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 2023 年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专项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6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市属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市直各学校,国科魏桥教育集团: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山东省建设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现将本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实行定期调度,并及时向市教育局进行汇报。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深化乡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培优教师队伍,关爱特殊儿童群体,提升教育内涵质量,加快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缩小县域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力打造振兴乡村教育的“滨州样板”。到2027年,城乡一体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全面建立,乡村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乡村群众教育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之比保持在1.05以内,力争60%以上县市区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到2035年,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服务引领乡村振兴的功能充分发挥,乡村教育现代化全面实现。二、主要任务1.实施乡村全环境立德树人行动。坚持党对乡村学校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探索具有滨州乡村学校特色、党团队一体化育人链条的党建带团建、队建模式。指导乡村学校制定实施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符合学校实际的全环境立德树人实施方案,深化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落实德育工作“一校一案”,探索乡村学校“三全”育人新路径。加强校园关怀关爱制度建设,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进乡村绿色校园、温馨校园建设,开展特色文化校园建设,全面推进精神文明校园建设。探索乡村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有效途径。依托“三宽家庭教育”、“家长空间”等家长教育平台建设滨州市网上家长学校,办好乡村学校家长学校,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依托文明实践所(站),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乡村自然人文资源,强化实践育人。组织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致富能手和有一技之长的家长进校园,开展灵活多样教育活动,挖掘育人元素,形成育人合力。(基础教育科牵头,机关党委配合)2.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深入推进教育强镇筑基行动,整体推进、梯次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各县市区实现“强镇筑基”全覆盖,镇驻地教育公共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以镇为单位设立学区,镇驻地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兼任学区主任。学区设教育指导员,由镇域内名师或业务骨干兼任,负责学区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工作。鼓励乡村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按学段整合为三个或多个独立法人机构,实行“一校多区、一园多点”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教育资源管理使用效益。(基础教育科牵头,人事与教师工作科配合)3.实施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程。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镇驻地学校相关生均指标达到省定Ⅱ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乡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补齐乡村幼儿园游戏活动场地、保教设施设备、幼儿图书、玩教具等短板,2027年所有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校车接送和午餐标准配备等服务的基础上,稳妥撤并办学质量低、生源持续萎缩的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规划财务科牵头,教育现代化服务中心、体卫艺科、学校安全管理科、基础教育科配合)4.实施乡村校长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乡村优秀校长培育、选任和培训力度,严格校长选任条件,遴选一批城区年轻后备校长到乡村担任校长(副校长),到2027年,县域内45周岁以下乡村学校校长(含副校长)原则上达到50%以上。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城乡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在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个任期的校长或副校长,原则上应进行城乡学校交流。积极推荐优秀乡村校长参加省级专题培训,“国培”“省培”“滨州名校长”推荐评选坚持向乡村校长倾斜,积极吸纳乡村校长作为“三名工程”人选培养,全方位提升乡村教育领头人专业素养和领导力。新任职校长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受岗前任职培训。(人事与教师工作科负责)5.实施乡村教师配置增效行动。加强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配备,对生源少、教学点较多地区的中小学,可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教职工编制,县域内超出基本编制标准部分,由市统筹解决。制定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规律、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适应性的乡村教师招聘方案,逐步配齐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实行乡村学区内教师“走教”制度,在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走教”教师倾斜。继续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优质师资。深入实施师范生实习支教计划,每年遴选一批优秀师范类在校大学生,到乡村学校开展实习支教。深入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探索实行新任职教师前两个聘期城乡学校捆绑聘用制度,新任职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可根据实际参照执行,其农村服务年限可分段合并计算。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2027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普遍达到本科层次。开展县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试点,将优质培训资源引入乡村学校,形成基于校本、立足岗位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人事与教师工作科负责)6.实施乡村教师激励赋能行动。按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落实艰苦偏远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支持县市区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开展乡村教师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根据县市区需求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居住和生活需要。落实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妥善解决乡村教师子女教育问题,在入园入学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在最美教师等各级各类宣传选树、资质评定中向乡村教师予以倾斜。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突出教书育人中心地位,把教学实绩作为评价教师的主要依据。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依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社会救助。(人事与教师工作科牵头,规划财务科、教育现代化服务中心配合)7.实施城乡教育协同发展行动。推进强校扩优行动,推动集团化办学深度融合,指导优化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的结对共建,实施捆绑评价制度,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5年实现乡村学校100%纳入城乡教育集团,实现城区强校结队农村弱校全覆盖。完善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制度,开展面向乡村学校的送教送研活动,支持城区名师、学科带头人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工作室,推进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工作室”建设,实现各中小学教育集团全覆盖。推广乡镇间联片教研模式,支持跨县市区同类乡村学校开展联片教研活动,提高乡村学校教研水平。全面落实市教研员定点联系乡村学校、县市区教研员帮扶乡村学校制度。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在乡村学校建立实习实训、教科研基地,选派专业人员支教送教,多种方式支持乡村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基础教育科牵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配合)8.实施县域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加大县域普通高中(县中)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全面化解大班额,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保障教师待遇,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规范招生管理,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严格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支持建有学科基地的县中根据特色发展需要,优化完善自主招生方案,推动学校特色办学、教育教学改革与考试招生实现有效衔接。深化强校扩优行动,按照尊重学校意愿、强化市级统筹的原则,推进省级学科基地校与县中结对共建,促进城区和县中协调发展。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提升教学资源供给水平,建立优秀教学成果推广机制,在特色高中、学科基地建设遴选中,加强对县中倾斜支持力度,示范带动区域学科教学水平提升。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县市区遴选优质中职学校,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职业学校,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基础教育科牵头,人事与教师工作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配合)9.实施乡村学校办学特色创新行动。指导乡村学校发挥乡土文化优势,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开展耕读教育,组建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实践活动社团,广泛开展特色活动、特色项目建设,至2027年,每年遴选推广50节乡村学校特色精品示范课程。发挥好乡村“复兴少年宫”作用,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乡村学生研学基地,2025年所有乡村学校均建设一处劳动实践场所,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大自然。发挥“流动少年宫”作用,市、县两级青少年宫进乡村学校点对点服务,利用优秀师资和艺体、科技课程优势,促进乡村学校特色课程打造和社团建设。实施“乡村学生进城拓展视野计划”,2027年实现乡村学校学生在小学、初中学段内均享有一次有质量进城研学旅行、实践活动等拓展视野的机会。发挥乡村学校小班化优势,开展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单列乡村振兴专项课题,支持乡村教育发展。(基础教育科牵头,教育现代化服务中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配合)10.实施数字教育融合赋能行动。打通城乡教育数字壁垒,完成乡村数字校园建设,推动乡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支持镇驻地学校直(录)播室建设,2025年全部实现“千兆进校、百兆进班”、镇驻地学校直(录)播室全覆盖。致力于“学有优课”,按照区域整体推进、学校按需应用原则,推进城乡交互式在线教学常态化实施,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促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在乡村学校普遍推广应用。逐步实现乡村学校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内容共建、同课异构共教共学。立足乡村学校课程发展需求,打造乡村学校专属课程资源。(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11.实施乡村特殊儿童关爱服务行动。保障乡村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优化市县两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职能作用,建成县市区、镇街、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三级联动机制,依托设在乡镇的小学和初中实现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指南,实施“希望小屋”“牵手关爱行动”等公益暖心项目,促进留守儿童、孤困境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继续实施爱心驿站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为乡村特殊儿童提供帮扶慰问、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帮扶。健全乡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失学辍学常态监测机制,“一人一案”跟进即时劝返措施。实现控辍保学动态“清零”转向常态化“清零”。关注学习困难群体学生,建立乡村学困生成长档案,健全个性化帮扶关爱机制,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对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家庭儿童予以重点关注和帮扶,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基础教育科牵头,教育现代化服务中心配合)三、工作保障12.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重点任务,市教育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基础教育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分工负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基础教育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13.坚持试点先行。坚持全域推进、试点先行,分领域、分专项遴选一批县市区、镇等,开展建设试点。试点优先向沿黄县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级示范区和强镇筑基省级试点镇倾斜。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本级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基础教育科牵头,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14.强化专业支撑。依托省乡村教育发展研究平台,联合高校,开展乡村教育重点问题研究,对乡村学校和幼儿园质量发展、队伍建设、课程教研进行诊断、评价、指导。(教育现代化服务中心牵头,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配合)15.强化督导评价。将乡村教育振兴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评价,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等工作,确保立足县市区实际,制定乡村学校单独评价体系或确定针对性评价指标,切实发挥评价引领积极作用。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以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为抓手,督促、指导乡村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品质。(教育督导室负责,教育现代化服务中心配合)滨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