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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政策文号:滨教通〔2024〕9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市属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市直各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4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全面做好就业保障各县市区、学校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好2024届部属、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结合全省和我市生源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业和人数情况(附件1)、定向就业我市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业和人数情况(附件2),会同机构编制等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及时公布并有针对性的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含学前教育人员控制总量),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各县市区、学校要积极主动与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联系对接,高质量做好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工作。二、加强教育,统筹就业岗位各县市区、学校要大力开展政策解读、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动员广大公费师范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弘扬教育家精神,立足教育,扎根一线,争做“四有”好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当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知识内容,开展生动有效的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征集岗位主要面向本区域内县级及县级以下所属中小学校,对个别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不对口的毕业生,可以安排其到相近专业学科从事教学工作。各县市区岗位需求经有关部门同意后,1月29日前填写《山东省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3)、《山东省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规定邮箱。各县市区确定部属、省属公费师范生岗位时,要注意统筹考虑2020年上报的委托培养师范生需求和往届省属公费师范生研究生毕业情况,做好编制、岗位保障工作,相关工作将根据我市就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学校应首先保证接收我市生源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然后再根据岗位需求接收非本市生源的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要根据我市就业实施办法,通过竞岗选聘、双向选择等方式确定任教学校和岗位。为便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约,2024届部属、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将实行网上签约。达成就业意向的部属、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登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平台”“山东公费教育师范生管理平台”及“山东就业创业导航微信平台”,由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隶属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递个人简历,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形成就业协议,通过网络下载打印就业协议书,最终完成签约工作。三、加强监督,严格履约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部属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毕业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毕业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毕业离校前申请跨省就业的,须报省教育厅和接收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省属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由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部门、学校严格按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市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间,仍然享受派出学校原工资福利待遇。各地、各学校要为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周转宿舍、办公场所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要严格履行协议,一般到学科教师紧缺的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本科(研究生)毕业后违约的,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申请跨市到菏泽市、泰安市、济宁市、聊城市(市、区)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的,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级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跨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68号)有关要求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履约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学校要在5月20日前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平台”“山东公费教育师范生管理平台”完成所有公费师范毕业生签约工作并及时填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任教信息,具体安排与要求市教育局将会及时提醒并通知。2024年始,省教育厅将每半年集中调度一次公费师范毕业生履约在岗情况,定期通过“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比数据,对各地不及时更新履约情况的,将予以通报,并列入相关工作考核负面清单。市直各学校要参照对县市区要求做好相关保障服务工作,只需提报《山东省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统计表》。联系人:李原,电话:0543—3188776;邮箱:bzsjyjrsk@bz.shandong.cn。附件:1.山东省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表(含滨州生源)2.2020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3.山东省2024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统计表4.山东省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统计表滨州市教育局2024年1月26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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