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政策文号:滨科字〔2023〕6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组织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根据《关于深入实施人才“三进三创”工程加快推进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委人组发〔2022〕4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组织举办第一批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围绕我市重点研究领域和重点学科发展方向,加快培养一批道德素质过硬、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形成优秀科技人才的能量积聚效应,助力我市“双型”城市和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建设。二、申报数量及条件(一)申报数量本次评选为限额申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各高校推荐不超过4人、科研院所推荐不超过2人,报送名单时请按推荐次序排序。(二)申报条件1.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2.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学风正派、品行端正,无科研失信记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2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且有五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且有二年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5.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学发现或研究进展的;或在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开发中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或者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或在滨州市“十强”产业领域产学研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6.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近5年以来(2018年1月1日),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或主持或作为核心团队成员参与过地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重点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社会成果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7.须是我市申报单位全职在岗在册工作人员,或与申报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聘用)合同。8.研究课题新颖,应为与我市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项目。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三年内可望取得预期知识产权、成果或阶段性成果。9.已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且仍在管理期内的,不重复参与评选。入选项目已享有更高优惠政策和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评选细则(试行)》。三、申报程序1.申报通知下发后,由专家填写申请信息,提交至所在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人选信息,填写推荐意见,提交至市科技局。其中,各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人选,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初步筛选后直接推荐到市科技局;其他单位申报人选,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后推荐至市科技局。2.推荐单位在申报前,须对人选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标准条件以及用人单位的标准条件进行细致全面的前置考察,注重核实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必要时可调阅查看个人档案,坚决避免“带病”“存疑”推荐。推荐对象产生后,要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其中高校、科研院所申报人选在用人单位公示,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公示。四、申报要求1、请各县市区组织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引导和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和遴选工作,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各单位对拟推荐的申报人选公示至少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推荐申报。2、申报单位、申报人选须仔细阅读《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评选细则(试行)》,认真拟定工作计划书,目标任务要详实、可量化,提交后不得在签订正式任务书时擅自削减,否则取消申报人选资格。3、申报单位、申报人选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经审核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不得参与项目评审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已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申报项目按有关科研诚信规定予以处理。4、申报单位、申报人选提报申报材料时,须同时提交推荐单位推荐报告、《申报承诺书》。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的申报资格,并承担科研失信责任。5、推荐单位须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书与附件材料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市科技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八路中海大厦1108室),所有材料均采用A4规格胶装成册,在书脊处注明申报人选、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滨州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科。电话:0543-3187012附件:1.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申报书2.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人选汇总表3.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人选申报人选推荐报告4.申报承诺书5.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推荐人选公示公告附件1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申报书申报单位:申报人选: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主管部门(盖章):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制填报须知1、本申报书根据《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评选细则》(滨科字〔2023〕60号)和《关于做好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滨科字〔2023〕6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2、本申报书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存在有意夸大等行为。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3、“姓名”须与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保持一致。4、“教育经历”中涉及海外教育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申报书中所列重要业绩成果均须上传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成果,并涉嫌造假。6、入选人才计划情况和涉密内容不得在申报材料中体现。7、推荐单位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人选前置考察、公示等工作,并在“其他材料”中上传承诺书、推荐报告等材料。一、申报人选情况1.1基本信息姓名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寸)(请勿上传生活照)性别出生日期精确到日民族国籍政治面貌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需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需附证明材料最高学历需附证明材料最高学位需附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单位职务需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申报领域研究方向1.1.1教育经历(从本科经历起,按时间顺序填写,海外教育经历须同时加注英文,最高学历、最高学位须附上证明材料)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学校专业地点学历学位证明材料1.1.2工作经历(从专职工作经历起,按时间顺序填写。海外科研工作经历须同时加注英文,并上传证明材料)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地点工作单位工作部门职务证明材料需附证明材料1.2学术创新业绩、能力情况1.2.1个人业绩情况简要总结个人业绩情况,限500字。1.2.2代表性成果(代表性成果包括项目、奖励、论文、专利、资政等,须上传证明材料,不超过3项,一般应为2018年以来取得,2018年以前取得成果不超过1项)序号成果名称成果类型获得年度有关情况说明证明材料需要说明本人位次,攻克了什么技术,解决了什么问题,限100字需附证明材料1.2.3承担项目情况(按重要性降序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一般应为2018年以来取得,2018年以前取得成果不超过2项)研究方向起始时间结束时间项目课题名称类别下达(立项)单位项目经费本人位次证明材料需附证明材料1.2.4发表论文(论著)情况(按重要性降序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一般应为2018年以来取得,2018年以前取得成果不超过2项)研究方向发表时间论文(著作)名称发表刊物(出版社)本人位次、是否为通讯作者收录情况证明材料需附证明材料1.2.5获得奖励情况(按重要性降序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一般应为2018年以来取得,2018年以前取得成果不超过2项)研究方向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奖励类型等级本人排名授予部门(单位)证明材料需附证明材料1.2.6授权专利情况(按重要性降序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不超过5项,一般应为2018年以来取得,2018年以前取得成果不超过2项)研究方向授权时间专利名称本人排名是否转化转化金额证明材料二、申报单位情况2.1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类型请选择:1、高校□2、科研院所□3、国有企业□4、民营企业□5、经备案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6、省级以上孵化器在孵企业□7、高新技术企业□(可多选)单位所在地所在地区通讯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2单位简介(限500字)2.3企业填写近三年的情况单位:万元年度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研发投入2.4创新平台(一般填写与申报人选申报方向相关的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是否拥有市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是□否□省级□市级□是否拥有市以上重点实验室是□否□省级□市级□是否为市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是□否□省级□市级□是否建有院士工作站是□否□平台名称批准部门投资情况(万元)平台类别批准日期2.5发展规划、支持保障和预期目标(填写与申报人选所在领域方向相关的发展规划、对申报人选的支撑保障情况和预期目标)2.6推荐理由(主要填写申报人思想道德素质、行业领域的能力水平和影响地位、以及与申报单位人才岗位需求、发展需要的匹配度等,不少于3条)三、项目计划书3.1项目参与人员概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3.2主要参加人员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技术职称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项目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数人;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人,其中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人,入选省级人才项目人,入选其他人才计划人数人3.3项目已获得知识产权情况3.3.1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核心技术成果或专利情况成果、技术或专利名称类别授予单位(人员)名称是否转化3.3.2所获与项目直接相关奖励获奖项目名称奖励级别奖励类型奖励等级3.3.3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其他知识产权情况(请注明支持产权的名称、所属类型、获得时间、证件批号等情况)3.4背景概述1、研究内容及所属研究领域2、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3、现有基础及团队情况3.5总体思路1、介绍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2、介绍具体工作计划,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拟采取的关键技术,并进行可行性分析3、说明该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3.6目标任务1、科研成果产出2、平台建设3、经济社会效益4、其他年度年度工作任务成果目标2024年度列出不少于2项本年度启动实施的重要工作列出不少于1项本年度计划取得的工作成果或进展2025年度2026年度四、其他材料其他附件(相关佐证材料等附件需齐全、真实,如存在涉密情况,请予以特别说明,按照以下顺序装订。)1、申报承诺书;2、推荐报告;3、申报人选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等;4、申报单位相关证书,拥有市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5、申报人选科技成果、奖励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佐证材料;6、申报单位证明材料(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成果奖励证书等能反映申报单位研发、生产、经营状况的材料)。7、其他材料。附件2: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人选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申报单位单位职务最高学历最高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事迹简介(200字以内)申报领域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单位所在地备注12345678附件3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人选申报人选推荐报告(通过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模板)根据《关于做好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按照《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评选细则(试行)》要求,我们组织对申报人选***及其依托单位***资格条件等进行了审核,对申报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成果、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前置考察,就人选有关情况在我单位及用人单位进行了内部公示,未发现问题。同意推荐***申报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XXX科学技术局:(盖章)2023年**月**日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人选申报人选推荐报告(通过高校、科研院所推荐模板)根据《关于做好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按照《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评选细则(试行)》要求,我们组织对申报人选***资格条件等进行了审核,对申报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成果、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前置考察,就人选有关情况在我单位及用人单位进行了内部公示,未发现问题。同意推荐***申报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申报单位:(盖章)2023年**月**日附件4申报承诺书为确保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实施质量,进一步维护评审工作公正性、严肃性,我单位和申报人选郑重承诺:1、申报推荐前,我单位已按程序对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标准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前置考察,不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知识产权侵权、违反保密约定和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人选申报的情况;组织对人选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范围做到应知尽知,未发现问题。2、申报推荐前,我单位和申报人选已就申报书中所填申报内容进行了确认,所提供的申报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数据真实、资料可靠,不存在剽窃、侵夺他人成果,不存在弄虚作假、有意夸大等行为;对所列目标任务认真进行了研究制定,在后续项目实施环节中,不会擅自调整。3、申报推荐前,我单位和申报人选对申报程序、申报截止时间和科技主管部门反馈审核意见后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申报书的要求非常清楚,对因自身原因错过时间导致无法提交申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4、申报评审期间,我单位和申报人选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如对评审工作有疑问,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通过用人单位逐级向主管部门反映。5、申报评审期间,申报人选如依托我市用人单位入选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或出现岗位调整、离岗等可能影响申报遴选的各类情况变化,第一时间告知科技主管部门。对按照规定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主动放弃申报资格,终止申报行为。6、项目组人员均已征求其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及项目成果权益分歧。如有违反,自动退出申报遴选,并自愿接受一切处理决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申报人选签字:盖章:附件5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推荐人选公示公告按照滨州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一批)申报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确定了***为拟推荐申报人选。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申报人选如有意见,可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反映,也可向本单位所属科技主管部门或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公示期限:2023年月日—月日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联系电话:0543-*******负责单位2023年**月**日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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