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滨州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4日 政策文号:滨科字〔2023〕70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为规范全市科技系统行政处罚行为,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山东省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鲁科字〔2023〕122号)文件,制定了《滨州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文件自2023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4日。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4日滨州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处罚标准违法依据处罚依据1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第十三条从事技术交易活动,不得提供虚假技术信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第二十九条提供虚假技术信息或者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由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撤销认定登记证明;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不予处罚1.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无违法所得的;2.被发现后能自行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无违法所得的。有以上显著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予以教育规范。从轻处罚1.有违法所得,被发现后能主动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有违法所得,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有以上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撤销认定登记证明;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机构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一般处罚1.被发现后不配合行政机关执法,且有违法所得的;2.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有以上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撤销认定登记证明;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机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从重处罚1.胁迫、利诱他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2.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且有违法所得的;3.隐匿、销毁违法证据,阻碍执法人员查处,且有违法所得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有以上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撤销认定登记证明;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机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科技创新和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体现知识价值分配导向,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十九条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其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不予处罚1.违法行为轻微并在未取得证书和奖金前主动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无违法所得的;3.被发现后能自行改正,且无违法所得的。有以上显著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取消奖励和荣誉称号,依法不予处罚,予以教育规范。从轻处罚1.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有以上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取消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处罚1.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被发现后不配合行政机关执法的;2.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有以上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取消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罚1.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未成年人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违法情节恶劣,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2.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且有违法所得的;3.隐匿、销毁违法证据,阻碍执法人员查处,且有违法所得的。有以上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取消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欺骗当事人,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六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对科技成果进行检测和价值评估,必须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提供虚假的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科技创新和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体现知识价值分配导向,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对科技成果进行检测或者价值评估,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该检测组织者、评估机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十一条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提供专业服务过程中欺骗当事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不予处罚1.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无违法所得的;2.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被发现后能自行改正,且无违法所得的。1.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无违法所得的;2.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被发现后能自行改正,且无违法所得的。从轻处罚1.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被发现后能主动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1.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被发现后能主动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2.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一般处罚1.被发现后不配合行政机关执法,且有违法所得的;2.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1.被发现后不配合行政机关执法,且有违法所得的;2.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从重处罚1.胁迫、利诱他人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2.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且有违法所得的;3.隐匿、销毁违法证据,阻碍执法人员查处,且有违法所得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1.胁迫、利诱他人故意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2.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且有违法所得的;3.隐匿、销毁违法证据,阻碍执法人员查处,且有违法所得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4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处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科技创新和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体现知识价值分配导向,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的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十条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予处罚1.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在侵占他人科技成果前主动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无违法所得的。有以上显著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不予处罚,予以教育规范。从轻处罚1.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被发现后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违法当事人有违法所得,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有以上轻微违法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处罚1.被发现后不配合行政机关执法,且有违法所得的;2.造成严重后果,且有违法所得的。有以上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四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处罚1.胁迫、利诱或教唆未成年人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有违法所得的;2.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且有违法所得的;3.隐匿、销毁违法证据,阻碍执法人员查处,且有违法所得的。有以上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七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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