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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属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3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自然资源领域“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聚焦“品质之求、精明之路、担当之行”,强化系统观念,坚持人民至上,全面推进过程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做好耕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和要素保障创新,发展为要、实干当先、勇争一流,决战决胜2024,着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品质滨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一、站稳政治立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优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跟进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等活动,深入开展资源国情宣传教育,组织好植树节、世界地球日、世界湿地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日活动,不断增强宣传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责任科室及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参与)(二)完善和落实“过程党建”管控机制,擦亮“先锋自然”党建品牌。持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五星级”党支部数量争取达到5个。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2024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明确总体思路并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年度党支部学习计划,明确全年的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深入推进“过程党建”工作,强化党建业务“融合”,扎实开展季度评比和半年工作展示,用好党建工作提醒制度。扎实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三)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立专题,加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每半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局管门户网站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做好信息宣传,做出自然资源和规划特色,扩大阅读量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研判,积极稳妥应对突发舆情,防止造成不良影响。(责任科室:人事科、办公室、综合科)(四)擦亮“守规崇廉清风自然”廉洁品牌。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支持并配合市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自然资源行政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持续转变作风,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和加强监管预防腐败专项治理。强化纪律建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擦亮“守规崇廉清风自然”廉洁文化品牌。(责任科室:机关党委)二、扛牢政治责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五)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迎考,努力争取“首考”取得好成绩。部署开展对县考核,出台《滨州市耕地保护奖惩办法》,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落实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稳妥有序恢复过去不合理流失的稳定优质耕地,严禁脱离实际搞“一刀切”,确保全市耕地“只增不减”、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耕地“只减不增”。(责任科室:耕保科)(六)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日常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完善管控规则和调整机制。深入实施“田长制”,督促县(市、区)基层“田长”巡田实现常态化,完成市级耕地保护激励评选。(责任科室:耕保科)(七)落实国家、省级改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部署。按时完成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任务,深入纠治存量问题,顺利衔接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把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坚持“以补定占”,实行年度“算大账”。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工作要求,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加强市级补充耕地指标统筹使用。(责任科室:耕保科)三、注重提质增效,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八)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继续落实不限数量的新增计划指标预支政策。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摸全摸准全市2024年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各类指标,实时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公益、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需求。争取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用足用好国家专项指标,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合理保障乡村发展用地,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九)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效率。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建设用地审批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用地报批质效;用好先行用地政策工具,确保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重点项目及时开工建设。落实市政府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高效解决企业家在用地、用林、规划方面的实际诉求,助力企业家梦想落实。(责任科室:用途管制科、林草湿地科、空间规划科、规划工程科)(十)做好土地征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范履行征地程序,确保征地依法依规。指导县(市区)做好用地选址,高效完成年度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责任科室:耕保科、用途管制科、空间规划科、所有者权益科)(十一)加大内部挖潜。年内盘活“五未”土地8000亩;在省下达“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上浮10%,处置率走在全省前列;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全部按“标准地”供应,完成“标准地”出让50宗以上。(责任科室:所有者权益科)(十二)深入研究土地经营理念。科学制定土地储供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年内主城区储备土地600亩(征收400亩),完成供地660亩。完成宗地评估220宗,面积7000亩。做好地价政策咨询、土地利用政策宣传。(责任科室: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估价所)四、突出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格局(十三)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格局。严格实施《滨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不断优化全市国土空间格局。完成城市开发边界外所有91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群众意愿,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主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实现全覆盖,坚决维护“三区三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发展理念,依法依规开展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国土空间规划有序实施、规范管理。开展五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保障。积极推进高铁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加快黄河十九路快速通道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实施渤海国际片区更新。修编山东滨州工业园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科室及单位:空间规划科、市国土空间规划院、规划工程科)(十四)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开展城市体检,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为高水平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按照风貌条例加强重要功能区、风貌保护重点地区项目规划及建筑外立面把控,研究重点地区名录,提升城市形象。(责任科室及单位:空间规划科、市国土空间规划院、规划工程科)(十五)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功能,加快规划数据库建设,完成规划上图入库和逐级汇交。完善规划事中事后监管,构建规划服务长效机制,研究出台规划管控服务机制文件,实现规划设计方案成果共享,推进规划核实数据实时汇交,推进高效设计方案审查一件事。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业务培训和国土空间规划奖评选,举办国土空间规划改革成就展,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责任科室及单位:空间规划科、规划工程科、市国土空间规划院)五、守护“绿水青山”,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十六)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造林绿化(含人工造林、更新和退化林修复)6300亩,建设市级森林村居14个、义务植树基地7处。完成《山东省滨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持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责任科室及单位:生态修复科、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十七)整体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争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镇。争取国家级防沙治沙(荒漠化)综合示范区。推进破损山体修复工作,完成邹平市好生街道山旺村西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土石方工程。完成3处绿色矿山建设。(责任科室:生态修复科、地矿科)(十八)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抓好黄河岛国家级湿地公园、打渔张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强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作用。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加大保护力度。(责任科室及单位:林草湿地科、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十九)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动态监测,实施重点陆生野生动物监测暨湿地水鸟与栖息地调查项目,扎实推进滨州市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资源扩繁基地三期建设,推进惠民种质资源库提质升级。(责任科室及单位:林草湿地科、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二十)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警长制”。完成全市林业碳汇评价,摸清森林、湿地碳储量,开展全市林草碳储量、固碳能力分析和增汇潜力评估,构建生态系统碳汇计量模型,为全省提供“模版”;建立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森林、草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责任科室及单位:林草湿地科、市自然资源执法支队、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二十一)深化林权改革加快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措施。培育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有序发展林下经济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林木种苗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扎实开展国有林场种苗基地试点建设。开展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广沾化冬枣改良及安全生产技术。办好林业展会经济,举办第三届滨州市森林文化周,积极组展第十九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滨州展区),组织开展“第十一届黄河三角洲(惠民)苗木交易博览会”等活动。(责任科室及单位:林业改革发展与防灾减灾工作科、综合科、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修复中心)(二十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实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科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工作,强化普查监测,实施综合防治,确保美国白蛾为主的林业重大有害生物有虫不成灾。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强化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地质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控工作。(责任科室及单位:林业改革发展与防灾减灾工作科、市生态修复中心、市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二十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八抓20条”创新举措,认真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好自然资源领域行业监管职责,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责任科室及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六、加快数字赋能,推动改革创新突破(二十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能力。开展2024年林草湿荒一体调查和综合监测、2024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和耕地保护遥感监测,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商品住房等监测,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提供基础数据。(责任科室及单位:调查监测科、市生态修复中心)(二十五)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计划完成矿业权出让项目31个(地热16个,卤水矿15个)。完成滨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推进中深层地热综合应用。(责任科室:地矿科)(二十六)加强测绘和基础地理信息工作。完成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框架数据省市联动更新,推进“实景三维滨州”建设,做好自然资源遥感智能解译样本及光谱数据库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工作。开展全市测量标志巡查管护;为乡村振兴提供测绘服务;组织开展应急测绘保障演练。做好智慧滨州时空大数据平台数据更新维护,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在线服务技术支持。(责任科室及单位:测绘管理科、市国土空间规划院)(二十七)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稳步推进农村和林权不动产登记。加快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2024年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已登记发证宗地数中“房地一体”登记宗地数占比不低于80%。做好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衔接。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做好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持续对存在遗留问题的项目进行排查化解。探索推进完成1-2处水流或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登簿。(责任科室:确权登记科)(二十八)持续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建设。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出一批营商环境创新示范亮点。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推行存量房转移登记电子证照全程网办、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及“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一次办、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全程网办”、“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探索不动产登记一码关联下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精准管理,打造一流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科室及单位:确权登记科、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七、强化依法行政,守牢自然资源安全底线(二十九)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培育滨州“法润自然”自然资源普法子品牌,融入全省自然资源“法润自然”品牌体系,借助全省自然资源法治文化统一形象,增强滨州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影响力。强化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提高。推进依法行政,优化一站式平台“法治审核”模块,调整审核力量,提高审核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普法精准度,提升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科室:法规科)(三十)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深化巩固违建问题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控“新增”,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5%以内。按时保质完成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执法支队)(三十一)全力化解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按时办结各类交办信访事项;完成年度信访积案、领导包案等重点信访事项化解任务;做好重点时期安保维稳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执法支队)八、抓好机关建设,切实加强工作保障(三十二)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和模范机关创建。全面提升文明单位创建质量和水平,模范机关创建。积极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开展“最美自然资源人”“自然资源卫士”评选活动,年内举行新闻发布会4次以上,加强数字机关建设及数据管理。(责任科室及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国土空间规划院)(三十三)全力保障机关安全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内部安全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风险防护工作,确保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升全员保密意识,筑牢机关保密工作防线,实现保密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网络安全培训,处置网络安全漏洞及风险隐患,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守牢网络安全底线。完善规划展馆消防维护维保。(责任科室及单位:办公室、市国土空间规划院)(三十四)提高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质效。强化建议提案跟踪督办,实现沟通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及时办理12345政务热线。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热线转办问题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办理市热线办转办的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确保热线工单的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工单办理过程满意率和结果满意率。(责任科室:办公室)(三十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多角度全方位加强自然资源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持续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自然资源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责任科室:办公室)(三十六)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档案管理及库房巡视维护,为自然资源管理及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生态修复中心)(三十七)做好其它保障工作。推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厅安排工作的落实,开展自然资源调研,建立完善单位职工心理服务工作档案、台账等工作制度,加强单位职工心理健康关爱。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打造高素质的“三专”干部队伍。加强财务经费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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