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政策文号:滨交安全字〔2023〕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业: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滨州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2个“安全生产月”。按照省厅《全省交通运输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滨州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滨安发〔2023〕1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学习宣传贯彻《全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增强全行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保障。三、主要内容(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及正在开展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培训、专题宣讲、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的宣贯活动。鼓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发表评论文章,市局将择优推送省厅。交通企业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晨会”“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生产的工作实效。(二)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港口法》《公路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滨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举措、市安委会办公室“安七条”“九个一”采取专题讲座、宣贯会、座谈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增强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履职尽责意识。综合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创新举措落实落地落细。(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专题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学习宣贯,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位,将共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内容充分讲解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山东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和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清单进行全员专题培训,并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自查与问题整改。坚持正面引导和警示曝光相结合,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一案双罚”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举报“公告牌”“内部吹哨人”制度,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四)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全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做法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先进事例。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并加强日常教育培训,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进一步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加大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企业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五)深入推进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知识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以及应急科普活动。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山东省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大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行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要针对交通运输领域事故救援和汛期安全,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综合性实战化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1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1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使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六)广泛开展社会化宣传,培树平安和谐的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各有关单位因地制宜推进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系统推进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项工作,完善交通运输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利用高速公路可变情报板、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客运站、港口、码头、收费站、服务区、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深入推进安全宣讲“五进”,培育“全员崇尚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精神文化,鼓励企业开展“一把手讲安全课”“人人都是安全员”“我的岗位安全我负责”等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人人为安全负责”的制度文化,将安全思想深耕于职工内心深处。(七)持续推进“平安交通”系列工作。持续推动“平安公路”,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平安车船”,深化道路运输客运打非治违,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严格“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不断深化“平安港口”,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和港口货运码头安检查危。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宣贯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八)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活动或网络直播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或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等科普知识。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重点任务分工,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强化活动实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创新工作举措,把活动与解决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市局将有关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情况纳入督导抽查事项,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23年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评价内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属企业要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切实保障工作实效。(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局安委办。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属企业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6月5日前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报送1篇“安全生产月”主题约稿;6月27日前将活动总结和《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市局安委办。联系人:纪国栋联系电话:0543-2226765电子邮箱:bzjtaqk@bz.shandong.cn政策解读|部门解读《全市交通运输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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