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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0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将《2024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山东省财政厅2024年5月7日2024年山东省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2024年是政府采购“服务发展提效年”,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财金联动、数智赋能,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发挥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能,更好服务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服务山东财政改革需要、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紧紧围绕财政工作“1663”总体发展思路,以“努力在八个方面提质效、求突破”“加快打造四项标志性成果”任务目标为着力点,将党建工作与政府采购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强化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品牌建设。坚持抓好党务、干好业务、带好队伍,开展全省政府采购条线“红管家”品牌联创。创新“纵合横通”支部联建,激发党建+采购“1+1>2”的效果。加强作风赋能。坚持优化服务,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以融入式服务助力企业发展,以好作风为政府采购工作加力赋能。服务财政改革创新,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结合营商环境提升工作需要,畅通政策落实堵点薄弱点,打造主体职责清晰、交易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的制度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标准体系。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地方标准体系各规范的编制和宣传贯彻工作,形成覆盖数据标准、平台标准、业务标准的立体化标准体系,促进全省政府采购效能进一步提升。完善创新采购政策。落实财政部《政府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4〕13号),出台我省支持创新的制度办法。针对重点领域创新产品和服务,细化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采购办法。完善专家评审机制。制定远程异地评审办法,建立评审场所音视频现场应用标准,完善专家评审保障和约束机制,优化远程评审系统和专家抽取系统,探索“一地抽取、异地评审、坐席分散、系统互联”,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完善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健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升执行效率和结果效能,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联系点改革,指导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有效激发政府效力、社会动力和市场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丰富政策功能应用场景,进一步释放政府采购示范和引导效应,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特定领域的支持促进作用。推进绿色建材试点全覆盖。搭建全省绿色建材采购平台,推动试点项目全流程在线运行。加快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建设,组织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定期督导试点执行情况,全力打造绿色建材采购“山东样板”。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积极对接工程招标相关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工程领域落实中小企业政策难点,明确工程领域采购政策落实机制和要求,全面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强化政府采购“惠企贷”推广应用。发挥财金联动作用,推进融资平台扩面增量,将更多金融机构纳入合作范围。推广政府采购“惠企贷”、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产品,进一步丰富产品体系。落实首台(套)试点政策。充分运用政府采购首购、订购等政策支持首台(套)等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应用,组织供需对接会,开辟网上商城等定向直购通道,引导鼓励采购人积极选购首台(套)等创新产品。强化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组织我省2024年对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召开齐鲁云采农副产品推介会,引导重点支持领域农副产品上架网上商城。服务采购各方主体,发挥政府采购监管效能。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配强专业队伍力量,建立全省受理、审查、认定、处理尺度统一的投诉处理模式,推进行政裁决系统建设,试行质疑、投诉、举报“一网通办”,提升行政裁决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常态化监管整治机制。聚焦当前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治理水平。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开展采购人综合日常评价、监督评价,建立业务通报机制,督导采购人加强内控管理、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推进代理机构良性竞争。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履职评价办法,开展代理机构行为评价,推行“驾照式”分类管理。持续开展代理机构库清理,加大业绩公示力度,助推行业良性竞争。提升专家队伍评审水平。梳理简化专家分类,开展评审专家库专项清理,强化专家推荐单位任。制定专家评价管理办法,推行专家分类管理,不断优化专家队伍。加大供应商信用信息共享。严厉打击供应商围串标、恶意举报投诉等行为,加大诚信记录结果跨领域跨行业的共享共用,增加供应商违约违规成本,规范供应商参与竞争行为。服务市场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满意度。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加大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加快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应用,不断提升采购活动便捷度和采购效率。对标世行评估考核。及时跟踪了解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动态,指导全省对标开展提升整改工作,将世行评价指标融入日常工作要求,内强基础,外树形象,全面提升我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软实力。对标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坚持有解思维、融合重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以企业群众感受“晴雨表”为出发点,持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对标“揭榜挂帅”改革。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重点改革任务“揭榜挂帅”行动,打造一批营商环境创新示范点,激发各市营商环境改革动力和活力,以点带面,推进全省政府采购改革“一盘棋”。服务数字财政建设,优化数智赋能支撑。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的通知》(财办〔2023〕12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鲁财办发〔2023〕16号),突出重点、精准用力,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数字化、监管自动化、数据应用智慧化。加快全省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造工作。以结构化、数字化改造为切入点,推行山东省政府采购基础数据规范和交易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完善交易系统标准接口,加强数据质量检查,补齐政府采购数字化短板,推动全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实现“一系统监管”“一网站公开”“一平台交易”。建立全省政府采购数据报表体系。围绕监管和执行重点,建立覆盖采购规模、采购执行、结构分析、政策落实、趋势跟踪等多维度的数据报表体系,提升政府采购运行日常监测能力。强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完善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丰富大数据应用场景,优化大数据分析模型,集成采购管理、交易、监督全周期数据,通过运行监测、汇聚融通和深度利用,实现全省采购智能监管、财政风险防范等工作目标。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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