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滨州市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西沙河、新立河、庵头沟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9日 政策文号:滨自然资规字〔2024〕8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滨州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滨州市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西沙河、新立河、庵头沟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滨北街道、杨柳雪镇的集体土地10.7249公顷,四至范围为:庵头河地块1、2、3、4、5、6、7、8、9、10北至滨北街道庵头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庵头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庵头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庵头村土地;新立河地块11、12北至滨北街道英才新三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英才新三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英才新三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英才新三村土地;新立河地块13北至滨北街道英才新四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英才新四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英才新四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英才新四村土地;新立河地块14、15、16北至滨北街道城关新二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城关新二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城关新二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城关新二村土地;新立河地块17北至滨北街道城关新一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城关新一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城关新一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城关新一村土地;西沙河地块18北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三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三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五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三村土地;西沙河地块19北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五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三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三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三村土地;西沙河地块20、21、22、23北至滨北街道赵集新四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赵集新四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赵集新四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赵集新四村土地;西沙河地块24北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五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五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五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赵集新五村土地;西沙河地块25、26、27北至滨北街道顾家新二村土地,东至滨北街道顾家新二村土地,南至滨北街道顾家新二村土地,西至滨北街道顾家新二村土地;西沙河地块28北至杨柳雪镇大赵村土地,东至杨柳雪镇大赵村土地,南至杨柳雪镇大赵村土地,西至杨柳雪镇大赵村土地;西沙河地块29、30北至杨柳雪镇联政新村土地,东至杨柳雪镇联政新村土地,南至杨柳雪镇联政新村土地,西至杨柳雪镇联政新村土地。总面积为10.7249公顷。其中,农用地10.275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5.2361公顷、一般耕地0.4956公顷、园地0.0024公顷、林地3.2092公顷、农村道路0.8355公顷、沟渠0.4967公顷),建设用地0.4475公顷,未利用地0.0019公顷。用于滨州市城区防洪排涝提升工程(二期)西沙河、新立河、庵头沟项目建设,用途为临时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弃土场。二、本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8个月,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到期不得续期。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三、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四、临时使用土地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五、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三)占用耕地的,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四)申请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