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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提质筑安我先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为提高房屋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唱响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主旋律,助力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提质筑安我先行”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安全、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行业文明创建总要求,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以“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为目标,以“强基转型年”活动为牵引,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按照全市住建系统“1+5+N”总体布局和“12457”总体工作思路,打造精品工程,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引领行业作风能力提升。二、工作目标通过活动开展,推动全市住建系统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工程品质明显提升,行业品牌持续擦亮,监管人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显著增强,工程质量多发问题有效减少,生产安全底线更加牢固,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带动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固本强基、行稳致远,助力新时代建设领域三大工程和城市更新行动,打造渤海建造升级版。三、活动主体(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管理人员。(二)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检测单位,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三)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四、活动内容(一)打造“渤海建造·质安先锋”党建品牌。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唱响“渤海建造·质安先锋”党建品牌,引导主管部门与企业、项目党建联建共建,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建筑施工、监督服务、监管执法等行为,完善质量安全保障和推进机制。大力弘扬“快稳严准细实”工作作风,切实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和整体战斗能力,助力“效能住建”建设。(二)提升一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水平。建立“质量安全联动机制”,开展质安联合交底、联动监督、联动验收,明确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实现质量安全监管“1+1>2”目标。推进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纵向围绕施工工序“一管到底”,横向围绕责任主体“一管到底”,压紧过程管控责任链条,实现无缝监管。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数字化平台应用、分类分级管控、充实县区监督机构力量等措施,做到人员专业、数量、能力与监督任务相匹配。积极探索质量安全动态监督服务模式,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畅通沟通联络渠道,搭建工程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优化“滨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智能化管理平台”功能,推动现场检查和线上巡查有机结合,动态掌握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施工情况,时时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做到精准监管、高效服务。(三)推行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鼓励项目参建单位加强质量管理,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探索建立施工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健全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定监督标准化工作指南及监督抽测指导意见,推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实现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制定加强建设工程材料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建材使用和监督环节相关单位职责,搭建管理平台,逐步建立重点材料生产、检测、使用全链条责任追溯机制,破解工程材料使用监管难题。探索实施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举牌验收制度,研究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措施,研究治理解决渗漏、开裂、隔音差等质量多发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检测数字化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健全质量责任追溯机制。(四)强化工程质量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深化业主参与工程质量问题管控机制,以质量控制为纽带,强化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检测、图审、造价、预拌混凝土、建材商等“5+N方建设主体”对工程质量的合力管控。健全监理到岗履职考核以及信用评价制度,切实发挥工程质量安全监理作用。鼓励创新工程建设工法,广泛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发明研发便捷实用的施工检测设备。探索建立工程质量终身保障机制,健全完善质量风险预防机制,鼓励建设单位积极购买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险,引导社会保险机构参与质量风险防范。(五)深化本质安全系列举措。探索建立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新管理模式,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探索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探索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探索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使用新路径,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采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稳步建立安全生产智能预警体系,提升安全隐患预防、预控能力。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渠道和奖励措施,发挥群策群治力量,激发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六)夯实全员安全教育基础。加强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探索实施教育培训新模式,科学合理设置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素。高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和QC、SC等群众性活动。突出安许证动态核查,狠抓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关键人员管理。丰富班前晨会活动内容、形式,持续强化劳务用工、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进场后安全教育,提升全员质量安全生产的能力素质。(七)开拓工程建设新质生产力。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升现有施工安全、扬尘预警、质量检测等平台功能,加快工程质量数字化监管平台、建材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平台等研发进度。鼓励研发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在辅助和替代人工作业、绿色建筑、智能建造、装配式装修等方面应用推广。建立全市工程智慧工地评审专家库,继续引导项目创建智慧工地,扩充智慧工地建设范畴,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扩大化、公益化,借助平台实施在线巡检,实现智能建造、智能服务、智能监管有机融合,形成实时感知、监测、处置质量安全隐患的智能监管格局,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认识,以活动为载体,鼓励引导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培树行业品牌,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效果。(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综合运用各种舆论宣传手段,对活动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发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营造重质量、重安全的浓厚氛围。(三)加强跟踪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跟踪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和辖区企业的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充分挖掘优势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本次活动。(四)加强成果应用。各县(市、区)要注重总结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将广泛适用、务实管用的成功经验和工作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我局将择优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典型做法。政策解读|文稿解读《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提质筑安我先行”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图文解读一图读懂《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提质筑安我先行”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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