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政策文号:滨审批字〔2023〕2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压减许可时限,持续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塑强“滨周到”营商环境品牌,现就我市食品经营许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全程网办”。全面推行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发证、查询等网上办理,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时效。窗口人员做好线下帮办并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实现“最多跑一次”。积极引导鼓励申请人网上办理,取消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高全程网办率。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的发放和使用,引导市场主体登录“爱山东APP”,主动下载有关电子证照。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平台信息与相关市场主体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不断提高许可效率,提升许可满意度和获得感。二、优化许可事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就餐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经营项目。对临期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在经营期限到期前60个工作日,提前告知市场主体续证。三、推进“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许可部门一次性告知其许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许可部门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市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学校、幼儿园、医院、食堂等特殊主体除外)、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四、压减许可时限。通过简化许可流程,压减许可办理时限,提高申请人获证速度。对于免于现场核查的,采取“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的,必须即时办结。对于特殊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自受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核查并作出许可决定。现场核查侧重于关键项,关键项全部符合、一般项存在不符合情形的,申请人承诺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项整改,现场核查视为通过,可作出准予许可决定、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实现远程不见面“云核查”。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压减许可审查和发证时限。五、规范许可工作。食品经营许可是县(市、区)审批服务局事权,委托或下沉基层实施前要充分评估基层人员许可资格、履职能力、人员管理、经费保障、廉洁审批等风险因素,做到基层接得住、办得好、成效优,不能“一放了之”。严禁非行政人员审批,严禁非在编人员现场核查,严禁擅自增加申请材料,严禁擅自增设审查要求。县(市、区)要加强对基层许可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统一执行标准,细化审查要求,要全面公开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公开申请材料样本,现场开具或推送电子受理通知书,实现办理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创新集成服务。实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三联办”,向市场主体提供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联合开办、联合变更、联合注销“三联办”套餐式集成服务。企业依需求自主选择证照“三联办”审批模式,即办理营业执照的申领、变更、注销时,可同时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业务,通过“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批、统一反馈”的证照“三联办”集成服务模式,可实现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联办、联变和联销,提高企业办事的便利度。鼓励将新设食品经营主体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七、落实宽进严管。加强审批与监管部门的有效衔接,推进审管信息共享,审批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后系统自动推送到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获证后再次到监管部门备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管边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对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应当从严处理,将相关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记于食品经营者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监管部门对撤销的食品经营许可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登记部门提出,并列明依法撤销的依据、理由,登记部门收到撤销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依法作出撤销决定。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优化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许可审批事项依照本通知精神,以便民利企为宗旨,按照“一门一网一次”的原则做好流程再造,落实好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免费邮寄等制度,不断深化网上办、一链办、马上办、一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县(市、区)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跟踪评估,视情通报整改效果。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部门要于6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2.食品经营主体设立流程图(参考)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申请者就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事项,现作出以下承诺:一、已认真学习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内容规定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了解并承诺在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二、已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四、未达到法定条件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上述承诺为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自愿承担因未履行承诺而造成的影响、损失和产生的法律后果。单位名称(盖章):申请人(签字):年月日注:1、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字。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登记机关和申请人各执一份。)附件2政策解读|文稿解读《关于规范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解读
山东滨州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古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下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海防办事处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黄升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沾化区泊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12-30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博兴县湖滨镇柳桥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拆旧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2-24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民县辛店镇三堡联村等2联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4-11-11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滨城区GY01(工业)-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2024-07-11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城区秦皇台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07-03
山东滨州产业园区
-
滨州工业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工业园区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华盟汽车产业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市滨城区尚集现代农业示范园
山东-滨州-滨城区
-
滨州市滨新文化产业园
山东-滨州-博兴县
-
滨州市沾化区鼎丰农业产业园
山东-滨州-沾化区
山东滨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山东滨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立即获取