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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滨州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滨州市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有效性: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和利用工作,保证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的真实、完整,促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及《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活动(事件):(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部委正职在本市的视察、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等活动;(二)外国政党、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外国政界人士和境外各界知名人士、友好团体在本市的考察、访问等重要外事活动;(三)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在本市的视察、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等活动;(四)上级党委、政府在本市召开的重要会议;(五)本市召开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换届会议;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召开的全局性、战略性重要会议;(六)市级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外事公务活动;(七)本市组织承办的重大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外事、宗教活动;游行、示威、集会,大型庆典活动,具有较大影响的研讨会、新闻发布会、项目论证会,招商会,大型经贸、文化、体育洽谈会等;(八)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等城市品牌的创建活动;(九)本市的重大科学发现、人文发现及善后处理活动(事件);(十)本市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应对活动;(十一)本市其他具有重大影响或者较大规模的活动(事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是指在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四条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完整收集、有效利用的原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市档案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指导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工作。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条市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建立征集制度,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充实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资源。第七条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办理或应对部门,或者专门设立的临时机构(以下统称责任部门)负责活动(事件)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保证活动(事件)档案的齐全、完整。第八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管理应当同时符合保密管理相关规定。第九条负责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工作职业素养,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第十条需要市档案部门参与拍摄和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责任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市档案主管部门,档案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安排专业人员参与拍摄和收集档案资料。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由指定的新闻媒体进行录像、录音、拍摄照片的,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向市档案馆移交一套原素材声像档案。第十一条责任部门应当将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中形成的下列文件材料纳入收集范围,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一)领导指示、批示,机构成立及分工文件材料,工作制度、预案、方案、报告、报表、简报、总结,会议材料,奖惩材料,活动(事件)大事记、宣传报道、背景材料,各单位按照分工或职责形成的其他文件材料;(二)照片、录音、录像;(三)业务数据、公务电子邮件、网页信息、社交媒体信息;(四)印章、题词、活动标志、证件、证书、纪念册、纪念章、奖杯、奖牌、奖章、奖状、牌匾、锦旗等实物档案;(五)其他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二条责任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经市档案馆同意,可以提前将档案交市档案馆保存。责任部门为临时机构的,应当在临时机构停止工作前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并附具档案开放审核意见。第十三条责任部门应当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提供符合国家档案标准规范的保管条件和档案装具,按照国家档案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归档;不具备保管条件的,应当在活动(事件)结束之日起90日内移交市档案馆保存。第十四条市档案馆可以通过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以及陈列、展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已开放的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第十五条市档案馆应当建立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专题数据库,加强档案信息化,提高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的利用水平;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相关档案的研究整理和开发利用,为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文献参考和决策支持。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县(市、区)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政策解读|文稿解读《滨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滨州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滨州市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图文解读一图读懂《滨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滨州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滨州市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常务会议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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