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企业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滨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2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滨粮集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指示精神,促进全市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鲁财建指〔2023〕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纳入2023年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库,且落地实、见效快、带动力强的重点成熟项目,主要包括粮油加工及其主食制成品加工、智慧粮库建设、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市级公共品牌推广等项目,以增加好粮油产品供给、打造全链发展为方向,围绕全市优质粮食工程升级和粮食产业发展“补短板、延链条、扩规模”目标,为全市粮食产业转型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内容在满足“五优联动”要求基础上,重点围绕“六大提升行动”,促进产业、产品、产能升级,增加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申报项目要坚持市场导向,聚焦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进度安排及主要工作措施等内容。拟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一定投资规模(不含原粮基地、原粮收购和广告宣传投入);依法获得项目审批(审批、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齐全。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已具备开工条件,申报时原则上完成投资比例不超过70%,项目可当年基本完工。申报项目应不包含办公生活设施、交易场所、土地费用、工程其他费用等建设内容。申报项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在滨州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为成品粮油加工及主食制成品加工、国家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纳入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范围。(2)企业经济效益较好,连续两年保持盈利;债权债务明晰,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剔除政策性贷款),近2年内没有不良银行信用记录。(3)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4)企业有自主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全国、全省或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能够发挥优质粮油生产加工的示范引领作用。(5)项目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实施内容和预期指标具体清晰,可量化可考核,措施具体可行。二、申报程序各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应结合此前粮食产业发展项目摸底入库情况,筛选各方面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指导项目单位编写项目申报单行材料,并组织好各项申报工作。(一)项目初审。请各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是否落实建设资金。同时,需核算提出所申报项目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规模。项目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一是未依法获得审批和相关前期手续;二是项目单位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项目报送。各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于2023年8月7日前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单行材料。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单行材料作为项目申报文件附件一并提交。项目申报单行材料(一式3份)应包括: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优质原料(基地)订单方案;项目手续及在建证明材料;投资规模核算证明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资金、信用、管理、品牌、资质荣誉等相关条件证明);企业作为责任主体的承诺书等。单个项目申请的财政支持比例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项目实施方案中优质原料基地(订单)、优质粮食收购以及销售宣传等内容是建设目标和审核依据,但相关投资不计入项目投资。各县(市、区)粮食、财政部门应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求,科学严谨申报项目。脱离当地和企业实际,其他建设资金未落实,无法如期完工的不得申报。项目申请文件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项目投资符合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建设要求,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各项建设手续和建设资金已落实。”(三)市级评审。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将于8月中旬组织市级评审,委托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议,并核对项目投资规模,研究形成年度投资计划。三、其他事项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经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相应支持,支持标准不超过申报主体投资总额的30%,其余由企业筹措。项目申报单行材料一般应胶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连同申报文件,上报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财政局,逾期不报视同放弃。联系人: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吴满0543-3187663市粮食和储备局产业发展科董观利0543-3322480附件:1.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2.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滨州市财政局2023年8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3年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企业申报承诺书本单位(人)承诺遵守《滨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并自愿作出以下声明:1、本单位承诺筹集足够的资金,承担2023年商品粮大市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投资建设任务,确保投资绩效目标完成。本单位(人)对本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本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3、本单位(人)同意将本申报材料向依法审核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对依法审核或者评审过程中公开的信息,由审核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承担保密义务,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免予承担责任。4、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到期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所申报项目无下列情形之一:(1)知识产权争议;(2)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3)项目申报单位被纳入有关违规失信监督管理平台的。5、本单位承诺不委托中介机构申报该项目。6、本单位不存在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严重行政违法被处罚情况,如因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执行导致财政资助资金被扣划、冻结的,本单位有义务申请撤销项目将财政资助资金全额退还市财政。7、本申报材料仅为申报项目制作并已自行备份,不再要求滨州市粮食和储备局、滨州市财政局予以退还。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委托人)个人签字:办公电话:签字日期:(单位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签字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