审核市疫控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确定现场评估单位。(三)现场评估市疫控中心将组织专家组择时开展现场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申报单位及所在县市区积极做好现场评估等相关准备工作。动物疫病净化样本检测由市疫控中心统筹完成。四、有关要求(一)扩大范围,突出重点。各县(市、区)要紧跟产业需求,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以种畜禽场和奶牛场为重点,扎实开展垂直传播性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净化,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市级净化场申报工作,严格审核申报养殖场单位相关资质,确保申报单位符合净化场申报基本要求。(三)加强指导,规范管理。各级畜牧部门要扎实开展辖区内动物疫病净化场日常管理和技术培训。对动物疫病净化场一场一策进行指导,持续加强净化效果的抽样检测,长效维持动物疫病净化状态。(四)发布一批示范净化场,启动示范推广宣传活动。我中心将优选公布一批示范净化场,通过技术培训、资料查阅、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为申报省级、国家级净化场的提供经验参考。适时组织行业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推介,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带动作用发挥显著的净化场予以支持。请各县(市、区)务于9月27日,将县级推荐函及《动物疫病净化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动物疫病净化场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市疫控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净化场的企业请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并填报《《动物疫病净化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1.动物疫病净化场推荐汇总表2、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申报书3、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2023版)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9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济宁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